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 Text:
我和旻浩哥分手了。金昇玟说。
看起来只是狗狗没有拴好狗绳儿。梁精寅指向他背后的行李箱。
不是的。金昇玟道。这回是真的。
你们最好是真的,梁精寅想。这是第多少次了?——第727次,如果一天记一次的话可以记到大后年,而2027年人类或许就要迎来世界未日;毕竟偷懒的玛雅人没有准备第二块石板,金昇玟也从来没有找过第二个人谈恋爱,而除了自己以外没有第二个倒霉蛋来分担被朋友的恋爱马拉松间接折磨的痛苦。这合理吗?这不合理。人类是上帝创造的,上帝规定一周有七天,所以人类应该一周有七天用来反对男同性恋;生而为狗如金昇玟,此生此世活该在名为恋爱的地狱里烈火焚身,与名为李旻浩的恶魔大战至宇宙边荒,直至大道磨灭。
我觉得你应该去看看脑科,最终他真诚地建议道。
作为一对公认的怨侣,金昇玟和李旻浩之间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鬼故事始于……未知时间、未知地点。知名受害者黄铉辰曾经感慨,还好现在是21世纪法治社会,否则在他被李旻浩塞进烤箱之前,金昇玟的尸块可能会先在某个公园绿化带里被人发现——这一天马行空的猜想,使他在前二者的恋情曝光后惨输梁精寅和李龙馥赌注各1000韩元。
但是这俩究竟什么时候搞到一块儿去的?彼时黄铉辰边啃着饭团边抱怨。怎么就只有我一点儿也不知道?
梁精寅在他对面扒拉着猪肉汤饭,心说哥你问我我也不晓得。他在大学宿舍里睡的是金昇玟对铺,又不是睡的金昇玟床上,充其量半夜能瞧瞧对方床底下是否藏鬼,哪能看得见对方在被窝里是否……噢,天。他盯着碗里被汤汁泡发出黏糊糊淀粉的米饭,最终把它分给一旁不知为何心情和胃口格外好的李龙馥。
如果不是音乐社和街舞社决定联合汇演,身为音乐社的新社员就不会认识隔壁大两届的街舞社社长;如果不认识街舞社社长,就不会对方常用背包上的布丁挂件留有印象;如果不对布丁挂件留有印象,就不会在意外发现自己同社团室友的枕头下压着同款挂件时感到可疑;如果不对此感到可疑,就不会在室友回到宿舍后向对方提问;如果不向对方提问——如果对方不是金昇玟,如果他不是梁精寅,如果他对金昇玟的脸皮厚度与其薄脆的体格形成鲜明对比这一事实毫不知情——就不会在对方面不改色地说出便利店免费送时,第一时间从对方黑白分明的眼珠子里察觉出此人在装一种很新的蒜。一个法学专业的棒球队新生、一个计算机专业的街舞社社长,二者之间能有什么关系?——鬼知道什么关系,但总不会是、总不该是那种关系。
所以到底是怎么开始的?
梁精寅当时问过金昇玟这个问题。金昇玟倒不抗拒,推推鼻梁上的眼镜,说刚入学时不是有些社团会来扫楼宣传么?那天晚上你去了图书馆,只有我留在宿舍给人开门——然后呢,街舞社来过了?梁精寅问。金昇玟点点头。刚好是旻浩哥来?他又问。金昇玟接着点头。
“所以从那时候就开始……?”
不是的,这回金昇玟摇了摇头。那天楼道没开灯,玄关灯坏了,他站在走廊里,我没戴眼镜,看不清。
如果说这句话时视线没有飘移我就真的信你。
梁精寅无语。金昇玟对他脸上的鄙夷不以为意,整个人如同防尘罩一般横盖在床上,说你怎么也跟旻浩哥一样?直到被梁精寅忍无可忍地往床里摁一把肩膀,他才跟挤瘪的橡胶鸭似地嘎一声:真的,第一次看街舞社表演时,我都没有认出他来。
那么好长一段时间里频繁独自出门又是怎么回事?还以为是因为棒球队训练,直到上选修课时刚巧遇见其他棒球队的学生,闲聊几句社团相关的话题,才发现根本没有安排那么多活动。彼时只当是去自习了,或者找了新兼职,遂不过问;结果现在所有事情一串联起来,细思极恐,手都在颤抖。怎么了,很奇怪吗?金昇玟埋在床里问。有什么不对吗?
这难道是什么奇不奇怪或对不对的问题?梁精寅内心的小人举着广播喇叭嘶声力竭。这分明是事关信任危机和人际危机的问题。友情界第一怪谈,所有恋爱的朋友都会变成丧尸:你的朋友们会说话、会吃喝、会睡觉、会上厕所,可一旦他们坠入爱河,过去的他们就从这个世界上死去了、消失了,从此往后不再是同一个人;你要时刻提防他们因爱情病毒而对你展开精神攻击,具体攻击形式有恋爱日常分享、恋爱苦恼咨询、恋爱创伤疗愈和“不好意思今天可以麻烦你xx吗因为我家那位想要xx”等。作为一名有素质且有道德的友人,你所拥有的全部防御手段,要么只有和对方绝交,要么只有虚弱地骂对方一句去死;而你那杀不死也不可能让你痛下杀手的朋友,只会说着明明是你的母语你却一个字也听不懂的话,淌着涎水埋头啃食你破碎不堪的友谊之心。
但是金昇玟又做错了什么呢?内心的另一个小人跳出来发声。没有人规定做朋友的人不可以恋爱,他也不过是瞒着全世界在粉红泡泡里偷偷死掉了而已,从大一死到现在,有点混蛋,可不曾咬过你一口。和一具不打扰人的尸体同处一室两三年,这并不……恐怖。况且难道你能说他喜欢旻浩哥这件事不合适?
能有什么不合适?梁精寅回想第一次见到李旻浩的那天下午,会议厅门窗大开,黑板的边框、桌椅的转角,每一根直线条都在热气中游动,飞尘宛如水波里沉浮的菌藻;一众初具人形的灰蒙蒙大学生里,站在讲台上念排练方案的学长半边脸覆着阴影,眼神明亮而空泛,像美术课本上的石膏像。他曾对那种心向远方的神态产生一丝熟悉,后来看见自己室友靠在落雨的窗边、手抱吉他发呆时才恍然大悟。或许一切都是命中注定?人要么爱上自己的倒影,要么追求自己不曾拥有的东西,而李旻浩,李旻浩看起来两者兼具。若依据此理论,他的室友在他所不知道的某个时刻沦陷其中,也不过是遵循地心引力。
“可是为什么以前问你认不认识旻浩哥,你总说不认识?”他还是忍不住追问,“我还以为整个街舞社里,你只认识铉辰哥和龙馥哥……”
“……”
金昇玟不说话了。他不紧不慢坐起来,双手在两腿之间交叠相握。这不是一个好征兆,然而此刻再想逃避显然为时已晚。梁精寅刚想加一句算了哥如果你不打算说出来也可以,就听见金昇玟抛出此情此景下他最不愿意听到的发言之一:
“如果我去跟哥告白的话,你觉得他会怎么样?”
——来了。终于来了。
梁精寅木着一张脸。
时至七年后,如今已是社畜的梁精寅正蹲在自家地板上,帮远道而来的金昇玟清点大包小包的行李。衣服、围巾、袜子、鞋、床单、被子、枕头、牙刷、牙杯、漱口水、冲牙器、IPAD、耳塞、耳机、吉他、音响、冰箱贴、咖啡机、帕恰狗周边、空白的日记本、买回来还没玩几次的PS5、磨旧的皮项圈……皮项圈?梁精寅抬起头,用看疯子的眼神对一旁的金昇玟行注目礼。你们究竟是分手还是离婚还是精神出问题?
“是我花钱买的。”金昇玟歪头。虽然不是给我用的,但是论归属也可以算作是我的。
你哪只眼睛看出来我想要了解这种事情。
梁精寅默默把那只越看越糟糕的项圈放回它原本躺着的盒子里:“一定要洗劫这么干净?”不担心闹得太难堪?
只是把属于我的东西带走罢了。金昇玟说着,拿过那只盒子。因为真的考虑跟哥分手了。
哪一次你说是真的就是了?梁精寅腹诽。第一次说真的要分手是因为旻浩哥太受欢迎,他给了你第二颗纽扣、又抱着你送的捧花拍毕业照,你就开心了;第二次说真的要分手是因为你们生活节奏不一致,你毕业后到你家公司上班,又和哥同居,之后就再也没有声音;第三次是哥怕阻碍你发展,你跳槽又升职,硬把他追了回来;第四次……谎话说一百遍能成真,只有情侣的嘴比死鸭子硬,你们这种把分手当情趣的恶劣生物,到底还想糊弄别人多少次?……最重要的是,为什么非得在快要过圣诞的时候分手,还要临时借住在别人家里?
“打不开你私宅的门,再换个新的锁不就行了,”历经十几分钟的铺床叠被,客厅的懒人沙发被打理成勉强能供认床人士入睡的模样,“脸皮厚一点儿,回本家住也可以。而且铉辰哥家不是更方便?”
“他说万一旻浩哥知道了,他就会变得酥脆。”
金昇玟让他的帕恰狗公仔躺在沙发上。“家里会多想,暂时不打扰了。门锁肯定是哥动的手脚,知道我会去找锁匠,所以这两天先不去。”
“……你在躲他?”
“算是。”
“既然这样一开始就不要随便把私宅的钥匙给出去啊。”
“下次考虑。”
什么下次考虑,根本就是故意。“那哥说不定根本就不会想到来找你。”
“以防万一。”
要防的话不如防一下今夜睡觉时会不会被我卷铺盖从顶楼丢下去——梁精寅很想对金昇玟的大脑进行切片分析,质问他为什么不想想以李旻浩的智商要想找人怎么会想不到找自己这里,以及干什么不去住酒店。然而出于较高的道德标准,最终他也只是选择对凌乱的现状许愿明年1月对我好一点,然后打开手机搜索周边外卖。
你说他为什么不干脆跳进汉江里被冲走呢?李旻浩低头捣着吃一半的焦糖牛奶布丁。让江水洗洗脑子就不会有那么多问题。
可是真要是跳进汉江里被冲走了的话,我们旻浩应该会很伤心吧?
