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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 Warning:
Category:
Fandom:
Relationships:
Characters:
Language:
中文-普通话 國語
Series:
Part 3 of 荣城哥嫂日常
Stats:
Published:
2026-06-03
Words:
28,661
Chapters:
1/1
Comments:
1
Kudos:
28
Bookmarks:
8
Hits:
533

看门狗

Summary:

他是我这辈子叼住的第一根骨头,也是最后一根。
我是一个在人间流浪了半辈子的野狗,是他给我套上了项圈,告诉我:你不用再跑了,这里就是家。
我闭上眼睛,心想:周荣,你把我捡回来那天,有没有想到我们真的走了一辈子?

Notes:

Warning:胡咪视角(一小部分第三人视角) 一见钟情的哥嫂💘有点dirty talk()非典型出租屋文学(不是真的出租屋)非原著结局(判了但有期 我求你俩别亖🥺)私设如山,完全意识流,梦到哪句写哪句,逻辑混乱,ooc慎入

Work Text:

00.
我总梦见三江口下雨。
三江口的雨季来得总是很准时,每年清明前后,准时得像来上坟的孝子。
倒不是痛痛快快的暴雨,是三四月里黏糊糊的细雨,落在车窗玻璃上跟鼻涕似的,雨刮器怎么刮都刮不干净。
梦里周荣坐在驾驶座,左手搭在方向盘上,右手腕上的金镯子磕在方向盘边缘,发出沉闷的声响。
他不说话,我也不说话,车里的暖风开得太足,皮座椅捂出一层薄薄的水雾,空气里是他身上古龙水混着烟草的味道。

我伸手去摸他的手背,梦就醒了。

醒来的时候天花板是灰白色的。
监狱里的灯永远不关,彻夜彻夜地亮着,像是怕人在黑暗里死了没人知道。
我翻了个身,铁架床咯吱咯吱响,下铺的老头嘟囔了一声又翻过去。
我把手腕举到眼前,借着走廊里透进来的光看——手腕上空空荡荡的,被金镯子箍出来的那圈浅白色的印子早就消了。

一年了,什么都消了。

我把手腕贴到嘴唇上,皮肤是凉的,舌尖尝到一点点咸。
然后我闭上眼,在满屋子别人的鼾声里,重新拼凑他的脸。
他的眉骨,他的鼻梁,他嘴角那道不仔细看就看不出来的旧疤——那是十几岁的时候跟人打架留下的,对方用碎啤酒瓶划的,差点伤到眼睛。
我给他打过一次剃须泡沫,手指蹭过他的喉结,他握住我的手腕,掌心的温度烫得我抖了一下。他看着我笑,笑意从眼睛里漫出来,很慢,像是融化的黄油。
眼睛下面有细细的纹路,是这些年熬夜和发火熬出来的。他笑起来的时候那些纹路会加深,看起来比平时老了五岁。他不笑的时候看起来又比实际年龄年轻,像个永远停留在二十八九岁的大男孩。我有时候觉得他身体里住着两个人——一个是三江口的周老板,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跺跺脚半个城都要抖三抖;另一个是在鱼塘边喂锦鲤的普通人,蹲在那里看着水里翻腾的鱼群,眼里全是平静的满足。

后来我见不到他了。
我在监狱里,他在监狱外面。
隔着铁窗,隔着高墙,隔着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八千七百六十个小时。
我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回忆他,回忆到后来,连回忆本身都变成了一种刑罚。

 

01.
遇到周荣那年我十九岁,还是个在网吧当网管的愣头青。
那之前我在三江口已经漂了五年。
十四岁从老家跑出来,兜里揣着一百二十块钱——村里一个好心的大娘偷偷塞给我的,她信佛,说我命苦,我说大娘您别可怜我,我爸死了我高兴还来不及。

我妈走得早。
生我的时候大出血,还没送到镇上卫生院人就没了。
我爸从此恨上了我,觉得是我克死了我妈,所以管我叫“贱人”,后来我认了点字,又给自己改成了“建仁”。
我爸喝酒,喝了酒就打我,冬天让我光着脚站在院子里,说让我也尝尝冷的滋味。后来他掉进了村口的鱼塘,捞上来的时候已经硬了。村里人看我的眼神更奇怪了,好像我不只是克父克母,还克所有靠近我的活物。

有个算命的瞎子路过村子,给我摸过骨。他说这孩子命硬,克亲克友,一辈子注定孤寡。村里人信了,从此见了我都绕着走。我倒不在乎,反正他们以前也不怎么搭理我。但我记住了那句话——一辈子注定孤寡。那年我十二岁,已经知道自己这辈子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十四岁那年冬天,那个信佛的大娘也死了。我站在她家的院墙外面,看着他们抬棺材,心想,这下连给我塞钱的人都没了。第二天一早我背了个蛇皮袋去了镇上,坐上了一辆去三江口的长途汽车。车上四十多个座位,只坐了七八个人,都在打瞌睡。我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把脸贴在冰凉的车窗玻璃上,看着窗外的田野和村庄一点一点往后退。
我想,我再也不会回来了。

在三江口的头五年,我洗过盘子,发过传单,在工地搬过砖,在天桥底下睡过觉。十六岁那年差点被人骗去黑砖窑,跑了三天三夜,脚底板磨掉一层皮,最后爬上一辆运煤的火车才逃出来。十七岁在一个餐馆端盘子,老板拖欠三个月工资不给,我把一盘鱼香肉丝扣在他脑袋上,然后从后厨窗户翻出去跑了。十八岁那年冬天,我找到了网吧网管的工作。一个月一千二,包吃包住,吃是泡面,住是仓库改的隔间,冬天漏风夏天漏雨。但我挺知足——总比在天桥底下强。

我记得那天晚上特别冷。
三江口的冬天湿冷湿冷的,冷气直往骨头缝里钻。暖气片坏了两天了,老板说修,一直没修。网吧里没几个人,空气里全是烟味和泡面味,键盘上落了一层灰,我懒得擦。
我裹着一件军大衣缩在前台打瞌睡,大衣是从夜市上淘来的二手货,棉花都结块了,穿在身上跟披了层纸板似的。

凌晨三点,门被人推开了,灌进来的冷风让我打了个哆嗦。
进来的是一群人,打头那个穿着黑色羽绒服,领子上落了一层薄薄的雪。
他站在门口拍了拍肩膀上的雪,动作不紧不慢的,像是走错了门正在考虑要不要退出去。
然后他抬头看了一圈,目光扫过一排排空着的电脑,最后落在我身上。

我认得他。
三江口的人谁不认得他?
周荣,荣城集团的老板,三江口最有钱的人,据说他的一条皮带够我吃一年。
街头巷尾关于他的传说多了去了——有人说他十六岁就捅过人,有人说他的第一桶金是走私,有人说他黑白两道通吃,公安局的人见了他都要递烟。
但传得最神的是他的脾气,说翻脸就翻脸,说动手就动手,前一刻跟你称兄道弟,后一刻能把你的脑袋按在火锅里。

他走到前台,低头看着我。
灯光从他背后打过来,他的脸落在阴影里,只有眼睛亮得很,像冬天的星星。

“小兄弟,”他说,“跟你打听个人。”

他的声音很低,带着点三江口本地人特有的拖腔,不紧不慢的。
他让我找的人叫李瘸子,欠了周荣一笔钱,跑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哪来的胆子,居然跟他说我知道这个人。
其实我只是见过他一面——李瘸子经常来网吧通宵,每次都坐最后一排,点最便宜的泡面,一坐就是一整夜。
我给他送过几回泡面,所以记得。

