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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
夏
虽知有辽阔无际的草地
却不知有泥淖的沼泽
虽然有美貌无双的情侣
却不知他真正的情意
歌声像从银莲花般的满月上飘下来,被夜风吹得时断时续,丝丝缕缕地往蒙古包里钻。起初离得远,听不真,以为又是哪个醉酒晚归的牧民。草原上的日子又长又苦,蒙古人的酒又热又烈,最能消愁忘忧,男女老少,人人善饮,酒鬼也多,偶尔有喝得醉醺醺的男人,唱着不成调的歌子在包外徘徊。起初知青们还会警惕和害怕,几年待下来,就都习惯了。
歌声越来越近了,嗨,哪是什么醉酒的牧民呀,这把温柔动人的歌喉,只能属于鄂托克旗里最年轻英俊,情歌唱得最好的都钦 ——阿云嘎。
在伊克昭盟的大草原上,能歌善舞的人比比皆是。找一匹三条腿的马驹子都比找一个开不了口唱歌的牧民容易,可是阿云嘎又跟旁人不同。他的歌声好像被神灵施了魔法。他若是唱秋天,你就能看见衰草鸿雁。他若是唱冬天,你就能听见朔风吹雪。他唱赞歌,腿脚不灵便的老额吉 也想起舞。要是他唱起悲歌,心肠再硬的汉子也会忍不住红了眼圈。
而这会儿,他唱的想必是一首情歌。百转千折,一句三叹,既宛转又忧伤,虽然一个字不懂,还是把几个汉族青年听得心里痒痒。
有人咳了一声,说:“阿云嘎唱的这是啥子靡靡之音哟!”大家回过神来,都笑了。另一个人冲坐在角落里,就着煤油灯看书的男青年喊道:“大龙,你再不出去,你的小阿哈 可要伤心地哭起来啦!”
郑云龙啪地扔下书,从他那张老山羊皮毡子上站起身。他个子很高,接近190公分,昏暗的灯光把他的影子放大了,显得更加森然。那双长刀般的漂亮眼睛冷冷淡淡地扫过去,开玩笑的人忍不住缩了缩脖子,不敢再继续说了。
其实他早就知道来者是谁了,阿云嘎的歌声,和他那匹红马的马蹄声,得得,得得,哪一天不在他心上来来回回转个几百遭。他等了一个黑夜又一个白天,成心让阿云嘎也等一等。不过,他自己这样,别人若是调侃阿云嘎,他便又不依了。
阿云嘎穿着一件半旧的蓝色袍子,细腰里扎着一条黄色腰带,摇摇晃晃地骑在名叫阿赞的枣红马上。一见郑云龙掀开毡帘走出来,便收住歌声,纵身一跃。
阿赞是一匹七岁的儿马,脚力雄健,脾气很倔,除了阿云嘎,谁的话都不听,一身红棕色的皮毛油光水滑,背厚腿长,俊美高大。见阿云嘎从马上往下跳,郑云龙不由自主伸出手去接,阿云嘎却轻轻巧巧地一拧身,落在了他的身侧,一把搂住他的臂膀,亲热地叫了一声“大龙”。
“你去哪了?我到处找你……”郑云龙轻轻推了他一把,并不真的挣脱。
阿云嘎忙虚掩住他的嘴,摇摇头,又朝山梁那一边指了指。郑云龙明白,他要他到苏布达湖畔去。那是一片小小的甜水湖,夏天湖水蓝盈盈的,四面长满了一人高的芦苇丛。他俩没事了就去那里玩,对着湖水唱歌,聊天,有时候郑云龙把私藏的小说也带过去,念给阿云嘎听。或者什么也不做。阿云嘎望着湖心的野鸭野鹅发呆,郑云龙就枕在他大腿上睡觉。
阿赞驮着两个人,不紧不慢地朝苏布达湖走。郑云龙趴在阿云嘎背后,听他说话,听他说话时背部发出的共鸣声,舒服得直想打盹儿。
“我上旗里去啦,昨晚就动身了。走的时候你们还在开会,就没告诉你。”
“去旗里要那么久?你驮阿赞还是阿赞驮你。你去旗里干啥?”
阿云嘎不回答,扭回头笑嘻嘻地眨了眨眼睛。每次他得了什么好吃的零嘴,偷偷带给郑云龙的时候,就是这个表情。
闻到湖水的气息了,周围的空气变得湿润起来。他们下了马,阿云嘎在前头牵着缰绳,郑云龙跟在后面。银莲花般的圆月挂在天上,照着他们在绿海一般的芦苇荡里穿行。
阿云嘎把阿赞牵到湖畔饮水,又回身将岸边的芦苇踩倒一片,这才挽着郑云龙的手,让他紧挨自己坐在苇子上。
郑云龙吸了吸鼻子,问:“刚才就想问你,你怎么喝酒了?”
这可太不寻常了,阿云嘎向来不饮酒,这在牧民里算是个异类。
“我这不是正要说嘛。我这回去旗里是见一个人,我们旗委书记巴图鲁,当年他下放改在我家住过。他走的时候我还是个娃娃。其实我也拿不准他会不会见我,我阿布和额吉都去世这么久了……没想到他还记得我,记得我额吉做的牛肉干和奶茶,记得我阿布拉的马头琴,他说我阿布是他这辈子最好的尼加 ……他还说我受苦了,要替我父母照顾我。我告诉他,大叔,我不苦,我也不要人照顾,我23岁了,能照顾自己和全家。不过,我有一个汉人朋友……”
郑云龙坐直了身体,心开始向下坠。阿云嘎滔滔不绝的话语声变得又空又远,像隔着一层纱。
“大龙,他答应我了,下次知青返城的名额,一定会最先考虑你。我的兄弟,你快要回家了,你高不高兴?”
阿云嘎紧紧地握着他的手,热切地望着他,想在他脸上找到欣喜的表情。
“不高兴。”他甩开阿云嘎,别过脸去,冷冷地说。
这回答可太出乎阿云嘎的预料了。“为什么?你不想念你额吉和阿布吗?你刚来的那两年,天天都跟我说想回家……”
“你听我后来还说过吗?”他打断他,沉默了片刻,才又开口,语气柔和了许多,又带着一点凄楚,“嘎子,你那么想让我走?”