方灿笑嘻嘻地看着他,成功得到一个犀利但徒劳的眼刀。假如昇玟他上不来岸,说不定你会第一时间跳下去陪他一起漂走。
上了年纪就开始头脑不清到说胡话了吗哥?
李旻浩回嘴。反击毫无成效,年长的澳洲人从来只把他当作爱蹬地板的侏儒兔,一边嘴上故意撒娇着反管他叫哥,一边手上就要伸过来搂他。他扭腰要躲,最后还是没躲出咖啡厅狭窄的并排座,生无可恋地被长得不讲道理的胳膊包围,任对方像个树袋熊似地扒在他身上。
“我是说真的,”方灿把下巴搁在他的肩头,“我觉得你真的可能会那样做。”
如果认识五年还不记得自己的下属差点在公司去海边团建时淹死的话,你真的不太是人。李旻浩随对方的动作东摇西晃,顺便往嘴里塞了一勺碎布丁。
这和会不会游泳没关系,方灿不以为然。人在真正关心什么的时候,是不会考虑自己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的——假设你家顺东多,或者我家Berry——作为主人,如果看到他们闯红灯过马路,你我的第一反应,应该不会是自己上前救他们回来时会不会被车撞。
“那是毛绒绒的亲故们,”李旻浩面无表情,“不是人。”
人也一样。方灿耸耸肩。人也是动物,何况你也不是对人类毫无兴趣。那孩子在你眼里不也是小狗?
“……”
李旻浩放下布丁和勺子,缓缓转动眼球,露出大半片眼白斜瞪他。
“你舍不得放他跑,对吧?”方灿仍旧冲他咧出两个酒窝,“不然也不会像你自己说的,特意跑去换他家门锁。”
“我还没有神志不清到听不懂韩语,”李旻浩道,“也还没有神志不清到一焦虑就犯糊涂的地步。”毕竟不像哥你一样天天熬夜,家都搬进办公室。
“那就承认吧?承认你还在意他这件事。”
“为什么?”
“Because it's true.”
“我好像开始有点听不懂了。”
“对你来说太难了吗?还是你依然有自信,他会自己回来?”
“请问我们现在在谈论的究竟是语言问题还是其他方面?”
“不知道……养宠指南,也许?或者回到工作的身份,聊聊新年工作计划?”
“你说的圣诞节部门放假。”
“是呀,记得呢,还记得今天来这里是为了帮科长大人凑节日双人特惠,”方灿指指他手中的布丁残骸,“所以现在我们要聊什么?”
“……Berry怎么样?”
“挺好的?前两天出门散步时还挺有精力。虽然偶尔也有不爱走的时候,毕竟年纪不小了……如果她在外面累了,我只能送她上车,或者自己把她抱回家——做主人的要负责。”
“如果是个头稍微大一点儿的亲故呢?”
“拉布拉多吗?那样的话,或许就该问你了。毕竟你才是这方面的专家。”
“现在我彻底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哈哈!‘逃避可耻但有用’,是这么说的吗?……虽然很简单,不想面对的样子也很可爱,但是就这样一直躲下去,不怕更麻烦吗?”
“如果非要继续这样聊下去的话,每分钟算哥2000韩元——三分钟,一杯布丁拿铁,请我。”
“嘿,好吧!”
方灿举起双手离开他——只是为了招呼服务生:“悉听尊便。”
李旻浩垮着一张猫脸弓在座椅里,在他和服务生打交道时,把剩余的布丁全部倒进嘴巴。
人有时候总会在同一个坑里摔跤,就像他避开一条狗,总会有另一条狗摇着尾巴迎面而来一样。方灿不算完全的狗,外形硬件太过,接近这一种群的先祖;然而拥有更多传统印象里狗的品质,聪明、热情、可靠、亲人,不好应付,但不至于头痛。完美符合人类对于恋爱对象的幻想,可惜作为上司就太诡异,尤其是对方真的曾经对他半开玩笑告白过,即便仅仅是半开玩笑。你谈过很多人?第一次共同出差时,李旻浩问。方灿肩并肩走在他左侧,闻言一笑,怎么看得出来?说着过了街,放慢一拍步伐,自然而然地从他的左侧换到右侧,替他隔绝拥攘的车行道。
“太周全。”
李旻浩往人行道内挪了挪。方灿没有听清他说什么,疑惑地“嗯”一声,于是他又抬高音量,说因为哥抹了发胶的发际线看起来很糟糕。
就因为这个?方灿捂住额头,短短下撇的眉尾随着笑意加深,变得更苦涩。我还期待会说因为觉得我有魅力呢?
我对完美的人没有兴趣。李旻浩答,末了又顿了顿。我不喜欢太好的人。
噢?方灿挑眉。喜欢坏的类型?
没那么变态。
那么不好不坏?
无所谓。
Okay, I see. 方灿自顾自得出结论。看来我得再努努力——努力什么?李旻浩抽了下嘴角。嗯,让你更喜欢我一点儿?After all, you're my type,方灿坦然。不过呀,我们旻浩,看起来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从哪里听说的谣言。”
“眼、耳、鼻、嘴。”
对方笑眯眯举起手指,一下一下隔空点他。最近和对方闹得不太愉快,是不是?
李旻浩打量他的眼神活似研究一具说话的尸体。
“还记得你刚入职那半年第一次请假吗?那会儿你说是去参加弟弟毕业典礼,”走到十字路口,人流汇集,方灿稍凑近了他一些,“眨眼、红耳朵、摸鼻子、舔嘴……”他作势要揪李旻浩飞快扑闪的睫毛,被侧头躲开,“瞧,都是实话。”
“那只是过敏。”李旻浩试图反驳。
“好吧,就算你现在也过敏,”方灿摊手,“但是那次部门聚餐要怎么解释?你喝醉了,我开车送你回家,结果你弟弟就站在家门口候着,一见我就如临大敌?”
“因为发现是奇怪的大叔所以害怕了。”
“怎么会?我还好好和他打了招呼……话说回来,你弟弟的反应倒是很有趣,但……”
他尾音拖得很长,欣赏李旻浩一瞬间皱得能夹死蚊子的眉头:“——但,你比他更不会藏,这不是更可爱吗?”
其实我很奇怪,有喜欢的人并不可耻。绿灯亮起,他边往前走边如此道。喜欢上什么样的人都不可耻,和喜欢的人闹矛盾了也不可耻。可是旻浩呀,比起保护隐私,你似乎更多的只是不想暴露自己会爱上一个人这件事。这是什么原因?
“你觉得你不明白什么是爱情?”
金昇玟在漆黑的客厅里承受来自梁精寅的死亡拷问。电视里播放着《真爱至上》,荧幕的亮度被调到最低,只有靠近电视的一小片墙壁和地板倒映着彩色,随着画面的变化,一闪、一闪,像蓄起的泪光。他一个人看这种片时习惯跳着看,一段一段跳到片尾,记忆里什么也不剩下;现在梁精寅陪他一起喝啤酒打发时间,或许比他独自观看要有毅力。尽管谁也不是真要看电影,只是深夜聊天时需要背景音。
“也不是说不明白,”他扯了扯肩膀上披的毛毯,“就是哪里不太对。”
“……你和哥谈了快十年,”梁精寅的语气听起来像是有什么东西在脑子里死掉了,有种昏昏沉沉的绝望,“你暗恋他,你跟他告了白,现在突然来一句不太对,这算什么行为?”
“那应该怎么样——假装没有意识到?”
“至少应该要能说得出是什么问题。”
“不是说过了?”
金昇玟道。给哥买了衣服,哥只试穿了一次,就直接收下了,后来几个月都没有见过他再穿出门。
那最多只能说明你挑衣服的品味烂,梁精寅吐槽。你说他送过你狗脸四角裤,谁也从来没有见你把那件拿出来穿过。
可那是哥的恶趣味。
就算这样也不能构成充分必要理由。
梁精寅看起来困得可怜:“确定吗?就这点儿问题?”
还有。金昇玟补充。和哥出门散步,快到饭点的时候,遇上了哥的朋友,索性一起找地方吃饭。哥和朋友聊了好几家去过的店,我一家也没有印象。
因为这几年都在吃旻浩哥做的菜吧……在炫耀吗?
不是的,也吃外卖。有时候哥没空做饭,就各自点各自的。
不一起点?
以前会,现在基本不了。日程有时差,口味也不是每次都合得上。
好吧。还有吗?
哥单位的上司……
灿哥吗?我以为你们早就为那件事吵过然后和解了?
没有真的吵过。那时候不重要。
你那时候可不是这么说。梁精寅想起几年前好友在视频电话中低气压的模样。现在就重要了?
不那么重要……但是,不可能忘掉吧,偶尔会突然想起来,这样。
记仇的小心眼男。
梁精寅打着哈欠。所以呢,为了这些事就跟哥吵架,然后离家出走?
都说了不是离家出走。也不是跟哥吵架。
不是吗?同居这么多年突然质疑是不是感情有问题,这不是吵架吗?
不是啊。这不是问题吗?
哪有这么问别人问题的?——难怪哥不给你好脸色。
就是因为哥没有好脸色,所以才变成这样的。
不讲道理。梁精寅评价。“不吵架、不重要,那你到底在在意什么?”
“……不知道。”
金昇玟凝视着电视屏,话锋一转:“恋爱中的人会做什么?”
“……你认为应该问我吗?”
梁精寅没有被爱情绊倒过。他总在被其他事情先一步绊倒的路上,懊恼之余避免了背负感情累赘的机会。“牵手、拥抱、情侣款、约会、同居、kiss……之类的,”他的回答如预料中简略且不情不愿,“你和旻浩哥做过什么事情,那就是什么事情。”
“朋友和朋友之间不会牵手吗?”