周荣让我带路。
我从柜台后面绕出来,军大衣的下摆拖在地上,看起来大概像一只刚从下水道里爬出来的耗子。
他的一个手下看了我一眼,嘴角抽了抽,似乎在忍笑。
周荣没笑,他只是看了我一眼,然后把自己脖子上的围巾摘下来,随手搭在了我肩上。

围巾是羊绒的,又软又暖,上面有淡淡的檀香味。

我后来想了很久,为什么那天晚上他会注意到我——一个瘦得跟竹竿似的网管,裹着露棉花的军大衣,冻得鼻尖通红。
也许是因为我的眼睛,也许是别的什么。
他说他那天看到我的时候,想起了一条狗。

一条被人扔在雪地里的野狗,浑身发抖,但眼睛亮得惊人。

他让我帮他找人,我帮他找了。
他让我帮他传话,我帮他传了。
临走的时候他塞给我一沓钱,厚得我手抖。
我没接。

倒不是不是我有多高尚,对于钱这种必需品,我一向是来者不拒的。
但我只是觉得,拿了这钱,我跟他就两清了。我不想两清。

他看了我一眼,把钱收回口袋里。
然后他低头,把自己左手腕上的金镯子摘了下来。
“拿着,”他把镯子放进我手心里,“明天来荣城集团找我。”

那镯子沉甸甸的,还带着他的体温。
我攥着它站了好一会儿,直到他的车尾灯消失在巷子尽头,才低头去看——镯子是开口的,款式很老,上面刻着一圈我看不懂的花纹。镯子太大了,套在我手腕上空荡荡的,像小孩偷戴大人的首饰。

那天晚上我没有睡。
我坐在仓库改的隔间里,裹着那件军大衣,把那根金镯子翻来覆去地看。
镯子内圈刻着两个字,很小,笔画歪歪扭扭的,像是小孩子刻上去的——“周荣”。
他连刻字都这么难看。
我笑了,笑着笑着,忽然觉得鼻子有点酸。
我把镯子套在手腕上,又摘下来,又套上去,反反复复。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把镯子给我,也许只是一时兴起,也许明天他就会后悔,也许他只是把我当成了一个好玩的小玩意儿。
但我不在乎。
这是我这辈子收到的第一份不带任何条件的礼物。

天快亮的时候,我走到洗手间,在水龙头底下洗了把脸。
水管里的水冰得刺骨,泼在脸上像是被刀片划了一下。
我抬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白得像纸,嘴唇冻得发紫,头发乱得跟鸡窝似的。
我把金镯子戴回手腕上,用袖子盖好,推开了网吧的门。

我去荣城集团找他了。

他在办公室等我。
那是顶楼最大的一间办公室,落地窗外是整个三江口的天际线。
我第一次站在那么高的地方往下看,有点晕,感觉自己随时会从窗户飘出去。他坐在办公桌后面,穿了一件深灰色的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和昨晚那个在网吧门口拍雪的判若两人。
他看到我进来,目光在我手腕上停了一瞬,然后笑了一下。

“把镯子还我。”他说。

我一愣,下意识捂住手腕。
那个动作大概是太明显了,他的笑意更深了,眼睛里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亮得像火星。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盒子,推到我面前。我打开一看——是一套崭新的西装,标签还没剪,面料摸起来滑溜溜的,是那种穿上去会显得人模狗样的好料子,西装下面还压着一条领带,深蓝色的,带着细密的暗纹。

“从现在开始,你跟着我,”他把椅子往后一靠,双腿交叠,看着我的眼神带着一种审视的意味,“吃我的,住我的,穿我的,镯子你先戴着,等你哪天不想跟着我了,再还我。”

“我不还。”我说。

他挑了下眉毛。

“不还也行,”他把烟掐灭在烟灰缸里,烟雾从他手指间袅袅升起,模糊了他的表情,“那你就得一直跟着我。”

“好。”我说。

 

几乎是第二天就有人问我怕不怕他。
我说不怕。
问的人很惊讶,说周荣在三江口是出了名的疯。
他疯起来是真的疯——有一回在饭局上一个老板说了句不中听的话,他直接把一盆水煮鱼掀翻在桌上,滚烫的红油差点溅到那老板的脸上,那老板吓得当场就跑了,连夜离开三江口,再也没回来过。

我说我知道,但我就是不怕他。

因为我第一眼就看出来了,他跟我是一样的人。

都是从泥潭里爬出来的,都是在人世间吃过太多亏的,都是被别人当成疯子和怪物的。
只不过他比我早爬出来几年,所以他有资格疯,他可以肆无忌惮地发脾气、砸东西、把人踩在脚底下。
而我不能。
我只能小心翼翼地活着,活在他给我的那一小片屋檐底下,像一条被人捡回家的流浪狗,随时担心又被扔出去。

但我不会让自己被扔出去。
我有我的办法。

 

02.

最开始的时候吧,胡建仁这个人在荣城集团的存在感,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说大吧,他确实只是周荣的秘书,端茶倒水,接电话跑腿,公司里随便哪个部门经理都比他级别高。
说小吧,周荣走到哪儿都带着他,吃饭带着,开会带着,谈生意带着,就连深更半夜睡不着觉也要打电话把他从被窝里薅起来,让他陪自己下象棋。
周荣的象棋下得很臭,动不动就被将死,然后他就把棋盘一推,说再来。又不让胡建仁让他,但他自己输了又发脾气。
有一回输了棋把一枚“马”扔出了窗外,第二天又让胡建仁下楼去找,胡建仁在楼下草丛里找了四十分钟,把“马”捡回来的时候,上面沾了泥,他拿去水龙头底下冲干净,放回棋盘上。周荣看着那枚湿漉漉的“马”,忽然说:“不下了。”
公司里有人私下叫他“跟屁虫”,他听见了也不恼,笑嘻嘻地给人递烟。

跟着周荣有小半年的时间里胡建仁也长了些肉,在网吧当网管那会儿他瘦得跟筷子似的,一米七几的个子体重不到一百一,周荣让他住进自己安排的地方,每天的饭菜都是从周荣常去的餐厅直接送过来的,胡建仁一开始不习惯,总觉得吃人家嘴软,后来想开了——反正这辈子就跟着他了,吃他的穿他的用他的,然后把这条命也给他就是了。

胡建仁的皮肤本来就白,底子好,吃了半年好的,整个人看起来白得发光,他脸圆了一点点,刚好把原来的尖下巴撑出一点柔和的弧度,手腕还是细,但比从前多了些肉感,手掌摊开的时候能看到浅浅的肉窝,周荣有时候看着他在文件上签字,那只白嫩嫩的手握着笔,指节分明但又有层软软的肉包着,看起来糯得很,像是刚蒸好的年糕。

看起来特别好欺负。
但没人敢真的得罪他。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周荣的药在胡建仁手里。

周荣有躁郁症这件事,在三江口的圈子里不算秘密。
犯病的时候他会砸东西,会拿脑袋撞墙,会像一头被困在笼子里的野兽一样满屋子打转。有一回他把办公室里的鱼缸砸了,玻璃碴子溅了一地,两条金龙鱼在地上扑腾,他自己踩在玻璃碴子上满脚是血,却浑然不觉。
胡建仁一个人把他按住了。
不知道他哪来的力气,一米七几的小个子,居然把一个发疯的一米九的大男人拦腰抱住,两个人一起滚在地上。
周荣在他怀里挣扎,指甲抓破了他的脸,牙齿咬在他的肩膀上,血把白衬衫染红了一大片。胡建仁一声不吭,就那么死死抱着,等他安静下来。

后来周荣清醒了,看到胡建仁肩膀上血肉模糊的牙印,沉默了很久,然后说了句:“建仁,疼不疼?”