“我巴不得你永远留在伊克昭盟,巴不得咱们哥俩一生一世不分开。可是,南来的燕子总得回南方去,蛟龙不能在树林里活一世,你,你迟早都要回去的啊。”阿云嘎急了,汉语不够用了,一连串的蒙语往外冒。
他这样子,又叫郑云龙觉得不忍心:“留在草原也没什么不好的,我在阿勒泰大队的女同学不也嫁给半个汉字不认识的牧民了。你别为我去喝酒求人,你一向不求人。”
阿云嘎笑了,原来是为了这个啊,他还想继续聊聊返城的事,郑云龙却急急忙忙地说:“嘎子,我给你唱首歌吧,一首你没听过的。”也不等阿云嘎回应,他咬了咬嘴唇,便轻轻唱了起来:
“田野小河边,红莓花儿开,
有一位少年真使我心爱,
可是我不能对他表白,
满怀的心腹话儿没法讲出来…”
阿云嘎盘着腿,手肘撑在膝盖上,托着腮听他唱。他第一次听郑云龙唱歌就喜欢得很,一个劲儿赞叹,原来汉人也能把歌子唱得这么好。郑云龙笑他井底之蛙,自己这算什么呀,汉人里有的是了不起的歌唱家。
“他对这桩事情一点儿不知道,
少女为他思恋为他日夜想,
河边红莓花儿已经凋谢了,
少女的思恋一点儿没减少,
少女的思恋一点儿没减少…”
阿云嘎发现郑云龙跟刚来草原的时候大不一样了,人瘦削了许多,不再那么调皮捣蛋,那双好眼睛里心事重重的。阿云嘎猜他是想家了。当年一起来的知青已经走了一半,
郑云龙父母的帽子却还没摘,换谁能不发愁呢?
“少女的思恋天天在增长,
我是一位姑娘怎么对他讲?
没有勇气诉说,我尽在彷徨,
让我的心上人自己去猜想,
让我的心上人自己去猜想!”
“大龙,这歌儿真好听,汉人真会写歌!”
“这是苏联歌,我妈教我的。”
阿云嘎点点头,果然是想妈妈了。旋律他已经听会,只是还不太清楚歌词的意思。仿佛为了安慰郑云龙似的,他轻声为他哼起了和歌。阿云嘎温柔明亮的嗓音跟郑云龙清朗圆浑的音色和谐地交响在一处,像两只云雁,忽而上下翩跹,忽而并肩翱翔,盘桓于苏布达湖的湖面之上。
郑云龙望着阿云嘎那双黑沉沉的眼睛,看着他粉色的舌尖在小小的白牙之间忽隐忽现,突然间就生出了一个凶险的念头。他都来不及想一想这个念头会带来什么后果,脑子里只闹哄哄地叫嚣着:要是一辈子见不到阿云嘎,还不如死了算了。要是不能叫他知道心意,那连死也算白死了。
他抬手揽住阿云嘎的脖子,凑上去,猛地含住了那柔软的嘴唇。
歌声戛然而止,也不知道是吓到了还是没反应过来,阿云嘎的手抵在他胸前的衣襟上,却没有做出反抗的动作。郑云龙吻得更深了一点。酒酸和年轻人口中的清甜气息,混合成了奇妙的味道,让他越发地冲动和大胆。他把舌头伸进了阿云嘎的口腔,勾住了对方温软又茫然的舌尖。
阿云嘎仿佛大梦初醒,一把推开了他。他俩脸对脸互相看着,阿云嘎的两只黑眼睛像两湾深潭一样,看不出里面是惊讶,气恼还是嫌恶。
“走吧,明天还要早起去打草,得走一百多里地呢。”他站起身来,去湖边牵阿赞,没再看郑云龙一眼。
回去的路上,郑云龙沉默不语,阿云嘎也一句话没说,歌不离口的草原百灵好像被割去了舌头,变成了哑巴。只有阿赞浑然不知,还在快乐地打着响鼻儿。
chapter 2
秋
鹿花背的白马
轻轻嘶叫一声我就知道了
亲爱的情人嗬
轻轻一笑我就知道了
路有荆棘不怕难
山有岩石不怕阻拦
只因我深深地爱着你
信守诺言前来相见
西风卷地,北雁南飞的季节说来就来了。
郑云龙管理的三百只改良羊,每天都往高地上跑,那里的牧草还没有开始发黄,又绿又嫩,羊嘴刁,吃过一次就记住了。羊没脑子,只要有一只领头的向山上跑,所有的羊都会跟在后面,哪怕前面是悬崖绝壁,它们也会稀里糊涂,不假思索地跟着跳下去。牧羊犬英格其气得又跑又叫,围追堵截,也无济于事。
郑云龙只好骑上他的骆驼老古力多,追着羊群上山去。山上的风比山下更大,吹得他浑身发抖,吹得他睁不开眼。他佝偻着腰,蜷起长腿,躲在老骆驼的身侧,把它当成一堵挡风的墙。英格其一会儿爬上他的腿顶顶他的手心,一会儿在草地上打滚蹭痒,一会儿又朝着羊群大声吠骂,忙得不亦乐乎。
风小一些的时候,他也会看一会儿书,或者在随身带着的本子上写点什么。但大部分时间他都静静地坐着,望着远处连绵的青色山峦发愣,望着荒漠一般的辽阔草原发愣,望着空无一人的山路发愣。
阿云嘎再也不会骑着他的红马,哼唱着优美的长调,上山来找他了。再也不会笑眯眯地背着手站在他跟前,让他张开嘴,像变戏法似的把不知从哪里弄来的奶豆腐,牛肉干,酪蛋子,果条喂给他了;再也不会让他靠在身上打瞌睡,一边轻轻拍着他的背,一边笑他真是一条懒龙了。
其实,自从那晚之后,阿云嘎的枣红马连知青的蒙古包门口都没有再停留过。
天还是这片天,草原还是这个草原,郑云龙却觉得前所未有的孤独,这是他来蒙插队几年都没有过的感受。
他一到草原就被安排到当地的贫牧民满都拉家里插包。满都拉的妻子索娅身材高大壮硕,一张红艳艳的脸庞总是一副快活的神气。肮脏乌黑的蒙古包,没完没了的苦活计,病弱的儿子宝日格勒,喝醉酒就会猛揍她的丈夫,都不能使她的快乐有半分损折。
她一见到郑云龙就把他紧紧搂在怀里,把热腾腾的奶茶和香喷喷的手扒肉都递到他嘴边,就寝时取出家里唯一的新大毡给他铺上。要不是郑云龙坚决不肯,索娅会让宝日格勒把他专属的,最暖和的铺位也让出来。
在这蒙古妇人心里,根本没有什么黑五类子女的概念。她像迎接远行归家的长子一般,迎接不到20岁的郑云龙,并自动把他置于自己老母鸡般的羽翼之下,很显然,以后谁要是欺侮他,她就要用肥硕的身躯和高亢的喉咙给那人点儿苦头尝尝。
阿云嘎也在欢迎郑云龙的牧民中间,帮他提行李,搬大队分给每个知青的口粮和农具,把郑云龙刚刚领到的白色母马牵到井台边喝水,从身上掏出一把熟黑豆喂它。