金昇玟反问。大学时打赢了棒球赛,大家也抱成一团过。朋友们也会买同款,还会一起坐摩天轮。分配到相同宿舍的、合租住房的,也都同住一屋檐下,关系好的还会睡到对方床上去。
“那很好了,”梁精寅觉得与其和他讲理不如直接装睡,但看了一眼金昇玟后,还是在麻木中又开了一罐cass,“kiss呢?你总不会和铉辰或龙馥——不要看我,哥,我晚饭还没消化干净。”
“铉辰和龙馥他们两个之间就会,”金昇玟淡淡道,不顾梁精寅差点被他的发言呛喷,“炮友也会kiss,还会做爱。我觉得他们干得出来。”
……真成为烂透的家伙了啊你。
梁精寅挪开用纸巾捂嘴的手,在痛苦的咳嗽中清醒了一点。好、对,然后呢,这些能证明什么?——证明旻浩哥不爱你,或者你不爱旻浩哥?
不知道。
金昇玟想。证明我不知道。
学数学时老师会先教1+1=2,学英语时老师会先教ABCDEFG,偏偏爱情这门科目没有新手教程,不提供九九乘法表、不提供字母歌,开课时间纯看机缘。金昇玟十年寒窗,未曾设想有朝一日竟须研习此等学问,听到宿舍的敲门声赶去开门时,也不曾料到这会是人生的上课铃。
你好,街舞社,了解一下——语气平平,像没睡醒,这就是一切的开端。然而彼时他的鼻梁上没有架眼镜,门外的楼道也伸手不见五指,所有环境光只够勾勒出门口一个比自己矮几公分的人影,说话的声音从那里传来。手按在门背后的开关上,玄关灯一炸,灭了,眼前只快速闪过一张巴掌大的人脸形状;不得已开了客厅灯,一般亮,离门口有些距离,仍是雾蒙蒙。不存在任何浪漫的预兆,只有惊悚片的氛围,他在泛起鸡皮疙瘩的同时,心想不管怎样先鞠一躬;结果脑袋一扎下去,正正赶上对方手上递出宣传单,“唰”地一甩,纸张散落一地。
“……要先修一下灯吗?”片刻沉默之后,对方如是道。
他点头又摇一摇,末了又点点,像被宣传单刮走了一部分脑组织。对方显然也不寄望于他的回应,转身哒哒哒地往楼梯口方向走去,没了一会儿动静,又哒哒哒地走回来,说你再开一次试试。“啪”,开关摁下,暖光通明。满地狼藉之上,面前穿着连帽衬衫休闲裤的人五官锋利,睫毛长垂,黑发软亮,刘海搭在额前,像被雨打湿毛发的野猫——世界突然变成4k超清画质。他摸了摸鼻子,确认自己现在真的没有戴眼镜。
怎么办,该不该问联系方式。这是他在蹲下身子帮对方收拾时的第一感想。完蛋了,是100%会让人伤心的脸。这是他在近距离偷看对方时的第二感想。
此后发生的对话似乎都不重要了,他半梦半醒地沉浸在星光和泡泡里。被问有没有问题时他摇了摇头,被问有没有兴趣加入时他回答考虑一下,然后就是谢谢、不好意思打扰了、欢迎随时加入、再见。等等,叫什么名字来着?他反应过来,夜色中只剩下依旧明亮的玄关,远处天际的月亮晕着湿黄的边儿。街舞社、街舞社……他回到房间,把捏得有点潮的宣传单翻来覆去地读,社长的名字写在一个丑丑皱皱的简笔小人旁边,三个不起眼的字。李旻浩、李旻浩……他在日记本上小心翼翼写下来,盯了半天,划掉重写,又觉得傻,于是再划掉;甩甩头进淋浴间,又开始后悔,怎么非得多划那一道。洗漱后倒在床上,水把他的所有重量带走,天花板从未离他如此之近,沉甸甸地压下来,盖在他身上,像一个密不透风的拥抱。根本是100%会让人伤心的脸,他又想。
选择社团时自然还是进了棒球队,但是竖起耳朵打听清了街舞社的消息。闲暇的时候他就去街舞社常驻的排练地点,远远地找角落躲着,在一众跳舞的学生里找唯一眼熟的一个;有时候不好认,因为对方戴了帽子、或者套了太厚的衣服,然而多看几遍动作,渐渐地就能标记出来。每次从头看到尾,等到对方正式上台演出时,已经不用刻意去找也看得到。空气以那个人为圆心变得清澈,跳到哪里,哪里就颜色鲜亮;身体在他眼中跃起来时,几乎是在飞了,风从发梢间流过的痕迹也能看清。天生注定会吸引很多人来爱的人。台下在欢呼,与他无关的快乐的空气充盈了他的胸腔,一呼、一吸,浓稠的苦涩从喉咙里满溢出来。
小有聪明却没有天赋的坏处就在这里,遇见难题时一眼知道什么是自己努努力或许能做到的,什么是努力也做不到的,然而实际一无所成。他在学习爱情这一方面没有天赋,而遇见李旻浩就像是还在学1+1=2的阶段就被提问黎曼假设。人活一生,总是要流点眼泪来还别人的债,往好处想就当他上辈子欠了李旻浩的恩。暗恋嘛,多少需要牺牲一点自尊和快乐作代价,但……凭什么轮到他头上?他是有自尊有自知之明的人,本该如此,偏偏变成这样……命运无故对他不公,这难道不是阴谋?
不要喜欢算了。他嘀嘀咕咕。第二天天亮,却仍然看了眼日程表,收拾收拾偷偷出门。
难得庆幸的事是几乎没有掉过马,哪怕是所在社团和街舞社合作的室友也不知情,只有一两次在观摩过程中不巧被社员发现,一次是黄铉辰,一次是李龙馥。互相礼貌地打过招呼之后就认识了,都以为他只是路过。总有人围观我们排练啦,黄铉辰曾经指给他看。此人在爱情方面是抽象艺术家,理解很艺术、概念很抽象,因而对现实的具象的爱后知后觉。“这个,那个,都不是社员,是对象……”他没有注意金昇玟仿佛鱼刺吃进眼珠子里的脸色,“那边的来看谁?旻浩哥吧,我们社长。呀,来我们宿舍楼做宣传时,你不知道,整——栋楼都……”
100%会让人伤心,金昇玟嘀咕。什么?黄铉辰问。没什么,我有课,先走了,他背起包离开。
“为什么不凑近点儿来看?”
李龙馥为人则更加明朗爽快。这是某种程度上的厉害人物,真心收付自如,因而完全包容但想不通任何一点不磊落。那边的视野更好,我领你去,他盛情邀约。金昇玟还想斟酌托辞,不想李龙馥倒要一把拉起他的手;他警铃大作,急中生智,捂住肚子道不不不不不好意思。李龙馥见他面如纸色,不禁大惊:Jesus,要不要送你去医务室?他摇头摇成拨浪鼓,调头就跑,一路逃进附近的洗手间,“哈——哈——”喘了许久的气,和黑黢黢的盥洗池排水口面面相觑。头好像飘在脖子上,然而台面和地板都是刚被清洁工擦洗过的残水,他只直挺挺地站了半天,最后也没肯放自己蹲下去。
他显然在学习爱情这一方面没有天赋。倘若有一点儿,在被所有人问起“认不认识旻浩哥”时,他就该演出别的反应作鱼饵,钓出点信息,而不是嘴巴直接抢在脑子之前回一句“不认识”。但是能怎么样呢?——他挥舞着棒球棍,慢吞吞地想念已经是上周的事。要到了又怎样,明天就变身一等魅力男去告白吗,没有水晶耐克啊。
水晶耐克听起来不像是一种有市场的发明,但是很快他就开始希望这世上真的能有。因为你不会知道,自己因为分心把棒球击到附近的树上而跑去捡球时,你的王子会不会就坐在那棵树的树荫下逗猫。
这会儿的他已经做过近视手术,不戴眼镜也瞧得清,对方套着白T恤,背着黑背包,捏着根狗尾巴草当逗猫棒,面前左右扑腾的狸花被耍得喵喵大叫。他金昇玟的处境能比这只猫好多少?准确来说更糟,毕竟猫比人讨喜,还有机会光明正大地被耍。他假装自己的眼球和灵魂都被掏空,踟蹰半天抿着嘴上前,说打扰了学长,能不能让一下;长着注定会伤人心的脸的家伙闻言抬头,翘起的头发向后散,琥珀色的桃花眼打量他,微翘的嘴唇张开,露出兔牙,在他马上要死于心率过速的那一刻平静如常——
哦,好的。我们认识吗?
……不认识。
金昇玟干巴巴答。他突然发现不掉马其实是最坏的事没有之一。他干什么要一直那么小心来着?现在他简直给不出什么答案来。你好,我认识你,但是你肯定不认识我,但是我也没有那么认识你,但是我也认识你很久了,虽然你也会不知道我们认识……怎么办,这样说吗?完全是废话不是吗?话说回来,这样的一个人真会在乎答案吗?——他不过是对方喝完水的杯子壁上挂着的一滴。在这天赐良机的几分钟内,他所能做的全部,居然只有一言不发地踮起脚,伸直胳膊,用棒球棍去够卡住球的树枝,祈祷球场上的队友们别太早看出他的难处而过来。然而此刻棒球也不给他面子,鸟卵似的在树杈间落了窝。
怎么全世界都不肯给他好脸色?他实在不想脱了鞋去甩——鉴于他的洁癖、今天他没穿自己最好看的那双袜子,以及旁边的人——他最不想被关注又恨不得时刻被关注的人,就安静地坐在他旁边,边撸猫边看他挣扎。大约一分钟后,对方站起来,裤脚蹭过那只狸花的尾巴,扛着包转身走远;他余光里只能瞥见对方背后一粒黄澄澄的小点儿在左右晃,晃着晃着消失在视野里。他如释重负,紧接着心又空落落起来。
正打算回去喊能帮忙的队友,结果又听见窸窸窣窣的脚步,几乎转眼间离他极近。翘着毛的脑袋伸过来,肩上的包不见了。“我来吧。”对方向他伸手。
没睡醒一样嘟嘟囔囔的语气,他梦里幻想能听到对方再对自己说一次的,可怎么是在这种场合下。晕晕乎乎地把球棍借给对方,看着人轻松蹦起来,一棍子把球戳落在地,脑海里不停盘旋的,只有今天丢脸丢到家了,以及对方灰色休闲裤管下露出的两只板鞋怎么那么小。小小的,像猫爪垫,爪根在蹭裤脚,好可爱。以及、以及……“学长,可以加个kkt吗?”
