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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多年高君宝终于又见到了郑耀先。当年香橙镇就那么点大,他早出晚归修鞋时没少见郑耀先一瘸一拐地被押着游街,三尺男儿被随意推搡卑微得像随时能堕入尘土。但即使那时的郑耀先也没有现在狼狈——瞄准镜中对面俨然是一个垂死之人,衰老,颤颤巍巍,哭着哀求自己不要在这里、在周乔面前杀他。可哪里有比这里更合适的地方。玫瑰饭店前的那一摊血曾无数次浮现在高君宝眼前,让他头晕目眩以至于没法想起当时那个场景中其余的人事物。所以他没法知道曾经的军统六哥是怎么样的,怎样意气风发怎样运筹帷幄。
反正不是现在这样的。
他应该开枪。于公他是党国的人,不久前刚从韩冰那里得知郑耀先就是风筝的情报。于私他是高占龙的儿子,亲眼看着父亲死不瞑目。但高君宝心知肚明“国仇家恨”是一种过于简单的概括,他的一生明明几次三番被郑耀先改写——虽然后者可能在今天之前都没有意识到。
高君宝是长大了才辗转了解到军统中统间那些恩怨以及高占龙是个怎样的人物,而在他对童年有限的记忆中父亲就只是父亲,会和他拍手玩游戏也会让他当马骑。名字里都有个“宝”字怎么能不被宝贝着?他快快乐乐地当小少爷,然后在能懂得自己拥有多少之前就已经失去。郑耀先是以什么心情看着高占龙在他眼前倒下?是淋漓的快意还是如同看着一只蚂蚁被碾死的蔑视?他又为什么要抱着自己逃离?刽子手的良心发现吗?多年以后高君宝把郑耀先当成仇人,对生活本身却没什么怨恨。时代荒谬,秋荷却不但给了他一个家,还教会了他如何做一个人。乔儿拿着油纸伞在巷口等着,他就在身后默默守着,发誓要保护她,一辈子对她好。
他可能杀不了郑耀先了。高君宝先后看着高占龙和秋荷在自己面前死去,对延娥飞蛾扑火一般的劫法场无力劝阻,没能救赎周乔的堕落,带不走韩冰,甚至没法坚持自己仅有的仇恨。郑耀先意志如钢,为了至高无上的信仰不惜用人性献祭。高君宝屈从于人性,这让他在这里如此格格不入、不合时宜。
枪响了。最后一次,终于不是郑耀先决定他的命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