他不怎么讲话,也不怎么笑,一直默默地忙着,忙完就坐在角落里看着大家。郑云龙看他,他就立刻垂下那双黑眼睛。索娅招呼他坐到跟前,他不肯。满都拉来扯他,他却起身跑掉了。
那一天郑云龙只跟他说了三句话,你好;谢谢;我是青岛的,叫郑云龙,你呢。阿云嘎只是笑,一个字也没答。但郑云龙仍然对他印象十分深刻。因为他有点异域色彩的秀丽面孔,因为他和粗犷豪放的牧民相比显得过分文雅的举止,因为那双又黑又深的眼睛,还因为他的神情。
那是一种跟他还带着点儿稚气的面孔很不相称的神情,年少的郑云龙当初不知道该如何形容。后来,在草原的狂风和烈日里摔打了几年,他终于想到了:那时的阿云嘎,好像一匹跋涉过千里,受尽了苦楚的老马,疲倦,无助,麻木。这种神情,郑云龙曾经在他被打翻在地又踏上一只脚的父亲脸上见过,后来在很多老年牧民脸上也见到过。但是在一个和自己年纪相仿的人脸上见到,还是让初尝世态炎凉人间聚散的少年心里一沉。
阿云嘎家的蒙古包和满都拉家相距不过两三公里,和宝日格勒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尽管如此,郑云龙和阿云嘎却过了很久才熟稔起来。
在这批知青里,郑云龙如果自认第二皮,没有人敢认第一。他自由不羁,愤世嫉俗的性子在大草原上找到了任意挥洒的天地:偷牧民的烟叶子卷烟抽,偷大队给羊补充营养的胡萝卜吃,做顿饭差点烧了满都拉家的蒙古包,喝多了大放厥词,那些话在别的地方怕是要诛九族了。至于跟年轻牧民们言语冲突甚至动起手来也是常事。
几乎每天都有人找满都拉告状,满都拉愁眉苦脸,嘟囔着要去向公社支书窝热金退货。只有两个人从来不说郑云龙的不好,一个是护犊子的索娅额吉,一个就是阿云嘎。 在阿云嘎眼里,郑云龙潇洒无忌,满不在乎的样子很有趣。他说的话,看的书,做的事情都很有趣,虽然大部分他都似懂非懂。他愿意看他,听他,帮他把割得乱七八糟的麦子重新割一遍,教他怎么抓羊才不会被踢到脑门儿,怎么骑马才不会勒手,但他没想过跟郑云龙成为好友。假如郑云龙是野火,是流云,是天上的风,他就是草原上冷硬的石头。火可以蓬勃地烧,云可以恣意地飘,风想往哪里吹就往哪里吹,石头只能待在原地,等着霜雪把它覆盖,等着时间将它剥蚀。
让他们亲近的,是一首歌。
那天午后,年轻的牧民和知青为公社的羊群垒好了最后一个羊圈,累得筋疲力尽,饿得饥肠辘辘,纷纷拿出各家准备的干粮,席地而坐,边吃边聊。
郑云龙敞着衣襟,把马鞍子扔在地上靠着,轻声哼起一支蒙古歌谣。
他的嗓音很美,不亚于阿云嘎。如果阿云嘎的歌喉是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他就是一枚初初打磨过的宝石。也许因为母亲是戏曲演员的缘故,郑云龙唱歌时不自觉地有一种顾盼风流的姿态,和平时的他截然不同。
阿云嘎猛地抬起头来,这是他额吉生前最喜欢的歌,他每次想她想得难受,就会偷偷地唱一遍。
他忍不住跟他合唱起来。
他们一个用蒙语唱,一个用汉语唱,却意外地和谐。郑云龙望着阿云嘎的眼睛,阿云嘎也望着他的,像两个阔别已久,骤然相逢的故友,各自倾诉着衷肠。歌唱完了,他们却还望着对方,想说点什么,竟然说不出来,直到伙伴们的掌声和起哄声把他们惊醒。
年轻人的情意,像山林里的大火遇到了狂风,猛烈得一发不可收拾。阿云嘎和郑云龙很快就成了形影不离的伙伴,比他们各自原先的朋友还要亲厚几分。
和阿云嘎交好之后,郑云龙最期待的事,就是公社放电影。
电影一个月最多放两三次,如果赶上天气不好,放电影的好几个月都不上草原来。所以哪怕每次放的都是《地道战》和《地雷战》,人们都还是像赶赴盛会一样,兴致勃勃地骑马去看。
阿云嘎骑着红马阿赞,郑云龙骑着白马达丽,并辔而驰。夕阳的光辉洒在他们身上,在山梁间投下美丽的剪影。
放电影的汉人姓张,是个刀条脸的陕北汉子。每次放完《地道战》和《地雷战》,观众依依不舍地散了,公社的领导也走了,他慢条斯理地收拾工具时,郑云龙就会踱过去,把家里寄来的,珍贵的前门烟递上两根。老张看看他,嘴里叼一根,耳朵上放一根,又重新开动机器。这次白布上放的却是苏联电影了。
这对老张和剩下的那几个观众来说,都是极为危险的事情。他们对此缄口不言,绝不外传,竟使得这个秘密的放映仪式保持了若干年。
阿云嘎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幕布上的光影,腿紧紧地贴着郑云龙的腿,嘴巴激动地微微张开。那双黑色的眸子里有点点的泪光。这块小小的白色幕布,竟然藏着他从来没有见过,可能永远也不会见到的草原外的大世界,这不能不让他感激涕零。
郑云龙偏过头,看着阿云嘎英俊又激动的侧脸和漂亮的嘴唇——大概从那个时候起,他就想要吻他了吧。
郑云龙来内蒙的第二个冬天,索娅额吉的阿布去世了,满都拉送老婆回娘家探亲,叫阿云嘎过来留宿,帮忙照顾羊群,顺便看着宝日格勒和郑云龙,不要把本来就破旧的蒙古包给拆了。
那年草原的冬天冷得可怕。炉子里的牛羊粪烧尽之后,包里就如同冰窖一般。郑云龙穿着索娅给他缝的皮得勒,把能裹的衣服都裹在身上,后半夜还是被活活冻醒了。
阿云嘎就睡在他对面,听见他冻得上牙磕下牙,忍不住噗嗤一笑。他嘬起嘴唇,朝他发出轻轻的哨声,示意他到自己的被窝里来。郑云龙踢开被子,快速挪到阿云嘎身边,阿云嘎伸手把他拖得更近,用被子裹紧他。他们脸对脸,膝盖碰膝盖地挨着。这姿势又滑稽又别扭,两个人都笑起来。