好啊。
不不不不好意思非常抱歉打扰了如果会造成困扰的话麻烦当作没有听见就……欸?
为什么手机壳上的贴纸是空白的,是猫咪吗——他一手接过对方救下来的球和还回的球棍,一手和对方同步从裤兜里摸出手机,盯着对方的手机壳看。做梦吧?大概是的,现在用棍子敲自己脑袋一下会不会昏得很难看。
加了哦,走了。对方挥挥手,这回才是真的转身离去,拎起之前放到不远处树底下的背包后头也不回。白T恤、黑背包、灰裤子、白板鞋。好像哪里不对。他张了张嘴,想出声提醒一下,可只犹豫了片刻,对方就已经走出很远。看着潇洒干脆的背影,嘴又慢慢闭上,往前走几步半跪下,装作系鞋带,从脚下草坪里捡起那个被主人遗落的黄绒绒挂件。
……不甘心啊。
躺在宿舍的床上,和散发着柑橘味干洗剂味道的微笑小布丁四目相对,打开kkt界面的手机面朝上放平,聊天窗口的第一句话还静静躺在消息框里。一眨不眨地睁了很久,眼前渐渐波光粼粼,像在水底游着、游着,游到深处的梦里去。
他们后来是怎么在一起了?记不起所有细节,总之主动出击是在被梁精寅揭穿并吐槽之后。“那哥天天发明铉辰哥菜谱最后也还是没动手你到底在想什么”,听进那样的话后终于立了死志,以发出第一条kkt打招呼为开始,聊天、零零散散的聊天。然后鼓起勇气,第一次前排围观了排练,守到结束,问要不要一起吃饭;再后来邀请对方来看自己打球,完后散步、看电影、回宿舍,如此这般。李旻浩是坏人——如他的预期一样,还更坏一点儿。跟铉辰开玩笑,对龙馥不说重话,精寅说哥喝过酒后很温情……怎么还有喝酒?太坏的人。对谁都不一样,对他、对他也许是最差的,捉弄他、不接近他,至少在人前是这样;坏点子太多,害他误会,又轻飘飘否认。只有单独相处时会变成相对好说话的样子,也仅仅是相对。然而意外地,但凡他提过的事,一件件都记着,生日前一个月说想吃海带汤和牛排,生日当天就会带着手作便当来找他。一年半后他去酒吧兼职驻唱,唱了个把月,自觉表现稳定了,邀请对方来听;对方嘟囔着说忙,迟迟不肯答应,却也还是在他考虑向酒吧辞职之前应邀了一次。
那一晚天空下着细雪。一点点灰尘似的雪屑,落下来几秒就融化,湿淋淋脏兮兮的冬天。他换下演出服,披上长风衣,背着吉他从后门离开酒吧喧闹的人群,看见说着今晚有事不会来看演出的人正蹲在门口,羽绒服外套扫到地面,手指在好不容易积起薄薄一片的雪层上画所谓的小皱人。露在袖子外的指关节冻红了,见他走过来,就立刻缩回去。他弯下腰,仔细帮忙把拖湿的外套捞起来,团在对方胸口,包得人像颗小紫米饭团,脸快凑到对方宽大的兜帽下,撑着膝盖问,哥,为什么不进去。
里面不透风。对方闭上眼,不愿看他。太多人了,找你也找不到。
可以去后台嘛。他解释着,下意识忽略那么大的舞台不可能全程看不见的事实。哥早说的话,今晚就给哥唱安可了。
……那也不是只唱给我听的。
对方闷闷道。
——不是实话。不全是实话。尽管不是,却是真心的。他轰然间有种伴着奏乐升入云端的快乐。几乎是长久以来最痛而幸福的时刻——按捺住的酸涩、咽下去的苦楚,都是为了这一刻。他等了多久?……寂寞、嫉妒、患得患失,所谓的平淡也只是微小的幸福夹在拥挤的疼痛里,这才是他从对方那里习得并习惯的;假如所有的这些感受,只是为了这偶然的超越预期外的一刻,那么,他毫无疑问地卑微——他应该再做点什么,把所有遭受过的彻底报复回去。可是,现在,他是最幸运的人了……他做不到那么卑鄙。
可以亲哥一下吗?这个是只给哥的。他伸手摸摸对方冻红的脸,不太舒服地半蹲着,小心不把自己的风衣拖到地上去。对方没有应声,也没有点头,只是静静贴着他掌心很久,靠他近了一点,冰凉的鼻尖蹭蹭脸颊,像被幼鸟啄。
那时候不会想到连疼痛也会消失吧。什么时候消失的。很久不在一起吃饭、很久不关心对方关系过亲的上司、很久不在意对方中不中意生日礼物,吵架吵得多了发现连值得吵架的理由也没有?已经习惯这样的日子,找不回会把名字写下来又划掉的心情、不想露出袜子的心情,这样的话,好像不公平也无所谓。无所谓就好了吗?——是为了什么而走到现在来着?
“哥不在乎对我不公平吗?”坐在餐桌上面对面吃着各自的外卖时,他问道。我不在乎你对我不公平吗?他想。
李旻浩手里拿着未拆开的筷子,饭盒敞开,冒着米饭烘香的热气,琥珀色的眼睛在氤氲后直直盯着他,什么也没说。那是什么表情?风从窗外吹进来,一阵又一阵,他眼里的光汇成池塘,李旻浩的倒影在池塘里摇曳。啪嗒,光碎了,热滚滚地掉下来——天花板离他远了,帕恰狗公仔取代了布丁挂件窝在他脸边。
梁精寅选的房子不错。他摸了摸湿了一小圈的枕套,调整了一下缩在懒人沙发里僵硬的姿势,闭眼逃避沙发背后逐渐透光的窗帘。
不甘心啊。
我们旻浩好像很会玩游戏呢?方灿说。年会、节日活动、部门团建,除了水中项目和球类运动有点困难以外,好像什么都表现得很好?上次打排球也能接住好几个了。
因为每次玩游戏时大家都不怎么认真吧,李旻不为所动。一个个都被哥传染成不工作就没有胜负欲的家伙了,真是道德沦丧。
呀……我也不是没有其他爱好的呀。方灿无奈道。“那你的胜负欲呢?看起来活得很好。”
“说明我还没有太老。”
“好吧,好吧。那恋爱呢,好玩吗?”
在这样的节日坐在开暖气的咖啡馆里是为了来参加HR面试的吗?李旻浩想。“这是游戏吗?”
这不是该问你吗,方灿笑着反问。你觉得恋爱是游戏吗?
布丁拿铁被端上桌,表面上用奶油勾勒出小雪人的图案,杯口挂着拐杖糖。时临平安夜,这是圣诞特供。李旻浩沿着杯壁提起吸管,绕开奶油装饰,用吸管末端勾长小雪人的尖鼻子,凝视了一会儿,拿手机拍了一张。“哥觉得呢?”他道。
“我吗?”方灿把他自己额外点的一份热红酒挪到面前,“我觉得把恋爱当作游戏来玩是得不到结果的。”
“为什么?”
因为没有客观的胜负,方灿答。玩法、赛制、奖励与惩罚,游戏要有这些才让人知道是为了什么而玩游戏。恋爱是为了什么?——用什么标准判断结果?
“不是有恋爱模拟那种游戏么?”李旻浩答。
本质上只是花钱和时间积攒好感度的游戏?如果那么简单的话就好了。
“那么,一起吃饭时可以先起身走人。”
不用自己结账,是吗?不错的角度,大部分情况下成立。不过对于足够有钱的人来说,不论收到还是付出,钱财都不那么重要吧?
“哥被钱砸疯了所以才说出这种话?”
?我可没有有钱到那种地步,方灿澄清。你家那位才是……
“再说下去的话今天只能有一个人能站着离开这里了哦哥。”
“OK,OK——我们都知道恋爱没那么简单,不是吗?”
“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标准,”恐怕是知道自己命不该绝,或者是对加班久了连惜命的神经也断掉,他的上司只刷了一会儿手机,又把它放回一旁桌面上,没有放弃继续和他谈心,“我的意思是,判断谁先爱上谁,谁更爱谁……这样的标准。但是,这能代表胜负吗?”
吃饭的时候是否有人帮自己吃掉了不爱吃的菜,买东西的时候是否有人主动接过购物袋,鞋带散开的时候是否有人帮自己系;早上出门前是否得到早安吻,晚上入睡前是否得到晚安吻,出门散步时谁先去牵谁的手;谁快乐,谁心碎,谁为对方流了更多的眼泪……归纳总结,核心是以付出和收入比为指标的价值判断体系。但是问题在于,我们能不能用这套体系去判定胜败输赢?
“那孩子问你是不是不在乎对他不公平,你答不上来。在你看来,你们的胜负是?”方灿问他。
“……”
李旻浩搅开已经被他改造成匹诺曹的奶油小雪人。“我不玩这种游戏。”他只这样回方灿道。
“是吗?你看起来很享受其中。”
“孩子才干的事。”
“你还是他?”
“哥真的想死吗?”
“难道不对吗?论年龄,你们其实只差两……”
“两岁到了快三十岁时就会变成四岁,四十岁时就是八岁,”李旻浩打断他,“狗就算活到八十岁老头的年纪,还是比四十岁的人类像四十岁,这才叫不公平。”
“年龄焦虑?”
“没有的事。”
“觉得你家的狗长不大?”
“长太大了,所以自以为长大。一点数学的本事都用在算账上,自己算累了,又怪别人不在乎。”
“不是你欺负他太多了?”
“欺负?……这算欺负么?”
“你觉得都是他的问题?”
“是他走不出那套逻辑。游戏、考试,要体面,要有序,要讲道理,自己出鬼点子使坏也不准别人不公平。好学生一辈子都在讲规则纪律。”
“真的吗?”