胡建仁笑了,一边拿纸巾擦脸上的血一边说:“不疼,哥,你这牙口不行啊,还没李棚改送来那狗咬得狠。”

周荣愣了一瞬,然后也笑了,他把胡建仁的脑袋按进自己怀里,下巴搁在他的头顶上,半晌没说话。

那之后周荣的药就交给了胡建仁保管。
每天早晚,胡建仁会把药片放在手心里递过去,周荣想都不想就吞了。
有时候两颗,有时候三颗,他从来不数,接过就咽。

说实话,在胡建仁入狱之前,倒是没有严重到不可收拾的地步,那时候周荣只是偶尔会烦躁,会失眠,会在半夜给胡建仁打电话,不说话,就在电话那头沉默着,听着胡建仁的呼吸声,听上半个小时,然后说一句“睡了”,挂了。胡建仁知道他睡不着,所以也不挂电话,他把手机放在枕头边上,开着免提,一边翻账本一边听着电话那头的沉默。
有时候他会故意弄出一点声音——翻页的声音,喝水的声音,钢笔在纸上划过的声音——让周荣知道他在。
这些细小的声音像锚一样,把周荣从失眠的深海里一点一点拽回岸边。

那时候周荣还能控制自己。他面对那个赵老板的羞辱时,脸上一丝波动都没有。

那个赵老板是外省来的,做房地产的,手里有一块三江口的地皮,位置很好,周荣想拿下来做商业综合体。
饭局约在枫林晚,包间里铺着厚得能埋住脚背的地毯,桌上摆着白瓷餐具,筷子托都是玉的。

赵老板喝了几杯酒就开始翘尾巴。
他大概觉得周荣不过是个地方上的土老板,上不了台面,言语间夹枪带棒的,一会儿说三江口是小地方没见过世面,一会儿又说周荣的生意做得野路子不够正规。周荣一直笑,端着酒杯,跟四周环绕的美女调笑。

胡建仁坐在离周荣很远的地方,手在底下攥成了拳头。
他的指甲掐进掌心,在肉上刻出四道月牙形的印子。

后来赵老板喝高了,话越来越难听。
“周荣你忘了你当年为了那块地把女朋友送我的事儿了…”

话没说完,陆一波和周淇站了起来。
他们想把赵老板架走,免得周荣发作。
但周荣没发作。
他端着酒杯的手稳得像铁铸的,连晃都没晃一下。
他还伸手拦住了陆一波,说:“别管他,来,干了。”

那语气平静得不能再平静。
他的眼睛甚至是温和的,像是在看一个不懂事的小孩。

但胡建仁心里有一团火在烧。
从前,他被村里人指着脊梁骨骂“扫把星”,他在天桥底下饿得前胸贴后背,他在餐馆端盘子被老板克扣工资还挨了一巴掌,他这辈子最恨的就是被人看不起。
他自己被看不起也就算了,他早就习惯了。
但他不能容忍别人看不起周荣。

他不能。

所以他抄起了酒瓶。

那是一瓶刚开了没多久的OX,瓶身很沉,沉甸甸地握在手里有一种踏实的质感。
他抡起来的时候感觉到酒液在瓶子里晃荡,发出沉闷的声响。
然后瓶子碎了——碎在那个赵老板的后脑勺上。
玻璃碴子崩了一地,白兰地和血混在一起流了那人一脑袋。
赵老板倒下去的时候,手里还攥着酒杯,杯子砸在地毯上,发出一声闷响,酒渍洇开,在地毯上浸出一朵暗红色的花。

包间里安静了大概三秒钟。

然后炸了锅。

赵老板的人要冲上来,被周荣的人拦住。
陆一波愣在原地,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鸡蛋。周淇反应最快,一把拽住胡建仁的胳膊把他往后拖,但胡建仁手里还攥着碎酒瓶的瓶口,指节握得发白,眼睛直直地盯着地上那个不省人事的赵老板,胸口剧烈地起伏着。

周荣站在原地没动。

他看着胡建仁,沉默了两秒。
那两秒钟像被拉长成两个小时——灯光照在碎玻璃上折射出七彩的光点,地毯上的血渍越洇越大,包间里的暖风呼呼地吹着,把血腥味和酒味搅在一起,发酵成一种令人反胃的气味。

然后周荣动了。
他走到胡建仁面前,从他手里把碎酒瓶拿下来,丢在地上。
动作很轻,像是从孩子手里拿走一件危险的玩具。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掌心沾上了玻璃碴子,划了几道浅浅的口子,渗出细小的血珠。他不在意地甩了甩手,然后抬起眼睛看着胡建仁。

“谁让你动手的?”他问。
胡建仁没有回答。
他的嘴唇动了一下,但什么都没说出来。
他也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
他只知道那团火还在烧,烧得他浑身发抖,眼眶发烫。

周荣没有再问。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按在胡建仁的右手上——胡建仁握瓶子的那只手被溅起的玻璃碴划了好几道口子,血顺着手腕往下淌,把金镯子染红了。
血沿着镯子的花纹蜿蜒流淌,在金色的表面上勾勒出细细密密的红色纹路。
“回去给你包一下。”周荣说。
声音很低,只有他们两个人能听见。

后来赵老板被送去了医院,缝了十几针,捡回一条命。
胡建仁以故意伤害罪被捕。
周荣动用了所有能动用的关系,把三年刑期减到两年,再从两年减到一年。那些不肯帮忙的人,他把名字一个一个记在心里。

宣判那天周荣没有来。
胡建仁站在被告席上,往旁听席扫了一圈,没有看到那个穿灰色西装的身影。
他垂下眼睛,把左手腕上的金镯子转了转,然后笑了。
他猜得到周荣为什么不来。

判决下来之后,胡建仁被押送回看守所,等待转到监狱。
那天晚上他躺在硬板床上,第三次还是第四次回想那个画面——周荣站在枫林晚的包间里,把他的碎酒瓶从手心里拿走,动作轻得像是在触碰一件易碎品。

胡建仁闭上眼睛。
他在心里对自己说:值了。

03.
入狱之前,胡建仁把金镯子摘下来还给了周荣。

那是在审讯室里,周荣找叶剑换了一次探视的机会,胡建仁把镯子从手腕上褪下来——开口镯子很好摘,轻轻一拉就下来了。
他把它放在桌子上,推到周荣面前,镯子在木质的小桌上发出闷闷的一声响。
“戴着不方便,”他说,“荣哥,等我回来了再给我。”

周荣盯着那个镯子看了很久。
他的手指在沙发扶手上轻轻敲着,节奏越来越快,然后又忽然停住。
他伸手把镯子拿起来,攥在掌心里,攥得很紧。镯子的边缘嵌进他的掌心,留下深深的红印。
他攥着它,像是攥着某种会随时从指缝间溜走的东西。

“里面我打过招呼了,”他说,声音干涩得像砂纸,“不会有人为难你。”

“我知道。”胡建仁笑了笑。

审讯室里沉默了片刻。

“出来之后你还跟着我。”

周荣没看他,眼睛盯着审讯室里没被灯光照射到的角落。
胡建仁看着他,轻轻开口:“我肯定跟着你,哥,我哪儿也不去。”

过了好一会儿,周荣才开口,声音低得像是自言自语:“你要是敢跑,我就把你的腿打断。”

胡建仁靠在座椅上,歪着头看着他,笑嘻嘻地问:“打断了腿还能跑得动吗?”