阿云嘎叫他转过身去,从后面抱住他的腰,紧紧地贴在他的身体上。在草原极寒的冬夜,这暧昧的姿势也变得合理化了。
只有郑云龙自己知道,阿云嘎瘦削的胸膛和结实的大腿紧挨着他时,他是多么的心猿意马。每天清晨,阿云嘎坚硬的男性特征顶在他股间,他耳朵热得快要烧起来了,却要假装若无其事,像所有牧民那样,开起粗野的玩笑。阿云嘎开始还觉得不好意思,后来就也笑着回敬他。他害怕阿云嘎会学那些牧民的样子,来抓他同样铁硬的下身,可是阿云嘎从来没这么做过。他松了一口气,却又隐隐有点儿失望。
这些不能说的琐事和情愫,他都写进日记里。他计划着,等阿云嘎认够一千个汉字,就把这日记送他当礼物。好让他知道,他喜欢了多久,喜欢得多认真。
知青们在草原呆到三年尾,已经适应了牧区的生活,也都从少年彻底长成了青年,再住在牧民家里就不方便了。公社决定把他们集中起来,分包另住。
满都借了牛车,车上装了郑云龙全部的家当,送他去新包。新包离满都家其实不算远,骑马过两道山梁就到。可索娅额吉还是像郑云龙要去远征似的,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抓着他的手,十句蒙语夹一句汉语说个没完,丈夫呵斥她,用马鞭吓唬她也不管用。
阿云嘎向索娅发誓,他一定会天天骑着阿赞去看郑云龙,他会保护他,不让他受委屈。索娅这才凄凄切切地放开了手。
之后阿云嘎果然信守承诺,几乎每天来看他。
而现在,只是因为一个吻,阿云嘎就把这誓言背弃了。
九月初,郑云龙骑着他的老骆驼到公社去领米面蔬菜。牧民们的主食是奶和牛羊肉,米面很少,蔬菜基本没有。这是大队给知青争取到的福利,虽然少得可怜,总归聊胜于无。郑云龙已经不是当初那个惹是生非的刺头,而是知青里最稳健可靠的骑手。这宝贵的食材,自然要由他负责运输。
没想到在公社里,面对面地碰上了阿云嘎。
阿云嘎正站在场院中央,跟旁人聊天,一见到郑云龙进来就怔住了。他们在集体劳动时仍然会见到,仍然打招呼,但是再也没有出双入对地玩耍嬉闹过,再也没有私下聊过天,再也没有一起唱过歌。
郑云龙突然发现,他花了几年时光种植在阿云嘎身上的那些快乐和活泼已经荡然无存,阿云嘎现在又像一匹疲惫的老马了。
郑云龙不由地一阵恼怒,他愤愤地想:你既然不爱我,又为什么把自己弄成这样,平白增添别人的罪恶感呢?他真想把脸别过去,再也不看阿云嘎,可是那双黑色的,忧伤的眼睛,好像把他的魂勾走了一样,叫他舍不得移开目光。
窝热金书记喊他进办公室去,他心不在焉,说话说得颠三倒四的。等他从办公室里出来,阿云嘎已经走了。
他沉着脸,把东西放上驼峰。又去供销社买了瓶白酒,打算在路上抵挡夜里的风寒。卖酒的社员说,这个酒又叫 “闷倒驴”,很烈,容易醉,他摆了摆手,没放在心上。
回家的路上,他一口一口地喝着闷酒,渐渐地被醉意攫住了心智。风刮起来,四周黄沙漫漫,已经辨不出方向。不管怎么走,都走不到知青驻扎的地方。
他鼻子里,耳朵里,嘴巴里,脖子里全是沙土。白酒的后劲上来,他五脏六腑都火烧火燎的,头晕眼花,在骆驼上根本坐不住,一下子栽下地,头磕在硬土上,昏了过去。
后半夜的寒风把他吹醒,他浑身抖个不停,像是在打摆子。他想,看来自己是要醉死在草原上了,也不知道是不是第一个因为喝酒埋骨在伊克昭盟的知青。
昏昏沉沉间,他听到熟悉的马蹄声,听到阿云嘎已经喊哑了的声音在急切地叫着郑云龙。他想应一声,却只能发出含混不清的呻吟。过了一会儿,有人抱起他的身子,为他裹上了厚厚的毡被,哆哆嗦嗦地搂紧他。那人摸着他的头发,亲吻他的额头和鼻梁,弄得他满脸口水和眼泪。他睁不开眼睛,但他知道那是阿云嘎。
郑云龙想,这酒真好啊。想他,他就到梦里来了。
chapter 3
冬
草原上的布谷鸟在歌唱
我的那心中充满希望
你的歌声比布谷鸟更美
我为你弹琴伴奏情意长
郑云龙一睁眼,见一颗毛茸茸的脑袋趴在手臂旁,他脱口就叫了一声“嘎子”,差点儿被自己的声音吓到。他的嗓音喑哑晦涩,好像一枚生锈的马蹄铁。那人也惊醒了,愣头愣脑地坐起来,却是索娅额吉的儿子宝日格勒。
少年呆了呆,随即一把捧住郑云龙的脸,眉开眼笑地连说“马希赛汗”,像头小黄羊似的蹦起来往包外跑,边跑边高声喊着额吉。
郑云龙想爬起来,爬了一半儿只觉得头昏脑胀,关节和后脑勺都疼得像针扎,四肢软绵绵的没什么劲儿,只好跪坐在毡子上慢慢捯气。
他抬眼四顾。这乌黑破旧的蒙古包,包顶上还依稀有火燎过的痕迹。最显眼的位置挂着大幅的主席像,周围点缀了五彩絲线绣的萨日朗花,一看就出自索娅的巧手。黑黢黢的碗橱顶放着满都拉那只羊腿骨做的水烟管,旁边搁着阿云嘎给宝日格勒削的木头枪。
这不是他们知青的蒙古包,是满都拉的家。
怎么会来到满都家的,过程郑云龙一点儿也不记得了。他唯一记得的,是那个风沙如刀,又苦又甜的梦。
门帘微动,一个清瘦的身影闪了进来,他蒙古袍的袖子高高挽起,手里提着一把刷马的硬毛刷,看来是一听到宝日格勒报讯就跑过来,活计都来不及放下——正是郑云龙眉间心上的阿云嘎。
他仿佛看一件失而复得的心爱之物似的打量郑云龙,脸上的表情很怪,像高兴又像难过,眼睛亮晶晶的满含欣喜,嘴角却向下耷拉着。
在门口站了一会儿,他才张开双臂,慢慢朝郑云龙走过去,蹲下身,把病人搂在怀中,用蒙语絮絮地感谢草原神明的护佑。
他的嗓子也是哑的,和郑云龙的一样粗嘎难听,一开口像撕裂了一块老牛皮。郑云龙立刻就明白了:那根本不是梦境。是阿云嘎在刀割一样的风暴里喊了半夜才找到他,把他救回了满都拉的家。