方灿饶有兴致。“至少他挺有勇气——他敢说爱你。”
“哪来的事。”
“你那次醉酒后扒在他身上问他爱不爱时,我亲耳听见的。”
“……呵。”
“在宣誓主权呢。”
“幼稚。”
“我说了,他挺有勇气。”
“狗急了才跳墙罢了。不急的时候只会背地里咬沙发撒气,害怕了才汪汪叫两声装可怜,逼人服软了又得意。没有危机感的家伙。”
噢——方舱仿佛恍然大悟。这就是为什么你不肯承认在意他的原因?
“……”
“自己先着急了,又拿他没办法,觉得有点儿丢脸?”
“闭嘴。”
李旻浩开始幻想穿越回几小时之前,找到一时火气上头发消息给对方的自己并抢走手机。“这不是很正常嘛,”方灿笑意更盛,好在这回较为安分,没有继续揽住他的腰摇晃,“其实你们之间没什么不同……那孩子的苦恼可能和你的一样。”
“那又怎样。”
“Well,没有怎样——只不过意味着实际上你知道该怎么回应他,甚至比我给出的建议更好。对别人坦诚的感觉如何?”
“不好。”
“为什么?”
“感觉浑身赤裸。”
“那至少挺性感。昇玟那样做就很性感,你得承认……嘿,这是实话。我就说了,其实你们一模一样。”
“这很好笑吗哥?”
“这不好笑吗,旻浩呀?”
方灿玩味地举起自己的手机,冲他摇摇。“放假的平安夜,在咖啡馆里吹着暖气,喝到半价热红酒,顺便帮心情不好的弟弟兼下属解决一项难题……虽然在刷到你的ins之前,我还真没有料到这个问题最终的解决方式,但是,你瞧,近几年可没有比这更浪漫的圣诞TMI!——你应该看看窗外。”
他指指李旻浩身后贴着雪花和圣诞树窗花的玻璃窗,示意他转头。
长了一张注定令人伤心的脸只是由基因决定,并不是他的问题。方灿才是擅长伤人心的类型,心思缜密、计划周全,没有真心也似真心,就算并不时刻施展威严,也会以某种令人无法抗拒的姿态把人送上不想坐的位置。金昇玟也是会令人心碎的类型,尽管大概没有被情书光顾过,本人也没有自觉,但是保不准若干年后会变成比方灿更可怖的存在。毕竟实在诡异地精明,看起来又太纯,像孩子、像小狗,不像祸害;偏偏很固执,不服输,挑剔又擅作主张,温水一样的皮囊下心脏硬成一块铁。爱上这样的人才容易心碎——要是没被他收入囊中可怎么办呢,李旻浩暗想。
狗,小狗,小狗男。第一次见面时懵懵的,不知道坏掉的究竟是灯的开关还是大脑的开关,出糗了连头发也没理好,就笨手笨脚地帮忙捡传单,那么紧张,还以为都是自己的错呢,不是哦,是灯太坏了。圆圆脑袋的两侧炸了几根毛,弯弯的,甩来甩去,像小狗耳朵,灯打下来黑汪汪的下垂眼也像狗狗,努嘴巴也像狗狗,藏在冲锋衣袖子里的大手摇来摇去也像狗狗。狗,怎么看都是狗,狗投胎转世变成的人,听话也好像听不懂,呆呆的,看着就好笑。从对方漂亮的宽肩后,可以看到隐形的尾巴尖在来回摇,哈,是喜欢的意思吧?狗就是很好猜的生物嘛。
回去后利用学长的身份,稍微不经意一打听就打听到了,金昇玟,法学院,xx班。更奇怪了,看起来也不是有能读懂文书的好脑子。想要忘记这样的奇人奇事不容易,社团招新名单翻到最后一页也没见到名字时,他又把册子翻回去确认了一遍。什么嘛,还以为肯定会来呢?虽然看起来也确实不像会来大汗淋漓地练舞的人,抱着吉他对着麦克风唱歌才更像回事。那么隔壁音乐社……也没有?那是去哪里了。虽然也有归宅部,但是大一啊,难道什么也没加就……不是,开什么玩笑,棒球社?那种细胳膊和细腿?
过盛的好奇心不重要,行为合理性不重要,只有过高的气温比较重要,但是晚了,觉得自己不正常的时候,已经混在操场外树荫底下的情侣里一个人坐着了,被热气蒸得满脸潮湿也没有回头路。隔着很远的距离,勉强从一群穿着差不多棒球服的人里认出小狗男、小狗、扁扁一片的小狗。全靠肩宽撑起来运动服,侧面看像二维的小人顶着三维的脑袋,跑的时候风呼呼地往衣服里钻,仿佛随时会被刮跑。但是玩球的时候在笑,嘴角快咧到耳根,老远能看得见上下两排白牙。更不聪明了,更像小狗——没办法,姑且原谅了。他按了按自己闷得很烫的脸,蹭着步子离开。
这样的小事应该抛之脑后,他也确实做了。结果沉下心带社员练舞时,忽然发现远处藏在绿化带后熟悉的影子——实在没法解释他为何突然有这样好的记性。他随即决定装作没看见:没有上前抓包和赶人,多善良,天下哪里有比他更好心的人?可临近排练结束时,左寻右寻,人却不见了。散场后去绿化带周围徘徊一圈,地上连个狗脚印也没有。
自作多情了?似乎是天太热的错觉……才怪,下一次排练时,又眼尖发现了,狗一样的家伙,躲在另一个角落里,潜伏技术还是那么烂。这回时不时就借着鸭舌帽遮挡,余光悄悄往那里监视,人确实在那里好好待着,一动不动。什么意思?他撇撇嘴,下意识跳得比平时放开,几乎是练拳击的气势,唬得身后跟动作的黄铉辰趁中场休息时悄悄过来,不打自招:不好意思啊哥,上次趁你在练舞室睡着时给你画小猫胡须的人是我。李旻浩的脑子还没转过弯,眼睛先斜他,他自个儿一激灵,叽哩咕噜地躲远去了。
李旻浩暂时管不得他。更要紧的事被他牵挂着——排练接近尾声,他一拍手,比平时大声交待起事项。往远处角落一看,那个影子动起来,似乎还拍了拍裤子。终于来了。他的心唐突砰砰起来。然后,然后……
然后,他就眼睁睁看见对方一个转身,跑了。跑了、跑了,书包带子的剪影在屁股后面一甩一甩,像条真正的小狗尾巴。就这?——就这?
一路回到宿舍洗漱时,胸中仍莫名其妙堵着一口气,近乎愤愤不平了。他抬眼一照镜子,才发现自己耳朵尖嘭嘭烧着,拿冰毛巾捂了半天也没见好转。好吧,他运气总是不太好,遇见了怪家伙之后尤为坏起来。
他没有过恋爱……这就是问题所在。长了一张注定令人伤心的脸只是由基因决定,一早就坦白的事,没人敢信,以为要在他这里伤心,就绝计不趟他这条河;哪成想他不过是一颗透明晶体,干干净净,什么样的光线穿过他,就折射什么样的色彩。他哪来什么害处?他本来也没有过想法。但是现在,他执意相信会有一场惊天动地的轰鸣降临……打碎他,这样他就不必刻意维持姿态,一切都有可怪罪的理由。
可惜金昇玟也不像入过爱河的人。那么傻,只会做这点儿动作——又也许只是没那么喜欢他罢了,甚至可能连喜欢也不懂得。这下子还要辛苦他费心引导——多放置一会儿,再抛出一点点饵料试探——绝不是他主动——这和喜不喜欢可没有关系。他把脸埋进枕头里吸气,红透的后颈晾在外面吹凉风。明天还有排练呢……会不会再来?
该来的永远会来,不来的永远不来。金昇玟次次不缺席,好像真正的看门狗,从排练一直守到他带新社员第一次表演;偏偏也只是起到一个看门的作用,放黄铉辰去器材室拿道具、问李龙馥帮忙去打水,哪一次也没能把人钓上钩。倒是和他的两名社员走得近了,休息的时候从二人的聊天里听见金昇玟的名字,好像是要一起约饭。约饭?什么时候发展到这种关系的,天天站在外头不肯进一步的人,这下倒不懂得保持距离了。“哥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吃饭?”李龙馥盘腿坐在地板上,抬头问他。好啊,顺便会见下你们那位不知名朋友怎么样?他心里应承,嘴巴却擅自冒出一句“不用”,话一出口,自己也听得一愣。跟别人约了,下次吧,他紧接着搜寻理由。好在对面一个单纯、一个傻瓜,纷纷欣然接受他的借口,说那等哥有空了再一起吧,毛绒绒的脑袋拱到一起,对着手机叽叽喳喳。
他还没做好准备。真的再打招呼,得怎样应付,还没有万全的打算。万一他真的判断错了?毕竟也就面对面了一次。次次来看,说不准也不是为了他。可是……可是,就算不是为了他,也不能容忍这样继续下去。他在无人知晓的地方脸面丢尽,这一点儿也不好笑。
再装作看不到的话真的会杀人哦,真的。
又一次蹲守在操场树荫下时,他一边挥着路边折的狗尾巴草吸引猫,一边在脑海里恶狠狠地把远处的目标人物咬碎。终于看过来了,走过来了,说上话了,成功了,万恶的家伙一遇上他就不机灵,取不下球就难堪得快钻进地里,他一点儿多余的演技也不需要派上用场。顺水推舟地把联系方式给出去了,形象也帅气利落地立住了,唯一的牺牲只是心爱的背包挂件。没关系,以后总可以完好要回来的。看着手机上终于跳出的kkt消息提醒,他用力卷起被子,把自己严密裹起来,浑身哪里都点了把小火苗,咝咝地挠他。
这是难得的一次胜利,日后渐渐地就不再容易赢了。谁说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来着?亲近是好亲近的,可未免太麻烦。长大得快,聪明只聪明在惹人生气的地方,被拍过屁股后就学会反拍他、被调侃过几句就知道顶嘴、发现自己不悦后就装蒜。与此同时,丝毫没有作为后辈的自觉。猫咪、猫咪,背地里这么偷偷指代他,被他抓了现行后,干脆当着他的面叫。猫咪,哥是猫咪,猫咪跳舞,猫咪吃炒饭,猫咪在和同类玩。根本就没有养过猫的人在编什么鬼话,疯了吧——然而表演彩排结束,下台后还在拿着毛巾擦脸,就看见比自己宽大很多的手举到面前,手心向上捧着布丁。做得好,哥,对方垂着狗狗眼真心夸道。狡猾,好好的布丁没有不吃的道理不是吗?这样不就真的骗人默认猫爪在上原则了,哪有金昇玟这样坏的生物?这个地步了,都已经到这个地步……就差那句话了,为什么,还是不肯说?