“跑不动也得跑,”周荣说,“爬也得爬回来。”

胡建仁嘿嘿一笑,伸手想去够周荣的手背,审讯室的门被叶剑打开了,胡建仁只得把手又收了回去。

周荣被叶剑带回去了,胡建仁一个人坐在审讯室里,把手腕贴在脸上。
那个空荡荡的位置凉得刺骨,像是被生生挖走了一块骨头。

那一年对周荣来说,后来胡建仁才知道,是地狱般的日子。

胡建仁入狱大概一个多月后,周荣开始不对劲了。
起初只是失眠,他以前也失眠,但没有这么严重——整夜整夜地睁着眼睛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脑子里过着一遍又一遍胡建仁被带走那天的画面,那蠢货的脑袋上开了一朵血花,胡建仁的手上全是血,金镯子被染得通红,这些画面像卡了带的录像机一样反复播放,怎么都关不掉。

后来是烦躁。
他在办公室里坐不住,站起来又坐下去,像一头被关在笼子里的困兽,开会的时候他会突然打断别人的发言,说一些毫不相干的话,有回朗博文在汇报账目,正说到一半,周荣忽然问:“几点了?”

朗博文愣了一下,抬手看了看表:“十点二十,荣哥。”

周荣点了点头,然后站起来走出会议室,把所有人都晾在那儿。
他去走廊尽头的窗户边站了一会儿,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翻到一个没有备注的号码,拇指悬在拨号键上方,悬了很久,最终还是把手机收回了口袋。

然后是暴怒。
他开始砸东西——茶杯、台灯、电脑屏幕、办公室里的落地窗。
最严重的一次他把整面墙的鱼缸砸了,两条护士鲨在地上扑腾,玻璃碴子溅了一地,他光着脚踩上去,脚底割得稀烂,血把地毯染红了一大片,他却好像感觉不到疼,只是站在那里喘粗气,眼睛红得像要滴血。

那次是李棚改硬着头皮冲进去按住他的。周荣在他怀里挣扎,力气大得像是要把整个身体撕碎,指甲抓破了李棚改的脸,李棚改咬着牙扛着,一边冲门外喊:“叫救护车!叫救护车!”

救护车来了,医生给周荣打了一针镇静剂,他在药物的作用下终于安静下来,躺在担架上,嘴唇发白,整个人像被抽空了,医生把他送去医院,做了全面检查,最后的诊断结果是躁郁症,而且是应激性发作,与长期的分离焦虑和精神高度紧张有关。
医生建议身边有专人二十四小时陪护,定期服药,保持情绪稳定。

但周荣不让任何人碰他的药。
那些白色的小药片,以前是胡建仁一颗一颗放在手心里递过去的。
胡建仁从来不会忘了时间,早晚各一次,比闹钟还准,他把药递过去的时候,周荣想都不想就吞了,有时候两颗,有时候三颗,他从来不数,接过就咽,吞完之后他会张开嘴让胡建仁检查,像个被家长盯着刷牙的小孩。

现在胡建仁不在了。
周荣把药锁在办公室的抽屉里,谁来都不给。
胡建仁在进去之前叮嘱过李棚改,李棚改想想仁哥的千叮咛万嘱咐,还是硬着头皮试了一次,趁周荣睡着的时候偷偷把药溶在水里给他喝,被他察觉了,摔了杯子不说,还差点把李棚改从楼梯上推下去,幸亏陆一波那天来找周荣抱怨朗博文三天两头在枫林晚赊账的事,扶了一把李棚改,

“我的药只有他能管,”周荣说这话的语气让人脊背发凉,“别人谁也不许碰!”

陆一波后来跟周淇喝酒的时候说起这件事,端着酒杯的手都在发抖。
“淇淇,你知道那天多吓人不,”他说,“那时候我真的觉得他疯得差不多了,比之前那什么症严重多了,他是真有病啊,你见过一条狗等主人回来吗?主人走了,它就不吃东西,谁喂都不吃,就蹲在门口一直等,反正荣哥现在给我的感觉就是那条狗。”

有一天周荣忽然问李棚改:“建仁走了多久了?”

李棚改算了算,说:“四个多月了,荣哥。”

周荣沉默了很久。
窗外的天色从灰白变成深蓝,办公室里没开灯,他整个人陷在黑暗里,只有眼睛的反光在闪烁。
然后他开口,声音很轻,像在自言自语:“还有七个多月。”

李棚改说他当时鼻子一酸,差点没绷住。
跟着周荣这么多年,从没见过周荣这样——这样脆弱,这样不像周荣。

监狱里的日子,比胡建仁预想的要好一点。
周荣打过招呼,狱警对他还算客气,同监室的人知道他和周荣的关系,也都不敢惹他。
每天按部就班地吃饭、劳动、睡觉,日子过得像一杯放凉了的白开水,没什么味道,但至少能喝。

最难熬的是夜晚。
监狱里灯火通明,彻夜不熄,胡建仁常常睁着眼睛盯着上铺的床板,数上面的划痕。
一条,两条,三条。数到后来就乱了,从头再来。
夜里最容易想人——想三江口的雨,想公司走廊里的脚步声,想那间办公室里的檀香味,想那辆黑色迈巴赫皮座椅上被暖风捂出来的温度。

想周荣。

第一周他以为周荣会来看他。
没有。
第二周也没有。
第一个月他告诉自己,他忙,他有生意要做,有官司要打,有太多事要处理。
第二个月他告诉自己,他不来了,他大概忘了我了,他身边那么多人,不缺我一个胡建仁。

第三个月梅东也进来了。
梅东判的时间不长,有的时候是15天有的时候是3个月,反正就没事干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跟度假似的。

梅东说:“荣哥最近忙得很。到处托关系弄你的减刑。”

胡建仁愣了好一会儿,然后笑了,笑得眼眶发酸。
他说:“你让他别忙了,一年很快的,我扛得住。”

梅东看着他,欲言又止。
胡建仁知道他有话没说。
梅东是个嘴严的人,不该说的一个字都不说。
但胡建仁从他眼睛里读出了什么——周荣不太好。肯定不太好。

但胡建仁没有追问。
在监狱里住了这几个月,他学会了一件事——有些事知道得太清楚,只会让日子更难熬。

 

04.
我跟梅东扯闲篇的时候,他问我:胡建仁,你跟周荣到底是什么关系?秘书?兄弟?还是别的什么?