他把阿云嘎推得离自己稍远一点,定定地直视那双黑眼睛,想从乌沉沉的瞳仁一直看到他心底深处,想看看这蒙古青年的心到底是什么样的。他抓着阿云嘎的肩膀,好像在催促他:你想对我说什么?说啊……
阿云嘎皱着眉,温柔的黑眼睛无奈又忧伤。他把郑云龙的左手从肩膀上拽下来,握在自己掌中,想了片刻,才一字一句地说:“大龙,我不能那样对你。但是,咱们俩的情意比那更重……”
郑云龙觉得心像被人抽了一马鞭,他叹息了一声,点点头,苦笑着说:“我懂。”
“你没懂。”阿云嘎坐直身体,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使他不得不抬起头来仰视自己。这英俊而苦闷的年轻人,垂下的眼眸那么深,干裂的嘴唇间气息火热,抚摸着他下巴的手指却是冰凉的。有那么一瞬间,郑云龙觉得阿云嘎马上就要吻过来了。但阿云嘎只是说:“你要是过得不好,我就更不好。你要是死了……我没办法再活。”
蒙古包外传来又重又急的脚步声,是索娅额吉风风火火地跑过来了。阿云嘎碰了碰郑云龙的脸颊,看了他一眼,又一眼,才匆匆站起来,迎了出去。
等到郑云龙的身体彻底恢复,草原的初冬也如期而至。牧草枯黄,疾风凛冽,大朵大朵黄色的瞳云低垂在天边四野,像聚集了一群庞大的怪兽,正密谋着一场无情的屠杀——牧民们忧心忡忡,这个冬天看起来会比往年更加难捱。
为了躲避暴风雪,知青们要跟这一带的牧民一起转场到冬季牧场去。大家把蒙古包拆卸开,装上勒勒车,带了两三天的干粮,赶着上千只羊和其它牲畜,浩浩荡荡地向北迁移。
郑云龙骑着他的白马达丽,和同住的上海知青大刘一起负责圈羊。羊群老是要顺着风往反方向走,他俩不得不来回奔驰,把羊往北撵。郑云龙大病初愈没多久,体力有些不济,行进了不到三个小时,内衣衬衣都被汗湿透了,他束紧皮得勒的腰带,免得冷风灌进去又要病倒。
走到一片滩涂时,风突然静了,大家便停下来,支起陶那,煮上奶茶,就着干粮充饥。大刘骑在他的黄马上,朝前方的牧民队伍唱起了一首蒙古歌曲。他出身在沪上音乐世家,成分不好,不过此人个性佻达洒脱,很能自得其乐,又年长几岁,郑云龙平时拿他当半个师友看待。只听他中气十足,声高音远,蒙语学得像模像样,一首短调声声入耳,引得两边都喝彩。不一会儿,那边也传来了悠扬的歌声,却是阿云嘎。
这两个月,巴图鲁书记经常叫阿云嘎到旗里去,有时也会留他住在家。阿云嘎告诉郑云龙,书记想让自己当他的通讯员,他以大哥身体不好,家里兄弟姐妹多,需要他照顾为理由婉拒了。
赶马车的汉子乌尤说的却是另一个版本:原来巴图鲁书记的大女儿白德玛看上了阿云嘎的样貌和歌声,想要和他定婚呢。大家纷纷感叹这苦命的孤儿要时来运转了。满都拉说,阿云嘎若是当了书记的乘龙快婿,从前欺负过他家的无赖可要当心咯。索娅却说,阿云嘎才不是那样的人呢,他心里只记恩情,不记得仇恨。
草原上的流言像风一样传得快,郑云龙自然也知道了。他想,以阿云嘎出众的人才,本来也不该和牛羊为伍,终老在这荒僻的草原上。可是心里还是忍不住难受:阿云嘎愿意和他同生共死,可不愿意跟他同衾共枕。他郑云龙千好万好,总归比不过一个温柔美丽的姑娘。
这两个青年亲如手足的关系,本是人人都知道的事,他们突如其来的生分,大家也都看在眼里。但谁也没往心里去。许多人少年时都有一起放牧喝酒的伙伴,年纪大点,各有各的路,难免疏远,等他们结了婚,老婆给生几个野马驹一样的儿子或者小猫似的闺女,困苦又忙碌的生活就会把他们变成或沉默或暴躁的养家汉子,更不会再天天跟旧时的朋友厮混了。
只有郑云龙自己知道他们俩现在说亲不亲,说疏不疏的窘境。幸好他天生达观,也只在阿云嘎身上犯过轴。既然人家就想高山流水,他也能配合一个光风霁月。也许放啊放的,就放下了。倘若实在放不下,提一辈子也不是不行。
阿云嘎和大刘的赛歌还在进行,夹杂着牧民与知青的加油和起哄。郑云龙听着听着脸上就不大好看。阿云嘎这是努着劲儿呢,一首一首地撵着人唱。他爬起来走到大刘马前,扯了扯马缰绳,叫他别唱了,待会儿还要圈羊赶路,晚上还得守夜防狼,省点儿力气。大刘知道他跟阿云嘎的交情,哈哈一笑,不再应战。
夜里扎包时,阿云嘎来过一次。见郑云龙正和大刘头碰头凑在炉火前看一张旧《人民日报》,打了个招呼就走了。等郑云龙追出去,只看到红马阿赞的影子,驮着那个孤独瘦削的骑手,渐渐消失在夜色之中。
第二天中午,暴风雪要来的迹象更加明显,天色昏暗得仿佛已是傍晚,细小的雪粒不时扑打在人们眼睫上。大家加快了行进的速度,希望能在天完全黑下来之前赶到目的地。
知青们养的一头母羊突然跪在地上,怎么拖也不肯走。郑云龙把手伸到它肚子下面一摸,坏了,这羊怀孕了,马上就要下羔子。怀孕的母羊们本来早已提前送走,单单漏了这只。给羊接生一直是牧民帮忙做的,知青们都不擅长。眼看前面的队伍越走越远,他们和羊群就要掉队。有人提议把母羊丢在这里,让它自生自灭。那羊似乎听懂了,抬头望着郑云龙,温顺的眼睛里滚下大颗的泪珠。这让郑云龙怎么也说不出那个“走”字。
正在踌躇不决,阿云嘎像团彤云似的飞驰而来了,冷风裹着尘沙雪珠,绕着他和红马急速旋转。他的刘海儿被打湿了,贴在额前,白色的细雪粒挂在睫毛上,倒显得那双眼睛更加黑和亮。听说母羊要生产,他思忖了一会儿,对郑云龙说:“你们走,母羊留给我,再给我留一个包。等它生了,我再去追你们。”
大家面面相觑:一个人在荒原上,万一半夜真的来了暴风雪,吹塌了蒙古包或者吹飞毡顶,一定会活活冻死,要是孤身遇上狼群,也准会被撕成碎片。为了一只羊和它的小羔子,这么做值得吗?