那些微小的胜利满足不了他了。没办法让金昇玟克服他的强迫症,这是他第一项不得不接受的失败;没办法让金昇玟一整天只套着运动背心和短裤出门,这也无可奈何;没有办法让金昇玟说出……那句话,最具决定性的那句话,真心话大冒险不行、打赌不行,文字游戏更是不上钩……天杀的文科生。他的胸口又发堵,无法形容的不适在他的脏腑里翻滚,而对方无知无觉,发消息问他要不要去酒吧看看自己演出。“如果哥愿意来的话,会有安可哦”,kkt里是这么说。那又怎么样,不去,以为这样说会很有吸引力吗,不要随便把别人当成没事干的闲人;要去的话,肯定也是为了喝酒才去的,才不是为了听小孩拨两下一节课就能学会的吉他呀呀唱歌。一定不是的。
他在人声鼎沸的酒吧里把自己里三层外三层地裹着,握着一杯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念名字的酒,小口小口啜。
可是,当歌声响起时,没办法不去听。他知道当初这孩子在选择进棒球队还是音乐社时犹豫过,也在一起并肩散步时听过对方轻哼,然而没有设想过,真正唱起歌的氛围是这样。他看过对方打棒球,那种姿态也帅气,然而也并不像这样。从未听过的低沉吟唱抚摸得人后背发痒,他想转头看看,可是吧台离舞台有距离,不知道谁喝高了站在桌面上,角度刚好挡住视线。旋律开始渐进高昂时,才看见人拿起麦克风往台前走的样子。卫衣、冲锋衣、风衣、羽绒服,平时常穿的打扮统统不见,皮夹克里面是无袖衫,牛仔裤剪了破洞,靴子涂着灯球的彩漆。人瘦削得像从画报上剪下来的一片,重心倚在单边脚歪靠着,唯歌喉激亢有力。
所有人都能看得到的模样——他怄气了这么久,一无所知,而台下已经有人开始吹口哨,往台上丢花和纸钞。在离他那么遥远的地方,光芒耀眼,那人对蜂拥而来的爱意视若无睹,一曲毕后乖乖架好麦克风,说声谢谢,然后慢吞吞捡起地上的礼物,一捧接一捧,认真收集到舞台旁,空出的手还不忘按住下垂的领口。
酒杯杯脚磕在吧台上,“咣”的一声,他拉紧领口,从人群里挤出门去。我不会再同你玩了,他想,我弃权了。
那些情路上避他而远之的过客,他终于能理解他们。芸芸众生并非懦夫,不过是太精明——门外的雪落到他鼻尖上融化,他戴起帽子,蹲在门口,感到一道深刻的裂痕贯穿了他,沿着伤口,他的心脏开始瓦解。这不是胜负局……他大错特错,为时已晚。倘若以为这是游戏、考试、赌局,他永远不可能赢。就算下一秒他所期盼的结果终于如愿来临——事实上他已然知晓如何让结果来临、他很快就会让它来临——他也永远不可能赢。爱情是刑罚,这才是真相。喜悦不过是太阳升起前的露水,这才是真相。一个人意识到注定背负痛苦而不愿也无法脱身,这才是爱情的真相。他曾经天真,如今绝无可能从这场残忍的酷刑中全身而退,哪怕他曾经坚信人生中如有不低头就得不到的事物那就得不到。他最初也是最后的败北,早已在那个无光的宿舍门外注定……惩罚是,从今往后,再也没有游戏了。
我可以学习不在乎的。被青涩地舔着嘴唇时,他低眼看着对方干净平整的风衣下摆,它完好地悬停在地面上方。可你也不过如此罢了,他想。
“说白了不过是一些老矛盾罢了,”梁精寅脸上敷着面膜,往屋门上贴圣诞星和雪松枝,“不出两天,要么哥把你打晕扛回去,要么你自个儿摇着尾巴主动找哥。”
就不能对我有一点儿更体面的印象吗?金昇玟捣鼓好了辛苦窃走的咖啡机,冲了两杯冰美式,踢着毛绒拖鞋过来,递一杯给他,作为在他打算邀其他朋友来家里一起过平安夜的前一晚拉他喝啤酒、结果今早不幸双双水肿的补偿。好歹我辛苦做了咖啡。
嗯嗯,谢谢。梁精寅应得敷衍,尝了一口。“——有点淡?”
“会吗?”
金昇玟跟着抿两口自己那杯,思考一会儿,反应过来:“……不好意思,忘记改了。我重做一份?”
不用,这样也挺好。梁精寅摆摆手,自然适应了新口味,打算继续喝下去。忘记了什么?
“冲顺手了,没注意改,”金昇玟回答,“哥这两年胃不好,医生说少碰咖啡因,就习惯冲得比以前淡一点儿。”
“……”
梁精寅停下把杯子往嘴边送的动作,转手将咖啡搁在鞋柜上:“为什么不直接不喝。”天哪问出这种问题我自己都觉得荒谬——他在沉默中严厉谴责自己的捧哏本能。
“因为哥想喝。”金昇玟的解释简单明了。
“为什么你也跟着他喝淡的。”
“因为哥一个人喝不高兴。”
前话收回,这不是老矛盾的问题。梁精寅低身翻找盛装饰品的塑料袋,从里面掏出一只小小的硬纸板姜饼人:“都这个地步了,真不敢相信你们居然还没有意识到解决你们之间所有问题的唯一方式。”
“什么东西?”金昇玟问。
“——结婚!”
梁精寅奋力把姜饼人往他身上丢去。
戒指、婚礼、结婚证,你们就差这几样东西把彼此绑死,把烦死人的爱情故事埋葬到名为婚姻的坟墓里。你以为谁想听分手的人天天超不经意絮叨自己和前任以前怎么过日子吗?没有人想,除非你们是真的不关心对方,除非你们是真的正儿八经地想分手,否则……
“……结婚吗?”
金昇玟被轻飘飘砸中,不闪不躲,似乎浑然不觉。是的,结婚,就是这样,麻烦帮我重新冲一杯,谢谢。梁精寅把此刻已散发不知名酸臭味的咖啡递回去。
金昇玟接过,慢慢踱步回厨房的咖啡机前,按下开关,机器滴滴嘟嘟。他的眼神似乎没有落在咖啡机或咖啡上:“……真的是这样?”
“什么?”
梁精寅没有听清他的问题。“我说,你真觉得是这样?”他抬高音量,“我和哥、应该,结婚?”
“……这和我觉不觉得有什么关系,”梁精寅回答的语气像是“我早就知道事情会变成这幅鬼样子”,“要是想或者不想结婚,难道还有人能拦住你和哥吗?”
“不会觉得太快吗?”
“快在哪儿,快在谈了快十年还是情侣关系?”
“你觉得哥会不会同意?”
我是能够夺舍旻浩哥替他回答你吗?梁精寅想。“自己去找他问啊。”
“那……如果分开或者继续这样下去呢?”金昇玟问,“如果谁也不知道未来会怎么样的话……?”
“哥,提醒一下,我们国家并没有允许同性恋结婚。”
“只是假设一下,如果呢?”
——都说了为什么非要来问我呢?
梁精寅实在疲于向金昇玟重复同一条道理。其实你早有答案不是吗?不会真的听人劝,不会天降神旨你就屈服,又每次都要问,为什么非要假装别人的意见那么重要?就因为我们是朋友?……好吧,我们是朋友。如果真的只是因为友谊、因为在乎来自前大学室友兼朋友的意见,那么作为有道德良知的人,友谊词典里所有的能送给朋友的词汇,只有希望你能幸福、能快乐,以及没事请不要打扰我。这是恶心的真话,但是确实是真话,人类其实可以不用一周七天都反对男同性恋,但是我可以一周七天反对你们以情侣之名来祸害我。
“觉得跟旻浩哥在一起很幸福的话,那就问问他吧,”他说,“觉得即便不幸福也想继续在一起的话,那就问问他吧。”
“……”
金昇玟不说话了。梁精寅难得没有再听见他的下文,接过他重新冲好的咖啡后,获得了半小时悠闲宁静的平安夜布置时光……个鬼,完蛋了,这一点儿也不好。金昇玟的灵魂看起来已经进入另一个宇宙,双手在两腿之间交叠相握,坐在餐桌前,喝空了的玻璃杯里的冰已经化成冰水。这绝对不是一个好预兆,梁精寅已经经验丰富,懒得逃避任何一道注定劈在人生中的惊雷:“有什么想说的就直说吧,哥。”事到如今不管你说什么我也不会感到惊讶了,他麻痹自己充满语言攻击欲的大脑。
“……我想出去走走。”
金昇玟说。可能会比较晚回来,或者不回来,你们今晚可以先玩。
“去哪儿?”
已经有所预感因此并不意外的梁精寅双手抱臂呈防卫状:“准备去找旻浩哥?”
“没有,”金昇玟否认得很快,随即又不着痕迹地改口,“随便走走,不一定的。”
那就是一定了。“祝你好运,”就说了不出两天,“晚上会留门。”记得把东西都收拾好带走,以及诚挚劝告,回去给你家私宅换锁后别再把钥匙给那哥。梁精寅在内心补充。
承你吉言。金昇玟点头。不过今天适合穿什么衣服出门?