我每次都笑,说你猜。

其实我也说不清楚。
我们之间的那条线,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模糊了,也许是从第一次他喝醉了酒把我按在床上开始的,也许更早——早到那个冬天,他把自己手腕上的金镯子摘下来放进我手心里的时候。

总之事情就那么发生了。

那天他谈成了一笔大生意,高兴,喝了很多酒。我送他回家,把他扶到床上,正要走,手腕被人拽住了 他的力气大得惊人,我整个人被他拽倒在床上,摔得七荤八素。然后他的身体就压了过来,滚烫的呼吸喷在我的颈窝里,带着白酒辛辣的气味。

“建仁,”他的嘴唇贴着我的耳垂,声音沙哑得像砂纸,“别走。”

我没有走。

也不会走。

那天晚上他弄了很久,像是要把身体里所有的焦躁和空虚都发泄出来。他的动作又狠又急,像是恨不得把我揉碎了吞进肚子里。我被他翻来覆去地折腾,到最后整个人都是软的,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只能像条死鱼一样趴在床上,任由他在我背上落下密密麻麻的吻。

后半夜他终于停了。我迷迷糊糊地感觉到床垫一轻,他去了洗手间,水龙头哗哗响了很久。然后他回来了,手里拿着一条热毛巾,一点一点地给我擦身体。

擦完之后他坐在床边,半天没动。我背对着他,看不见他的表情,但我知道他在看我——他的目光是有重量的,落在皮肤上会有灼烧感。

过了很久,我感觉到他俯下身来,嘴唇贴在我后颈上,轻轻地碰了一下。然后我的左手手腕被人抬起,一个冰凉沉重的东西套了上来。

我睁开眼,低头一看——是他的金镯子。

这个镯子我太熟悉了。三江口的人也都知道,周荣左手腕上有个金镯子,是他母亲留给他的唯一遗物,据说比他的命还重要。当初他摘下来给我,后来我去找他,他也没要回去。这些年一直戴在额自己手上,不过我一个秘书天天带着这克数的镯子太张扬了,上班的时候就给摘下来了,下了班再带回去,今晚应酬,我们作为乙方也不好带个大金镯子在甲方面前晃来晃去,我收起来放在西装内衬口袋里,靠近心脏的位置。

可能是周荣扯掉我衣服的时候掉出来了,他又给我戴上了。

镯子太大了,搭在我的腕骨上晃晃悠悠的,开口处张得很大,像是随时会掉下来。但它没有掉——他的手还握着我的手腕,拇指贴着镯子的内侧,指腹一下一下地摩挲着我的皮肤。他的手掌很热,热得像是要把金子都捂化了。

“戴着,以后都戴着,不许摘下来。”他说。

“荣哥——”我刚开口,他伸手捂住了我的嘴。

“别说话。”他的语气不容置疑。

我把镯子往上推了推,让它正好卡在腕骨上面,不会掉下来。金镯子贴着皮肤,很快就沾上了体温,不再冰凉。

我低头看了它很久,忽然觉得它在发光,像是黑夜里的一小片太阳。

他把我拽进怀里,手臂箍得很紧,下巴抵在我的头顶上。他的胸口很热,心跳很快,快得像擂鼓。然后我听见他说话,声音闷闷的,带着点鼻音,像个做错事的小孩。

“我想了很久,”他说,“从你帮我处理掉李瘸子那件事我就开始想了。想了大半年,想不明白。我周荣什么人没见过,怎么就……”

他停下来,深吸一口气。

“怎么就非得是你呢。”

这句话在我耳朵里打了好几个转。
非得是你。
我把脸埋进他的胸口,闻到一股淡淡的檀香味。

我的手搭在他的背上,感觉到他的呼吸渐渐平稳下来。
他的身体很沉,压在我身上的时候像一块滚烫的石头,让人喘不过气,又让人安心得想哭。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了。
床头柜上放着一碗粥,还冒着热气。旁边是一盒药膏,和一张便签,上面写了几个字:涂好,别省。

他的字很难看,歪歪扭扭的,像小学生写的。周荣没读过几年书,这一点他倒是从来不避讳。

那之后一切都变了。

镯子从此就套在我手腕上了,我也再不会摘下来。公司里的人当然注意到了,背地里猜什么的都有,但没人敢当面问。

倒是陆一波有回喝多了,大着舌头指着我的手腕问:“建仁,你啥时候买的新镯子?挺贵的吧?”

我看了一眼周荣。
他正端着酒杯跟朗博文说话,脸上的表情纹丝未动,只是端酒杯的那只手,无名指不自觉地敲着杯壁,节奏越来越快。

“别人送的。”我笑着跟陆一波说。

陆一波没听出什么来,倒是朗博文,目光在我手腕上顿了一下,然后若无其事地移开了。

大概从那天开始,我跟周荣的关系就是公司心照不宣的事了。

 

05.
我出狱那时是四月。

三江口的春天来得很晚,都快清明了,路边的法国梧桐还没发芽,光秃秃的树枝像一把把倒插在土里的扫帚。
天灰蒙蒙的,风吹在身上还是凉的,凉里带着一点点潮湿,预告着接下来几天会有一场连绵不断的雨。

我以为会是陆一波或者李棚改来接我。
也可能谁都不来,我自己打个车回去,敲开门,看到周荣坐在客厅里,手里端着茶杯,抬头看我一眼,说一句“回来了”,就像我不过是出门买了趟菜。
我甚至在心里排练了这个场景——我该用什么表情,说什么话,走路的步速是快一点好还是慢一点好。
我在里面用最后一个月的时间反复排练这个画面,精细到他会穿什么颜色的衣服,茶几上会放着什么,电视里会播哪个台。

但我没想到是那种场面。

二三十辆豪车在监狱门口一字排开。
奔驰、宝马、路虎、宾利、劳斯莱斯,还有好几辆我说不出名字的跑车,整整齐齐地停在大门外面的空地上,像是四S店在搞车展。
二三十个西装墨镜的男人站在车旁,阵势大得路过的行人都绕着走,以为是哪个黑社会大佬出狱。
最中间那一辆是他的座驾,黑色的迈巴赫,刚洗过,车漆亮得跟镜子一样,能照出人的影子。

车门开了。
他走下来。

后来我想了很久该怎么形容那天他的样子。我查过很多形容词——花枝招展,孔雀开屏,隆重其事——但都不准确。
最准确的说法大概是——他那天的样子,像是去娶亲的。
不是去接一个蹲了一年大牢的小秘书,而是去迎娶一个明媒正娶的新娘。
他身上那套浅灰色的Dior西装,剪裁考究,面料在四月的微光里泛着低调的光泽。
衬衣白得晃眼,领带是藏蓝色的,上面有细密的银色暗纹,在光线变化的时候会若隐若现地闪一下。
头发梳得纹丝不乱,发胶用了不少,一缕碎发都不曾有,下巴刮得干干净净,凑近了能闻到剃须泡沫淡淡的薄荷味。

他甚至还喷了香水,很淡,很好闻,是木质调的,带着一点点若有若无的花香。

我站在监狱门口,穿着一年前进去时的那身旧衣服——裤子松了一大圈,裤腰用一根皮带勒着,皮带扣别到最里面那个孔还是松。
头发是监狱里剃的板寸,还没长出来,青茬茬的贴着头皮,让我整个人看起来更小了,像一颗被剥了壳的水煮蛋。

我们隔着二三十辆豪车对望。

然后他穿过两排豪车之间的通道走过来,皮鞋踩在水泥地上,每一步都走得不快不慢。
风从监狱的方向吹过来,掀起他西装的下摆,领带飘了一下,又被他的手掌按回去。
他走到我面前,低头看着我。

我想我这个时候一定很狼狈。
颧骨凸出来了,下巴尖了,眼眶更深了,脖子细得像一折就断。

他没说话。
他把手伸进西装内袋,掏出一样东西。
是我的金镯子。一年了,被他保养得锃亮,在阴天的微光里反射出暖融融的金色光芒,像一小团凝固的阳光。
他攥住我的左手腕,把镯子往上套。

镯子还是太大了,搭在我手腕上晃悠悠的,开口处张得很大,随时会滑下来。
我瘦了太多,整个人缩水了一圈,手腕比一年前细了大概一指——原来的镯子刚好卡在腕骨上方不松不紧,现在却要往小臂上推一截才能勉强挂住。
他低下头,贴得更近了些,右手把镯子往上推了推,左手还攥着我的手腕不放。
他的拇指在我手腕内侧蹭了蹭,蹭到了一条细细的疤痕。