阿云嘎看大伙儿还在犹犹豫豫的,收敛了温和的态度,厉声连连催促。大家只好卸下蒙古包,纷纷上马而去。很快,空地上就只剩一羊,一马,一人,在惊涛巨浪一般奔涌而来的乌云底下,渺小得好像三粒石子,一阵罡风就能吹跑。
阿云嘎挑了两根哈那 钉在地上,又搬了几块石头当墙,给阿赞围了一个简单的马厩。正要动手支蒙古包,只听马蹄声疾响如风,越来越近。是郑云龙和达丽又单枪匹马地折回来了。
蒙古包支起来。干羊粪在炉膛里噼啪乱跳,炉壁烧得通红。两人围在炉旁,各怀心事,守着那头待产的母羊。
母羊折腾了10多分钟,小羊羔才落了地,浑身湿漉漉,一动也不动地歪着头躺着,像死了一样。阿云嘎拧断脐带,小心翼翼地用毛巾擦干净羊口鼻上的污物,解开袍子,把它塞进自己温暖的怀中,挨近炉子坐下,反复搓着那冰冷的小动物的身体。郑云龙给母羊喂了盐水,铺上新草,就靠在阿云嘎身边,看他挽救这柔弱的生命。羊羔细细的前肢突然划拉了两下,小脑袋在阿云嘎的胸前拱了拱。两个青年对视了一眼,忍不住齐声欢呼起来 。
阿云嘎在小羊脑门儿上亲了一口,抱着它跪在母羊身边。他摸两下母羊,再摸两下羊羔,直到母羊终于低头舔了舔小羊的头顶。阿云嘎忙把羊羔送到母羊的肚子下面,羊羔闭着眼睛钻来钻去,一找到妈妈的乳头就开始吸吮,吃到了它来这个世界的第一顿奶。
阿云嘎站起来,揉揉膝盖,解开腰带,脱下袍子和衬衣,从牛皮袋子里倒了一点水,蹲在地上清洗衣服上的胎水和污垢。他瘦削而漂亮的背部,过分纤细的腰肢,就那样不以为意地裸露着。郑云龙看了一会儿才把脸别开,没话找话地问:“嘎子,咱们啥时候能再出发?”
阿云嘎把湿衣服架在炉子边,盯着衣服上腾起的白烟,过了半晌才反问:“你就那么急着走?”
他语气里有掩饰不住的不满,郑云龙一琢磨,就知道他这无名火是从哪里来的,但又觉得他实在不讲道理,让人生厌。
“是啊,你不急吗?”
阿云嘎不说话了,过了会儿才没头没脑地说:“你们什么时候那么好了。”
郑云龙就也没头没脑地答:“我们本来就不错,从前和你好,显不出来。”
他这话里的意思,七拐八拐的,不是阿云嘎一时能理解的,可也足够让他难受了。
“你也亲他了吗?”他突然问,
他垂着眼皮,从耳朵根到脖子都是红的,仿佛说了多么难以启齿的话。可是每个字又都真真切切,像针尖一样朝郑云龙飞过去。
郑云龙脸刷地白了,一下子站起来,想破口大骂,又想饱以老拳。可不知怎么的,从心里涌上一种没劲的感觉,觉得这对话是如此地愚蠢可笑。
“亲啊,你不给亲,还不许别人给亲么?”他走到阿云嘎对面,席地而坐,把两条长腿交叉着,看着对方,笑了。
他话还没说完,一股凶猛的力量迎面撞上来,把他扑翻在地,后脑撞在地上,疼得他耳朵里嗡嗡作响。
阿云嘎一只手按着他的手腕,一只手摁着他的脖子,膝盖跪在他的大腿上。小腿压着他的小腿。弄得他骨头生疼。那双眼睛逼视着他,阴沉沉的,平素的柔顺,忧伤,忍耐统统不见了。他试着挣扎,想把阿云嘎掀下去,可对方纹丝不动。
他这才意识到,他被阿云嘎长久以来的温柔给骗了,被刚才那个用胸膛给羊羔取暖的好人给骗了。这是生在马背上,长在鞍鞯上的男子,有好武能征,最善于开疆辟土的祖先,是从小把射箭摔跤和马术当作游戏的民族。就像他随身携带的那把蒙古刀,他只用它切开羊肉,割断绳子,给小孩子们削出各种朴拙的小玩具,从来不用它伤人,但那刀刃却总是雪亮锋利的。
“你放开我,你是不是疯了?你生什么气,你有资格生气吗?你不就是嫌恶心吗?我不恶心你了,怎么你还他妈的不乐意了?”
他还想继续骂,阿云嘎突然伏下身体,在他嘴唇上狠狠咬了一口。皮破了,血渗出来,疼得他嘶嘶地抽气。
“你怎么咬人!英格其都没咬过我,妈的,你还不如英格其,野狗!”