穿你的狗脸内裤出去。
梁精寅毫无感情地下达逐客令。
李旻浩缓缓回头。天色已暗,身着深咖色羊毛大衣的金昇玟几近融于夜幕,被松石绿围巾挡住下半张脸,刘海下的眼睛在一团接一团的白气里忽明忽暗,一手轻叩窗户,手心反转过来,露出开着ins界面的手机屏幕。屏幕里的动态显示一张装饰有雪人拉花和拐杖糖的拿铁照片,旁边摆着一罐被吃完了的布丁,包装上印着店名logo,角落里隐约可见一只男人的手。见李旻浩没有反应,他收回手,低头摁了几下手机,又抬起头,继续透过窗玻璃紧盯店内并排紧挨的两人。
“嗡嗡。”李旻浩口袋里的手机发出振动。他一言不发,手插进口袋,拿出手机,看也不看一眼,拇指一滑、一点,把界面上跳出的消息通知删掉。“嗡嗡、嗡嗡”,对方又发消息,手机又响起来,他无动于衷,视线只在刚发现金昇玟的那一秒里落在对方身上,之后就定死在窗户右下角贴皱了的红鼻子麋鹿贴纸,仿佛外面站着的人影只是一桩路牌。
“需不需要给你们两人一点儿私人空间?”
方灿抬起眉毛,目光在他们两人之间游移,下半身已经离开座位一半:“看起来你们有很多话要聊。”
“不用了,”李旻浩目不转睛道,“哥就在这儿坐着,我先走了。”
哎……好吧,其实我只是想去趟洗手间。方灿没能来得及解释实情,就目送他头也不回地甩身离座,从吊着金色铃铛的门口叮铃铃离去。All right, anyway, Merry Christmas! ——他向空中举杯,愉快地饮尽最后一滴热红酒,随后终于从旁边的电脑包里掏出一直没有机会摆上桌的笔记本电脑。
……
你跟过来做什么,李旻浩问。
回来找哥。金昇玟说。
找我做什么。李旻浩加快步伐,转过拐角,走进地下停车场,身后回响起同样加快节奏的脚步声。“和哥一起回家。”金昇玟紧追不舍。
现在知道哪里是家了?李旻浩按下兜里的车钥匙键,不远处的银色轿车后车灯频频闪烁。“自己找地方回去。”他走到车身旁。
“私宅进不去了,”脚步放慢下来时,金昇玟的声音已经来到头顶后方,“门打不开,哥明明知道。”
不知道喔,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喔。李旻浩打开主驾驶座的车门,坐进去,“砰”地关上,然后便从后视镜里看见有个不请自来的家伙同时坐进车后座,正轻车熟路地系起安全带。
“谁让你进来了。”他说。
“跟哥回公寓。”对方答非所问,但是谨慎替换了“家”这个词。
“谁说现在要去那里,”他把车钥匙插进孔里,不动了,“下车,我要回金浦。”
“去那里做什么?”
交往八九年是把彼此的老家都忘记了吗?李旻浩懒得管此人是在装傻还是脑子确实没转过弯:“放假了,回我自己家去。”他把关键字咬得像石子儿砸水。
那更好了,对方不动如山。刚好可以一起探望叔叔阿姨了。
在你地毯式清扫整间公寓并不辞而别之后就没有资格说出“那更好了”,李旻浩不耐烦地用手指敲方向盘。“自己走路过去。”
“路太远,走不了。”金昇玟理直气壮。
“坐你自己的车回去。”拿东西的时候把自己那辆八百年不开的车也开走了的家伙。
“没开过来。”
“偷别人的车开。”反正也是家贼、不对,小偷。
“来之前喝过酒了。”倒也没否认自己做贼的事实。
“撒谎,”什么样的人刚到晚上就喝啤酒,李旻浩抽抽鼻子,仅嗅到地下车库浑浊的空气,“醉了就去坐公交或打车。”以绝后患,再堵死其余后路。
“是实话,有证据的。”
对方另一只原本藏在大衣口袋里的手,不知何时变戏法似地变出一听空啤酒罐,他这会儿才注意到。“没有喝醉,天冷,不想等车。”黏黏糊糊的声音,好像真的摄入过那么一点稀薄的酒精似的。要不是知道身上那件大衣至少200万韩元并且保暖性对得起价格的话,换个人来大概会心软成一滩。“为什么要喝酒。”李旻浩迟迟不转动车钥匙。
“因为想给自己打气。”
“那是为什么。”
“为了来见哥。”
金昇玟在后视镜里看着他。为了有勇气来见哥。
……又在发什么疯。
李旻浩间接对上他在暗处依稀明亮的眼睛,想着过几天这人应该再去理发店修剪修剪头发。得找原来最经常给这家伙做头发的那个师傅,不能图省时间或省钱,找别的人或者别的店;上一次换了个理发师来,把一颗毛蓬蓬的狗脑袋剃得像要马上应征入伍,单位又不让戴帽子,于是回家后每天早起就见到有笨蛋对着镜子抓头发抓几十遍……停,别想了,让他受罪去又怎样。
不想被丢下车就老实点儿。他最后威胁。
高速公路是联通山脉与城市的血管。远处的树影与电线杆从地面伸向天空,在无光的地方,一只只抓不住星星的鬼手,在车窗里只闪现一刹,然后在车里的人眼中,就是死了——远处仍有无数的手,没有区别的手,齐齐的短暂地活过又死了。李旻浩的眼睛只关注路与后视镜。前方蜿蜒的无尽的血管……铅灰的血管……路灯与车灯照亮一片,营造温暖的假象。镜子里的他自己被光分割成两份。
后座的金昇玟窝在靠车门的位置,侧头看着车窗外,安安静静,不知道在想什么。光流过车窗,他的一整张脸和正身都光明,大二十几的年纪,男人的模样,然而仍像个孩子。李旻浩自己的外表也不曾变化,却时而痛恨他这一点。
这像他们刚同居在一起的时候,每天早上睡醒来的第一幕。金昇玟喜欢靠近门口,窗户那一侧的床位就留给了他;天亮的时候,右边眼睛先感受到暖红的光,他转过头再睁开,入眼的就是面朝他静静安睡的金昇玟。那时候这小子还会被枕头挤得嘟出一团脸颊肉,被他笑话了就很不高兴,鼓得更厉害,扑上来咬他嘴边,留下湿津津的牙印,离开后就凉嗖嗖的,然后就见人舔舔嘴巴,说哥这里也肉肉的。这样之后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接早安吻,如果醒得够早,还可以做点儿别的,只不过之后要在卫生间里待很久,早餐也只能简单对付下。
那样的日子过去很久了。实际上他们之间所有这般纯粹轻松的日子都不长久。现在只有每天背对背地醒来,他背后硌着突出的一节脊骨,像被枪口抵着,于是默不作声地离远了点儿,用被子塞住中间空隙。没有什么亲吻、清洗、对话……闹不愉快的话,有时就只有身旁冰冷的床单。
前天醒来时就只摸到冰冷的床单。
车载音响放着圣诞音乐,叮铃当啷的,放在寂静的车内,欢乐得有限,怎么听都是摔碎的陶瓷茶杯。李旻浩抽手一调,切掉音乐,换到恐怖电台,适时地从音响里听到一声尖叫。后座的人明显一哆嗦,不说话,随后往座位与车门的夹角里缩着坐一点。“听音乐吧,哥”——约莫十五分钟后,受不了墙中女鬼怪谈的某人终于提出诉求。
“不要。”李旻浩果断回绝他。
“《크리스마스니까》。”金昇玟坚持不懈。
“不要。”李旻浩点点播放列表,鬼故事戛然而止,音响开始播放《미리 메리 크리스마스》。
甜美清澈的女声在此情此景下除了更加令人起鸡皮疙瘩以外,对于缓解恐怖显然没什么作用。于是又不说话了。前方黑洞洞的半圆形隧道横躺在路上,视野并不太暗,然而进入的一瞬间,没有开灯的车内被浓重的水一样的阴影包裹,沉沉暗下来。
李旻浩想,一切都还是尽在他掌握的。那天提前推测了出后续发展,他就开了很久的车,赶到金昇玟的私宅换锁。完事后他再回到公寓附近,把车停在商场地下车库,去影院看了两小时电影,算好时间开车回去,如期看到可谓空荡荡的公寓。无所谓,他想,不是问我在不在乎吗?现在你就知道了。
“……哥今天和灿哥在一起,在聊什么?”
歌词唱到“사랑할 수 밖에 없어서사랑한 네 손 잡고서”时,后座传来问话。今天他回答的问题比大学毕业答辩导师提问的都多,方灿走了,又轮到金昇玟来刁难他。他这一辈子就被狗给缠死了。
“聊工作,”李旻浩面不改色地搪塞,“在讨论新年工作计划。”
“又胡说,”金昇玟不接受,“为什么要去找灿哥。”
“如果你来当我上司给我加薪的话我就不用找人家了。”李旻浩凉凉道。有钱人真好啊,没有为了喝特惠半价咖啡还得凑双人的烦恼,真想把资本家的脑袋也分成两半看看。
……哥明明可以找别人的,金昇玟低声咕哝。
找谁,找什么人——是个朋友就可以随便找的吗?你以为天底下谁都是不用和家人对象过节日的自由人士吗?除了和工作暂时分居的工作狂以外能找得到谁?……别装了,不许躲,这两天不是睡酒店就是去精寅家住了对吧?铉辰那边招供说你不在他那儿,龙馥上个月就回了澳大利亚,其他人也都一一排除,就剩精寅一个单身的有自理能力的孩子能招待你,还想掩饰什么?激将法吗,以为会跟你一样没理由地猜疑吃醋吗?不会呀,精寅是好孩子呢,不像某个闹分手出走还要麻烦弟弟的家伙,我可是心智健全稳定可靠的成年人,对不对,来吧,金先生,双手抱头原地蹲下,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解释一下,凭什么这么有底气质问别人,自己到现在却一句认错也没有?
“为什么要找别人呢?”
内心如汉江潮涌般滔滔不绝地控诉一番对方的无耻行径之后,被口舌总结成语句的,却只有淡淡一声反问。为什么你总自以为有资格指挥我怎么做?
“……因为……”
金昇玟开口。
“嘭!”
一声沉闷的声响陡然从车身下方传来,紧接着是连续不稳定的颠簸。后座猛地撞出磕碰的动静,接着一声痛呼。李旻浩心头一跳,稳住方向盘,车身向右,顺利地驶入旁边的应急车道;随后他立即停车,按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回头:“呀!”