那条疤是我在里面劳动时不小心划的。
很简单的一件事——修理工作间的铁架子,角铁边缘没打磨光滑,我搬的时候一滑,锋利的铁皮在手腕内侧划了一道三厘米长的口子。当时流了不少血,狱医缝了三针。

他的拇指在那条疤上来回摩挲了几遍。
他的手指有点抖,抖得很轻微,如果不是我的手腕被他攥在掌心里,我根本感觉不到。
然后他攥得更紧了,紧得像要把自己的手指嵌进我的皮肤里。

当着二三十个人的面。

“瘦了。”他说。

他松开手,转过身,拉开迈巴赫的车门,往旁边让了一步。

我上了车。
副驾驶的位置。
座椅被调到了一个刚刚好的角度,靠背不仰不直,坐下去整个人被稳稳当当地包裹住。
我伸手去摸安全带,指尖碰到的是被太阳晒过的温热,暖融融的,像是有人提前把车里的暖风开到了最高档。

我扭头看了他一眼。
他正在发动引擎,侧脸对着我,手指在方向盘上敲了两下,然后把车开了出去。

二三十辆豪车跟在后面,排成一条浩浩荡荡的长龙,从监狱门口一路开进三江口市区。
那阵仗,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大人物出巡。

出狱之后的生活,和我想象的差不多。

周荣变了很多。没变好,也没变坏,倒是变得更喜怒无常了。
他的躁郁症在我入狱期间彻底爆发,以前只是偶尔烦躁,现在是随时随地都可能爆炸。
公司里的人现在走路都绕着他的办公室走,生怕哪个眼神不对就触了霉头。

回到他家的那天晚上,他从浴室出来,浴袍带子松垮垮地系着,头发还滴着水,水珠顺着脖子流下来,在锁骨上积了一小摊。他走到床边坐下,背对着我,一声不吭地拿毛巾擦头发。

我犹豫了一下,走过去从背后抱住他。他的身体僵了一瞬,然后放松下来,靠进我怀里。他身上是沐浴露的味道,很淡,混着潮湿的水汽。我低头把嘴唇贴在他肩胛骨之间,那里的皮肤有点粗糙,是一道旧疤。

他被我亲得打了个激灵,转过身,一把把我推倒在床上,俯身压下来。他的浴袍散开了,头发上的水珠滴在我的脸上、脖子上,凉凉的。他低头看着我,眼神是炽热的,又带着一丝从未有过的脆弱,像是要确认什么,又怕确认之后会失望。

他的嘴唇压下来的时候用力过猛,撞得我的嘴唇生疼。他的手指插进我的头发里,揪住了,力气大得像是要把我的头皮都扯下来。我的短发刚长出来不久,软软的,跟过去不一样,他似乎被这个触感弄得不适应,手指顿了一下,然后揪得更紧了。

我伸手解他的浴袍带子,手抖得解了好几次才解开。他在我嘴唇上咬了一口,疼得我倒吸一口凉气。一股铁锈味在舌尖化开,又被他的舌尖卷走了。

“荣哥,”我好不容易从他嘴里挣脱出来,喘着气说,“你轻点……”

他好像听不见我说话,整个人陷入一种近乎疯狂的焦躁中。他的嘴唇离开我的嘴,沿着下巴一路向下,在喉结上停了很久,久到我以为他要咬下去。然后是锁骨,然后是胸口,每一处都用了很大的力气,留下深深浅浅的牙印和紫红色的吻痕。

我疼得浑身发抖,但咬着牙没出声。我太了解他了,他只有在这种时候才会卸下所有的伪装,暴露出他身体里那头困兽。那一年里他吃了太多苦,憋了太多火,受了太多委屈,现在他需要一个出口。

而我,就是那个出口。

一直都是。

当他进入的时候我差点叫出声。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急躁过了,像是在证明什么,又像是在宣泄什么。我的双腿缠在他的腰间,他每撞一次,手腕上的金镯子就在他脖子上磕一下,发出细碎清脆的声响。
叮当,叮当,叮当。

他忽然停下来,额头抵着我的额头,鼻尖对着鼻尖,呼吸又急又重。

“这声音,”他说,“我在梦里听过。”

然后他又开始动起来,不再那么急躁,但依然很用力。金镯子敲在他脖颈上的声音越来越密集,像是一种奇异的节拍器,又像是什么古老的仪式。他把脸埋进我的颈窝里,嘴唇贴着我的脉搏,一点一点地亲吻。我抱着他的头,手指穿过他的头发,感觉到他后颈上的汗水。

后来我被他折腾得昏过去了。他以前也有过很激烈的时候,但从没有像今天这样——像是一头被关了一年的猛兽终于挣脱了笼子,第一次吃到肉。

醒来的时候是凌晨。窗帘没拉,月光照进来,铺了一地银白。他的床头柜上放着一盏台灯,灯罩歪了,灯泡亮着微弱的光,大概是没关。床单皱成一团,空调开得很低,我露在外面的手臂起了一层细小的鸡皮疙瘩。

我身上是干净的,被子掖得整整齐齐,膝盖上涂了药膏,是那种凉凉的、闻起来像薄荷的味道。

他不在身边。
床上只有我一个人。我摸了摸他那边的床单,凉的,他应该起身很久了。

我撑着身子坐起来,腰酸得像是被人打断了重新接回去的。
借着月光,我看到他站在阳台上,背对着我,身上的浴袍又松开了,露出半截后背。
他在抽烟——手指间有明明灭灭的红点。

我想叫他,嗓子却哑得发不出声来。于是我安静地看着他。夜风吹动窗帘,把月光切割成无数细碎的片段,落在他肩上,又滑下去。他的背影在月光下显得很高大,但又很奇怪地让人觉得单薄,像一棵被雷劈过的树,躯干还在,但心已经空了。

然后他转过身来,看到我醒了,愣了一下,把烟掐了,三两步走过来。

“怎么醒了?”他在床边坐下,手自然地搭在我的额头上,“发烧了?”

“没有。”我摇了摇头,声音嘶哑得像破锣。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低头看我的手腕。金镯子还在那儿晃荡着,月光落在镯子上,沿着花纹游走。

“我睡不着。”他说。

我没问他为什么睡不着。我只是把被子掀开一角,往旁边挪了挪,让他躺进来。他犹豫了片刻,然后钻进被子里,把我裹进怀里,下巴抵着我的头顶,手在我后背上慢慢摸着。

“哥,”我闷在他的胸口,声音含含糊糊的,“我回来了。”

他的手停住了,搁在我后腰上,纹丝不动。头顶传来他的呼吸声,一下,两下,三下。然后他开口,声音低得像是从很深很深的地方浮上来的。

“别再走了。”

他的躁郁症比我入狱前严重多了。
梅东跟我说过,他曾经有一个星期没犯过病——在冈瓦纳的时候,海风吹着,沙滩白得耀眼,天空蓝得不真实,到处都是明亮的、温暖的东西。他一个人坐在海边,忽然发现自己已经七天没有发过脾气了。