阿云嘎的身体一动,他以为又要被咬或者被打了,下意识地眯了一下眼睛,偏头想躲。阿云嘎却伏在他脸侧,伸出舌尖,轻轻地,反复地,舔他嘴唇上的伤口,把不断沁出的血珠吸吮干净,再咽下去。
郑云龙的脑子里轰的一声,喉咙发紧,也不知是喜是悲,他蹙着眉,忍着唇上的痛楚和心口的抽痛,泪意渐渐涌上来,阿云嘎俊美的脸庞和深邃的眉眼顿时都变得模糊一片。
即使在郑云龙最浑不吝最惹事生非的年龄里,阿云嘎也从来没有对他动过手。他如今苍白着一张脸,嘴唇红得近乎艳丽,衣领因为被袭击而散着,露出曲线优美的脖颈。像蒙古长诗里风流的游吟诗人,或者蒙语歌谣里那些总是叫人心碎的情人。真奇怪,岁月把他雕琢成了让阿云嘎心动的样子,反而引发了阿云嘎的凶性。
阿云嘎半亲半咬地吻着他的脖子,一面吻,一面解他的衬衫纽扣,郑云龙扬起下巴,把脖颈袒露给他,任凭他一点点向下移,一直吻到他的胸前,他突然轻轻地叫了一声,把阿云嘎吓了一跳。抬起头,用眼睛询问他。
他带着眼泪就笑起来,把手指插进阿云嘎浓密的短发,将他按向自己。阿云嘎闭上眼睛,张开嘴巴,气喘吁吁地,含住他送上来的舌头。
蒙古包外白毛风刮起来了,今夜看来真的有暴风雪。不过,管它呢,在这荒天雪地里,既有新生的生命,又有新生的爱情,郑云龙只当它是自己的良辰美景。
chapter 4
春
天边有一对双星
那是我梦中的眼睛
心中有一片晨雾
那是你昨夜的柔情
似乎在一夜之间, 鄂尔多斯冰封的荒原就铺上了浅浅的绿色,残酷的冬日好像只不过是一个漫长的噩梦。被浓云惨雾囚禁了几个月的太阳重回草原,牧马们开始脱去御寒的长毛,每座蒙古包前都晾晒着穿了一冬的皮得勒和达哈。等到嫩黄的金莲花和火红的萨日朗开遍山坡与山坳,郑云龙在内蒙大草原也待满了整整六年。
同住的知青,走得只剩下四个人。当年随着时代的浪潮来到这里,潮退后却被遗弃在原地无处可去。免不了对酒放歌,醉后痛哭。为思儿不得见的父母哭,为蹉跎流逝的青春哭,也为茫然无知的前途哭。哭完了,擦干眼泪,还是得各寻出路。
郑云龙原本就做好了留在内蒙的打算,这天似穹庐,四野如盖的辽阔大地,与他自由洒脱,单纯无争的个性正相投。直爽又敦厚的民风也令他舒坦自在,索娅额吉疼爱他的程度和生身母亲没有分别。骑马圈羊,打草割麦,他已做得跟当地人一样娴熟。 穿着阿云嘎的蒙古袍,两人并肩而立,汉蒙难分,仿佛一对兄弟。他爱马头琴的声音,爱这个民族的乐曲。不管长调或短调,无论豪迈或柔情,阿云嘎会唱的曲子他都能跟着唱。他迷上了草原的歌,也迷上了唱歌的人。
去年冬天的那场暴风雪差点儿要了他和阿云嘎的命。公社的骆驼队看到被大雪压塌的蒙古包时,都以为他俩十有八九活不成了。幸好从前的游牧者在路途上留下了一座防风避雪的坚固石墙。尽管如此,也把两人冻得够呛。他们相拥着躲在石墙后,用阿云嘎的一件达哈护住身体。尽管盖着毡子,阿赞和达丽的长毛上仍是挂满了冰茬,依偎在一起瑟瑟发抖,刚生产过的母羊冻毙在一旁。人们把他俩一分开,那只新生的小羊羔就从郑云龙的怀里探出头来,咩咩地叫个不停,像在和母亲做最后的告别。
风雪割伤了郑云龙的脸颊和小腿,也让阿云嘎落下了腰伤。索娅额吉每天给郑云龙的脸上涂羊油脂肪,用羊肉和大葱煎水帮他洗脚。阿云嘎则把伤和病都当作自然的馈赠。牧民们代代、人人都是如此,生病了也要唱歌,冻伤了也要干活,骨头断了也要爬上马背。
有很长一段时间,郑云龙都会做一个梦:他紧紧攥着阿云嘎的手,在猛烈的风雪里跋涉。走着走着,突然发觉手里空了。四周是狂风,雪片和尘沙织成的白色迷障,阿云嘎消失得无影无踪,怎么找都找不到。
有时候也做另一个梦。梦里他又回到了那个小小的蒙古包,呼吸间都是干草味儿,动物的臊腥味和青年男子又甜又涩的体味。阿云嘎像驯服一匹小马那样按着他,眼睛阴郁,热烈,又绝望,看起来好似一个陌生人。可是吻落下来的时候又是温柔迷醉的,无休无止,无处不在,像要钻进灵魂最底部去一探究竟。他们身体的一部分变得又硬又热,仿佛尖锐的武器,随时要割破布帛,刺进对方的血肉里。
“嫌你恶心……我比你恶心得多了。”阿云嘎苦笑了一下。“大龙,你就非要逼我。”
郑云龙醒过来,突然意识到这不是梦,而是真实发生过的事。周围同伴们的鼾声,磨牙声,在黑暗中此起彼伏,听起来那么地单纯无邪,这让他的秘密显得更加突兀,情欲滋长的声音震得他的耳膜都发麻:看吧,阿云嘎也爱着他,也想要他。他的意识已经跑到原野里拼命朝全世界呐喊,身体却只能屏住呼吸躺在黑暗中一动不动。
旁人都说,咦,阿云嘎和郑云龙又好得像一对刀和刀鞘了。但是只有他俩才知道这“好”和从前的好全然不同。
他们寻找一切机会触碰彼此,像有意也像无意。可是哪怕轻轻蹭一下手指,心都会像马头琴的弦子似的颤个不休。阿云嘎什么时候在看他,郑云龙都知道。郑云龙的目光也总能被那双温柔深沉的眼睛接住。他们忍不住老要在闲聊里提起彼此的名字,可如果别人说到阿云嘎或者郑云龙,他们又觉得一阵心慌意乱。
和六年前初见时相比,阿云嘎成熟了许多,不再像一片单薄寂寞的羽毛了。每当他白袍红马地从远处驰来,郑云龙都觉得自己变成了一只被猎人射中的飞鸟。他们把羊群赶到牧草肥美的远处,郑云龙躺在阿云嘎腿上,给他读《悲惨世界》。阿云嘎对这本小说表现出格外的喜欢。有时候也会要求自己读。
“在精神之眼看来,人心比任何地方都更炫目,也更黑暗;精神眼睛所注视的任何东西,皆没有人心可怕,复杂,神秘,无边无际。有一种比海洋更宏大之景象,那就是天空;还有一种比天空更宏大之景象,那就是人的内心世界。”
他念得很慢,也许不能全部理解,却带着天然的虔诚和易感。有点儿刻意字正腔圆的汉语口音,夹带一些蒙语的尾音习惯,混合出新奇又动听的语感。