“……没事的,哥。好着呢。”
一片昏暗中,被安全带勒得半仰倒在后座上的金昇玟捂着脑袋吃痛:“一没注意,磕到车顶拉手了,有点儿……”
“给我看看。”
李旻浩侧身探过去,伸手招他。金昇玟眨眨眼,解开安全带,往前挪了挪屁股,听话地把头低到他的手掌前。李旻浩上手摸摸他茂密的头顶:没什么异常,不过隐隐有块微热的鼓包。他略微施力,摁住那一块肿胀,金昇玟“嘶”了一口凉气,欲喊疼又止,抿紧嘴不吭声,就这么一直任他摁了数分钟脑袋。
“让你黏车门那么近坐着,”脑袋上的压力消失,金昇玟听见李旻浩的声音从头顶上传来,“撞坏脑子就好了。”语气有那么一丝咬牙切齿。
真的变成傻子就好了。金昇玟在心里不算正经地许愿。或者你再多按一会儿也好,但是这关我什么错呢。
下车检查情况时,他们在车的左前轮发现了铁钉,不出意外的话可以确认是导致汽车爆胎的元凶。“可能是圣诞老人的礼物不小心撒出来了。”金昇玟一边帮忙在车后方放置警告标志,一边胡说八道。“那样的话第二天起床穿袜子不会得破伤风吗。”李旻浩弯腰研究牺牲的轮胎,看看还有没有挽救的余地。
“没有备用轮胎,报警吧,”最终后者起身,得出的结论是无药可救,“或者叫个方便的人过来帮忙一下。”不知道方灿这会儿有没有回公司……
“我给彰彬哥打电话了,”金昇玟却已经在旁边低头敲着手机,没两下举起来贴到耳边,“他在交警队,离这边也近,应该能过来……喂,哥?有点儿事……”说着说着,脚步就悠悠往远处迈去。
——请问这个名字有在这篇故事前面的所有部分里出现过哪怕一次吗?李旻浩的目光跟随他的背影,想开口提醒他别离警告标志太远,又想骂他是不是急着想死;随后又忍不住联想,真要让他蠢到车给撞死了,自己甚至不能一夜之间变成有钱鳏夫。同性伴侣之间除了拥有和异性伴侣相同的鸡毛蒜皮以外,掐指一算,什么也没有。
“聊得怎么样。”见金昇玟完好无恙地踱步回来,李旻浩意味不明地啧一声。“说一会儿就来,”金昇玟抖抖刘海,陪他背靠在车门上,拉紧围巾长呵了一口,“以前有没有跟哥介绍过彰彬哥?”
问你自己了,脑子又不是长在我头骨里的。“跟我有什么关系。”李旻浩戴起羽绒服帽子,把视野套进黑色的软壳里。
“……哥还是这样。”
软壳外的人轻声叹息。“不想聊聊么?”
“看你决定。”
“哥总是在这种关头把主动权一股脑硬塞到我手上。”
“怎么,不高兴了吗?——那就不聊。”
“没有不高兴,也不是这样的道理,哥。”
“那你想怎么样,”李旻浩懒得继续重复他们生活中最常见的一套对话循环,“小狗狗,不生气了,过来吃完饭饭散步吧……这样好吗?”
“……”他看不见金昇玟的表情,只能听见熟悉的郁闷至极的哼气,“哥真的连架都懒得和我吵。”
我们本来不就是吵不起来真架的关系吗?李旻浩内心嗤之以鼻。自出生起我就是这样的人,你也是这样的人了,难题从认识的第一天起就开始,只是你一直没翻到卷子最后一页罢了——如果你只把它当成考试的话。“现在开始想吵了吗?”
“不想,”回话不假思索,“但也不想哥什么话也不肯说。”
我今天已经快把前半生没说的话都给说完了,李旻浩觉得他已经被方灿扒掉了一层皮。怎么人人都觉得他的心房里藏有钻石黄金?他的真心也就拳头点儿大。要是金昇玟也想来扒他,就只能满手鲜血和肌肉组织地离场,而他要即刻起诉金大律师故意杀人了。
“问了哥在不在乎对我不公平,哥没有回答,”金昇玟的絮叨还在继续下去,“问题很简单,是或不是,或者不知道,说一个就好了。但是等了那么久,哥还是不说。”
“因为懒得闹矛盾吗?……其实就算哥说不在乎,我也做不了什么的。更过分的话,好早以前就都说过了,不会为几句话受伤的。
“更大的冲突也早就经历过了。学业、工作、家庭这些,阻碍那么多,最后也都一一克服了。当初花了那么久时间,才知道哥真的愿意和我交往,为了能和哥在一起,不管什么都可以咬咬牙做到。哥那时候有许多不方便,也都优先照顾我。到了现在,几乎没有什么难题了。
“但是现在我只想问问哥,那些哥对我不公平的事……又或者,我对哥不公平的事,哥还在不在乎,”金昇玟道,“因为未来我们之间可能什么波澜都不会再有。那样的话,就只剩下这些可计较了。”
“……”
李旻浩在狭隘的世界里垂眼盯着脚下的影子。
人类时常虚张声势去掩饰他们最脆弱而害怕的部分,他年轻时曾把“讨厌金昇玟”一事闹得锣鼓喧天,掩盖他灵魂深处对于反义词的困惑。他难道不懂爱吗?爱舞蹈、爱做饭、爱家人朋友,他有着普遍人类的感受,却在金昇玟这里从未有过地煎熬,对于痛苦的记忆和对解脱的饥渴,最终构筑起了爱情的形状。金昇玟有因为他而同样痛苦或饥渴过吗?他理解他的痛苦或饥渴吗?如果因为他而痛苦或饥渴,那么金昇玟爱他;如果理解他的痛苦或饥渴,那么至少金昇玟明白他爱他。可是,如果必须如此,为什么他们要相爱呢?
金昇玟是可以不属于他的。意识到这一点,一切的愤怒、恐慌和悲哀都有了由头。如果能让可以不属于他的金昇玟在他这里受到伤害,他的痛苦就都有所值。如果能让可以不属于他的金昇玟甘愿承受来自他的不公,他所受的不公就不再是痛苦。这并不健康,也许永远也不可能健康,但是,已经快十年了,是时候该把这段关系引到一条正常化且大众化的道路上去——健康不起来,死掉也可以,毕竟说再见也太难。然而,假如金昇玟连这也接受不了,那么再困难的事情也不过是迟早的义务。因为这该死的、他妈的、见鬼的、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
“我知道有时候对你不太公平,”过了很久,他哑着嗓子说,“可你也不是一直都没有错,金昇玟,你也不总是对我公平的。”
辛苦你在我身边受委屈,但是现在如果你想出走,那就恭喜你毕业快乐。以及,我们都自由了。
——好的,我明白了。
金昇玟答。“哥可以先把眼睛闭上吗?”
“……?”
没想出这种情况下对方突然问这个的目的,上下眼皮先替他做出反应。要接吻吗,有点老土,多早以前才干的事,现在这个支持分手的时机下来这一套也不适合,除非他们还要回到车上公然打分手炮——什么鬼东西套在他手上。
他睁开眼睛,抬起右手,看见自己的无名指上挂着一圈卷曲的易拉罐拉环。
“去了首饰店,因为没有哥的戒围,白天就没有买,”金昇玟的运动鞋站到他眼前,“因为伤了很多心,所以也不想太便宜哥,就先用这个抵婚戒了。结婚证要到国外去领,顺便提早开始计划十周年旅游吧。”
如果在意公平的话,接下来还会有很多时间来补偿。他说。如果不在意的话,接下来我们就各凭本事吧。
“……真的被撞傻了啊。”
李旻浩盯着这枚简陋到可怜以至可笑的戒指,反复看来看去。“两年前去便利店买的那个戒指糖,当时不是说戴在无名指上刚好吗?”他顺势用手背不着痕迹地揩了下眼眶。
“那也太不持久了,会被哥吃掉。”金昇玟给出自己的分析。
“我的意思是你可以直接买去跟柜员说就按这个大小。”而且一个拉环难道就能天天挂手指上?
“……就先拉环也好……”
理解不了他的脑回路,对方又嘟嘟囔囔地挑剔起来。装什么可怜,想求婚起码得开个更漂亮的拉环啊。李旻浩的思路也不甚清晰。
那位据称名为徐彰彬的高速公路救星还没有到来,他们两个人被迫在远离万家灯火的隧道里吹着冷风过平安夜。平安夜快乐,可以亲哥一下吗?金昇玟问。就在这里亲一下。
“能不能先上车再讲话,”李旻浩翻了一个血丝未消的白眼,“你是打算在这里冻到感冒,还是有喜欢被路人围观亲热的癖好。”
“回车上的话,没有信心忍住。”
金昇玟瞄一眼他身后的轿车,又转回来瞄他:“除非哥比我更喜欢被人围观亲热。”
……变态狗。
李旻浩下意识把手伸进领子里摸脖根,被自己冰得一缩。“至少别这么站着……”他恼怒中热着耳根压声道。
于是他们一起原地蹲下来,藏在车身后面。砂、土、泥、水,各方来往的车轮轧过千万遍,地面一定特别脏。他想要挽起太长的羽绒服,却被金昇玟抢先一步。对方伸出双手,帮他兜住下摆,在他的前胸和大腿之间珍惜地揣成一团,然后凑近,捧起他冰凉的脸,和他接了一个漫长的吻。无人在意的名牌大衣拖到地上,从衣角开始,在他看不见的地方,从深咖色一点点变成更深的黑色,星星点点的污渍向上攀爬,像泥水开花。他想也许事后金昇玟会对此很在意,但是现在这并不要紧。他只希望那个什么徐彰彬的支援最好能马上赶到,然后他们就能从这鬼地方逃出去,逃到他在金浦的老家——或者先到洁白的酒店床单上——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这几天来,他都没能好好地睡上一觉。
隧道外开始下雪,黑漆漆的世界里只有车流与时间奔驰的声音。在世界的中心,人类正在跌爬滚打中学习如何相爱。事实上,当爱情发生时,人类并不需要思考,毕竟我们都清楚,当一片雪花落在地上、正如衣摆落在地上时,人类的耳朵是听不见任何声音的。
F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