我听到这件事的时候,心里一阵钝痛。
那个让他病入膏肓的原因,那个让他走投无路的人,是我。
而他幻想中那个可以治愈他的冈瓦纳,没有我。

我进去那年他忽然就失去了控制情绪的开关。所有人都不知道为什么,只有他自己知道。

我回来的第三天晚上,他就发了病。

那天公司没什么事,一切风平浪静。
晚饭吃了他爱吃的红烧肉,我做的,肉炖了两个小时,肥肉化成了一包油水,瘦肉软烂入味,他吃了两碗米饭,连盘子底的汤汁都拌饭吃了。

一切都很正常。
然后到了晚上十点多,他坐在客厅沙发上看球,忽然说了一句:“换台。”

我拿起遥控器换了台。
下一个频道在播购物广告,下一个在放什么都市情景剧,再下一个是一个莫名其妙的综艺节目。
他说:“再换。”我又换了一轮。
十几个频道轮了一圈,他说:“再换。”

我放下遥控器,转过身看着他。
他的嘴唇抿得发白,手指在膝盖上急促地敲着,指甲盖敲在骨头上,发出细碎密急的声响,像发报机。
他的眼神开始涣散,瞳孔放大,呼吸变得又浅又快,胸口剧烈地起伏着,像是有什么东西在他的身体里横冲直撞,随时会破膛而出。

“哥。”我叫了一声。

他没有反应。
他的手指从膝盖移到了沙发扶手上,指甲掐进皮面,发出吱吱的响声,又猛地站起来,一把扫掉茶几上的所有东西——遥控器、茶杯、烟灰缸——稀里哗啦碎了一地。
茶杯是我最喜欢的那只,杯壁上画着一只胖乎乎的橘猫,是我在夜市上花十五块钱买的。
杯子落在地上,碎成了三瓣,那只橘猫从中间裂开,像被劈成了两半。

我冲过去,从背后拦腰抱住他。
他的力气大得惊人,一肘子顶在我肋骨上,骨头撞骨头的闷响在安静的客厅里格外清晰。疼——是真的疼,疼得我眼冒金星,但我咬着牙没松手。
我知道松手他就完了。
他的拳头砸在我的后背上,一下,两下,三下。
我扛着,把脸埋进他的后颈,闻到他身上残留的古龙水味道和淡淡的烟草味。

“没事了,哥,没事了。”我贴着他的耳朵反复说,声音压得很低,像哄一只受了惊吓的猫,“我在呢,别怕,我在呢。”

他的身体在我怀里剧烈地发抖,牙关咬得咯咯作响,手指攥着我的手臂,指甲嵌进肉里。
然后慢慢地,慢慢地,他的身体软下来。
拳头松开,呼吸渐渐平稳,心跳从擂鼓一样的急促慢慢变回正常的节奏。
他靠在我怀里,后背贴着我的胸口,两个人的心跳叠在一起,像两种不同的鼓点在同一个节奏上找到了共鸣。

“建仁。”他叫了一声,声音哑得不成样子。

“在呢,荣哥。”我把脸贴在他的后脑勺上,嘴唇蹭过他的发梢。

“我梦到你走了。”

我没有说话。
我收紧手臂,把他箍得更紧了些。
他的头发茬子扎在我的下巴上,痒痒的,带着洗发水淡淡的薄荷味。
窗外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下雨了,雨点打在玻璃上,发出细细碎碎的声响,像是有人在用指甲轻轻敲着窗户。

过了很久——可能十分钟,可能半个小时——他开口说了一句:“药在床头柜,你去拿。”

我说:“荣哥,我回来了,不用吃药了。”

他沉默了片刻,身体彻底松下来,整个人的重量压在我身上,脑袋往后一仰,枕在我的肩窝里。
他的眼睛闭着,睫毛微微发颤。
客厅里只开了一盏落地灯,灯光是暖黄色的,照在他脸上,把他脸上的棱角磨平了几分,看起来比平时年轻,比平时脆弱,比平时更像那个十六岁在三江口街头讨生活的小混混。

我低头看着他的脸,想起很多年前那个冬天,也是这样的深夜,这个男人把一条羊绒围巾搭在我肩上,什么都没说。
那时候我觉得他是座山,不可动摇,不可撼动。
现在我才知道,山也会塌。

后来他睡着了。
在沙发上,枕着我的大腿,盖着一条从卧室拿来的毯子,呼吸平稳而绵长。
我靠着沙发扶手,一只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一只手拿着手机,用最低的亮度翻着网页。我搜了“躁郁症”,又搜了“分离焦虑”,搜到一半把搜索记录删了,把手机屏幕朝下扣在沙发垫子上。

窗外雨还在下,三江口的春天终于来了。

后来他的躁郁症被我一点点压下去了。我从早到晚守着他,夜里他睡不着我就陪他躺着。有时候他做噩梦会突然惊醒,满头大汗地坐起来,第一件事就是伸手摸我身边的床铺,摸到我在,才放心地重新躺回去。

有一天他忽然问我:“建仁,你回来多久了?”

我说:“快两个月了。”

他沉默了一下,然后说:“我好像有三天没犯病了。”

我笑了一声,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发:“您数错了吧,是快一个礼拜了。”

他盯着天花板看了很久,然后翻了个身,把我抱进怀里。他的手臂箍得很紧,像是怕我突然从床缝里掉下去。

“我这个人,”他说,“从小就没什么好东西。小时候穷,看别人家小孩吃冰棍都眼馋。后来有钱了,什么好东西都能买到,却觉得没意思了。”

“然后呢?”我贴着他的胸口,听着他的心跳声,手搭在他的肋骨上。

“然后,”他的心跳忽然快了几拍,“然后有一天在网吧里看到一个瘦得跟猴儿似的小网管,大冬天裹着一件破军大衣,冻得鼻涕都流出来了。”

他顿了顿。

“我当时就想,这个人我得带走。不管用什么办法。”

我笑了,笑得胸口发酸,眼睛也发酸。我把脸埋进他的胸口,用力把眼泪蹭在他的睡衣上。他的手掌落在我后脑勺上,手指穿过我的头发,一点一点地按着。

“您那金镯子,”我说,“什么时候您要要回去跟我说”

他的手指停住了。

“我不要了,”他的声音闷闷的,像隔着一层水雾,“从戴上那刻起,它就是你的。”

 

06.
叶剑死了。

那天天色就不对。
早晨起来还是晴天,太阳挂在天上,明晃晃的,到了中午忽然阴了,云层从西边压过来,厚得像棉絮,低得像是要压到头顶上,空气又闷又潮,憋得人喘不过气,身上黏糊糊的,像是被一层看不见的湿布裹着。

我那天眼皮一直跳。
左眼跳灾,右眼跳财,我从早上起来左眼皮就跳个不停,跳得我心烦意乱。
跟周荣吃早饭的时候我提了一嘴,他说我迷信。
他从来不信这些,他只信自己。
我说这不是迷信,这是劳动人民的智慧,他就笑了,说那你的智慧有没有告诉你今天中午吃什么。
我说吃鱼。
中午真的吃了鱼,清蒸鲈鱼,他吃了半条,剩下的半条被我保鲜膜包好放进冰箱,说晚上热一热还能吃。

那半条鱼被热了又热,最后还是倒了。

叶剑被人杀了。

李棚改跑过来跟我说的时候,那三流演员还在跟我讨价还价。

我没顾上他们还在叨叨些什么,跑进屋让人把所有东西都撤了才敢跟周荣说这事。
我跟周荣说叶队没了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从疑惑变成茫然,从茫然变成空白。
他站起来,坐下去,又站起来,嘴唇抖了半天,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然后他抬起手,打了我一巴掌。

好像又如梦初醒似的,把手放下来,眼眶是红的,他看着我,嘴唇翕动了好几下,终于挤出几个字:“你快走!出去!”