“人生至福,就是确信有人爱你,有人为你的现状而爱你,说的更准确些,有人不问你如何就爱你。”
郑云龙念完这段,扣上书,抬眼望着阿云嘎。阿云嘎也垂眸回望他,手指在他的衣领上来回摩挲。不必说话,雨果把话都替他们说尽了。
而窥测的声音也如同往马灯上飞扑的蚊蚋, 细细地传播着。可惜他们沉浸在彼此的目光里,什么也听不见。
暮春五月的一个清早,知青们还没起床。阿云嘎就跑来了。郑云龙睡眼惺忪地走出蒙古包,头发乱蓬蓬的像沙雀窝,一只袖子掖在腰带里。
阿云嘎给他套好袖子,把歪斜的领子扣正,轻轻推他。
“大龙赶紧醒,洗把脸,今天去包头,忘了?乌尤大叔的马车等着呢。”
郑云龙这才想起来,过两天是包头电热厂对山东籍知青招工考试的日子。青岛回不去,阿云嘎开始劝他走招工进城的路子。想参加招工,需要旗委,公社,大队的介绍信,郑云龙不是什么骨干分子,本来不抱期望。没想到阿云嘎还真的把介绍信给拿来了。
鄂托克旗离包头几百公里,他们要先坐马车到旗里,再乘坐一周来两次的汽车去包头。等到了目的地已经是第三天的下午。负责接待知青的点上挤满了人,板房,窝棚都超员了,院子里还搭起了大大小小的帐篷,根本没他俩歇脚的地儿。
他们饿得前心贴后背,随便找了个小饭馆填肚子。馆子肮脏破旧,羊肉馅儿饼和野葱包子却香得出人意料。一碗热腾腾的红油杂碎汤下肚,两个年轻人才觉得又活过来了。郑云龙的头发里全是灰土,阿云嘎下巴上冒出了青色的胡茬,身上的夹袍都脏得看不出本来的颜色,一看就是两个来自穷乡僻壤的牧民,在这以汉人汉装为主的城市里相当扎眼。
按着饭馆老板的指点,他们找到一家国营浴池,天近傍晚,没什么顾客,两个人舒舒服服地泡在热水里,洗掉一身的污垢和风尘。
阿云嘎靠在池边,闭着眼睛,脸被水汽蒸得微微发红,湿淋淋的黑头发向后抹,露出漂亮的额头,结实的胸膛上布满水珠。他知道郑云龙在看他,他有点兴奋,也有些不好意思,干脆假装打盹儿。
过了好一会儿,他觉得自己快要真的睡着了才睁开眼。郑云龙大概是泡舒坦了,正向浴池的另一边走,那双又直又长的腿在水光里十分触目。阿云嘎觉得喉咙发紧,口渴舌燥。郑云龙却忽然转过身,面向他退着走。阿云嘎吓了一跳,别过脸咬着嘴唇骂了句“无耻”,骂完又看着他笑。
他们都换上了汉族衣裳,清清爽爽地走在柏油路上。一到没有路灯的暗处,郑云龙就拉住阿云嘎的手,过几秒再放开。
拐进一条窄街,郑云龙又开始倒着走。这让阿云嘎想起他刚才在浴池的模样,耳朵都红了。
“郑云龙,你能不能看路。”
“路你看啊,我看别的。”
走着走着,他突然毫无征兆地停住步子,阿云嘎来不及避让撞上去,任由他在嘴上快速地亲了一下。
“你真是……” 他无可奈何地绕过他,心想,郑云龙怎么就能如此胆大又任性,像个不知道害怕的儿童,这无所畏惧的性子是一团野火,引得他也忘了危险,变成一只奋不顾身的飞蛾。
鄂托克旗的革命招待所也都住满了知青,他们只好到别处去碰运气。最终在一处半地下的旅馆里找到了房间。一进门郑云龙就揪着阿云嘎的衣襟,和他边吻边往床边走。
阿云嘎仍不理解男子为什么会爱男子,歌谣里没有唱过,谚语里也没有说过,万能的神灵也没对此事做过明谕或者暗示。但他又确定自己喜欢郑云龙。在郑云龙面前,他是最柔顺的,又是最暴虐的。是最胆怯的,又是最勇猛的。是最稳重的,又是最天真的。是最腼腆的,腼腆到郑云龙在他耳边喘息低语他都脸红。又是最冶荡的,冶荡到被那双漂亮的手一碰就情动。
他把那双手按在枕头两边不许它们乱动。有点迟疑地问:“你是把我当个姑娘那样喜欢吗大龙?”
郑云龙被这问题弄得哭笑不得:“你说呢,有长一下巴胡子茬儿的姑娘吗?有一口气吃四个羊肉馅儿饼的姑娘吗?有手劲儿这么大的姑娘吗?还有,谁喜欢你啊?”
阿云嘎笑得趴在枕头上,替他揉着手腕。听到最后一句又爬起来,逼近他,威胁一样摸着他的喉结。
“那你打算喜欢谁?赶车的乌尤,爱喝酒的查干台,宝日格勒?”
“我…宝日格勒才16岁好吧!”
“姓刘的?”
“这醋都吃半年了还没见底,行,嘎子你是咱们伊克昭盟最会吃醋的爷们儿。你别问我,你问自己。”
“问自己什么?”
“问你为什么不找个姑娘和她好,巴图鲁书记家的白德玛,对吧。”
阿云嘎像听到什么胡话那样不在意地一笑,郑云龙可没有笑意。那双眼睛灼灼又湿淋淋的。
阿云嘎明白了。世界上再没人有郑云龙这样水火相融的眼睛,这样冷淡又多情的薄唇,这样无谓又无畏的灵魂了。他不就爱他这些吗?
当然还有别的。他翻身压住郑云龙,一边抚摸他一边向下移。像确认什么似的,含住那根半勃起的东西。他早想这么做,但又怀疑自己不能接受。一旦真做了,才发现这就是他想要的。
郑云龙可没想到他会这样,被他含得绷紧了腰,曲起膝盖,一只手抓着他的头发,另一只手去摸他的肩膀和手臂。
这对两个人大概都有些过于刺激,结束后好一会儿阿云嘎才开口说话。
“你刚才也吃醋了吧?”
“嗯。”
“你现在说,你喜欢谁。”
“除了嘎子,我谁都喜欢。”
“好,可我还是只喜欢郑云龙。”他用相反的语法,说着意思一样的话。
郑云龙的考试从第二天中午开始,黄昏才结束。他踩着下班铃声和电热厂的职工一起涌出大门,久候的阿云嘎迎上去,跟他在人群里并肩走着。这感觉很奇特,好像他们是另一个全新生活里的阿云嘎和郑云龙,接下来他们也要像这些忙碌了一天的工人一样,去等车,去买菜,回家,吃饭,聊天,做爱,然后相拥而眠。
路过东方红照相馆,突然想到,他们连一张双人合影还没有呢。照相的师傅把他们摆出向同一个方向眺望的经典姿势,一边拍一边赞美:“好看!洗出来以后我放大一张挂橱窗里行呗?两位,照片上印啥字儿?”
郑云龙想了想:“印 1975年5月 双云 包头。就这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