我的心往下一沉。

叶剑是周荣的发小。他们从小一起在三江口的老城区长大,一起偷过工地上的钢筋,一起跟隔壁街区的混混打过群架,一起从泥潭里爬出来。
但现在叶剑没了。

他一头扎进鲨鱼缸里,整个人都灰白灰白的,像褪了色的旧报纸,又像冬天干涸的河床上被太阳晒了一整个季节的石头。鲨鱼从他身边经过,擦破了他的手臂,血丝渗出来,他浑然不觉。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从鱼缸里拖出来,我知道这个时候说什么都不合适,只能伸出手,把他攥成拳头的手掌一根一根掰开,用自己的手包住他的指尖。
我的手比他小一圈,包不住全部。

“哥,”我说,“我在。”

他低头看着我。
他的眼睛里没有泪,但他的眼神让我想起被遗弃在路边的狗,透出深植在骨子里的茫然。

叶剑的葬礼办得很隆重。
三江口市公安局的都来了,送的花圈从殡仪馆门口一直排到马路边上。
葬礼结束后,我们试探了一下张一昂,没看出来这空降的副局长有什么本事,也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担心,他说他需要冷静一下,一个人开车走了。
我没有跟着,我知道他需要独处。
我回到家,把冰箱里那半条鲈鱼拿出来,热了,摆好碗筷,坐在餐桌前等。
等到饭菜都凉透了,门才响。
他回来的时候已经过了午夜,身上带着一股冷风和淡淡的酒气。
他的西装皱巴巴的,领带不知道什么时候摘了,衬衣领口敞着,露出锁骨上一条旧疤。他没有开灯,摸黑走到客厅,在沙发上坐下来。月光从窗户里照进来,把他照得一半明一半暗,像一幅被撕碎又重新拼起来的画。

我从卧室里走出来,把那条热了又凉、凉了又热的鱼放在茶几上。
鱼已经热了三回了,鱼肉散了,筷子一夹就碎。

“吃点东西。”我说。

他没有说话,伸出手,把我拉到沙发上,拽进怀里。
我没有挣扎,安静地靠在他胸口,听着他的心跳——很慢,很沉,像一面被蒙了布的鼓。

“叶剑他……”他开口,声音沙哑得像是砂纸在木头上打磨,“他小时候偷我的弹弓,被我追着打了三条街,后来我生日,他用零花钱给我买了一个新的,比原来那个更好。”

我没有说话。
我只是把手放在他的胸口,感觉到他的心跳在加速,又慢慢平复下来。

“他说等他退休了,要回老家盖一栋房子,院子里种一棵枇杷树。”他继续说,声音越来越低,“他喜欢吃枇杷。”

我把脸埋进他的胸口。
我知道他不需要安慰,不需要劝解,不需要那些“节哀顺变”的屁话,他只需要一个人,一个能在他最脆弱的时候让他靠着的人。

“荣哥,”我轻声说,“你还有我。”

他的手收紧,把我箍得更紧了些,像要把我嵌进身体里。
窗外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下雨了——四月的雨,说来就来,细密密的雨丝打在玻璃上,像无数根银针在敲击。
房间里只有淡淡风鱼腥味和混着草腥的雨声,还有两个人交叠在一起的心跳。

很久以后他说了一句话,声音轻得几乎被雨声淹没。

“叶剑没了,朗博文也不老实,陆一波倒是个孬种,但满脑子都是他那个女人。”他的下巴搁在我的头顶上,手指一下一下地摸着我后脑勺上的短发,“有时候我真想,妈的,干脆跑路算了。”

我愣了一下,心里泛起一丝酸涩。
我抬起头看着他,眼睛里的水光被月光映得发亮。

“那荣哥想去哪儿?”我问。

他没吭声,把脑袋搁在我颈窝上蹭了蹭。

我把头重新埋进他的胸口,把那点似有若无的眼泪蹭在他的衬衣上。
衬衣上有烟味和酒味,还有一点点若有若无的檀香。

 

07.
生活还得继续。
叶剑走了,李棚改也被发配去运沙子了。
周荣把人手重新调配了一遍,该升的升,该调的调,该踢的踢。
他每天从早忙到晚,开会、签字、打电话、处理纠纷,像一头被抽着鞭子往前跑的牛,停下来就会倒下。

也不知道是哪个不要脸的把那财神像的事捅给周荣了,也可能是他自己发现的。

最开始我找那三流演员一张嘴还挺像那回事儿的,就是没啥艺术修养,张嘴闭嘴都是钱,俗。不过荣哥还是挺相信我的,确实那财神像越看越像方庸那老小子,都假正经。

方庸这个人滑得很,礼不收,请客不去,套近乎的话全当没听见。不过,男人嘛,总有爱好。据说方庸的爱好是书法和收藏,那老破小的屋里挂满字画,桌上摆着古董,泥人张还要放柜子里锁着。

我用了两天时间打听到方庸最近在收干月染的字,我找郑勇兵收了副于月染的,反正大差不差的,之前财神像也是找这人收的,还敢给我报六万块,这一尊据他说是清末的铜鎏金财神像,还好意思信誓旦旦地说这是从福建漳州某大户人家流出来的,有传承有序的来历,民国时期还被一位南洋富商收藏过。
我翻了个白眼,谁信了就去跟陆一波做一桌。

不过我报了二十六万的账,我把票夹进报销单里,端端正正地放在周荣办公桌上。
他看了一眼,没说什么,签了。
他签字的时候,我站在旁边,看着他的钢笔笔尖划过纸面,留下一个龙飞凤舞的签名——“周荣”两个字连在一起,潦草得像是快被风吹散。

后来他的支付宝收到一条扣款通知——六万块。
他拿起手机看了一会儿,然后又放下。
他没有问我那六万块花在哪里,就像他从来不问我那些报销单上的数字有多少是水。
他对我吃回扣的事,从头到尾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在他的逻辑里,我贪来的钱,最后还不是要花在我们两个人的生活上?
冰箱里的菜是我买的,客厅里的花瓶是我挑的,他衣柜里最舒服的那件羊绒衫也是我趁着双十一给他下单的。我贪他的钱,然后用各种方式还给他,他有什么好追究的?

当然这个逻辑只有他自己觉得通。

那天我在办公室摆弄那条大黄,好家伙这狗是真能吃,啥都吃,馋的要命。周荣坐在办公椅上问我这财神像到底是从哪儿搞来的,我跟他天花乱坠地吹了一通,一开始他还面无表情,后来嘴角开始抽搐,再后来他实在忍不住了,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六万块买了个金店的财神像?”他问。

“他一开始问我要十六万呢。”我补充,声音越来越小。那尊假财神依旧在东部新城那张地图下笑呵呵地看着他,手里捧着一个金元宝,肚子上做旧的铜锈看起来倒挺像那么回事。

他看着那尊财神像,沉默了很久,我站在原地,准备好了挨骂的姿势——低着头,手背在身后,像个被老师罚站的小学生。

但他没有骂我。
他只是站起来,绕过办公桌,把那尊假财神拿起来看了看,放回桌上,低头看着我,嘴角还挂着那个没来得及收起来的笑。
他伸手弹了一下我的额头,不疼,但我下意识缩了一下脖子。

“下次别贪了。”他说,语气淡淡的,像是随口一说。
他的手从我额头上滑下来,落在我的肩膀上,轻轻拍了两下。

“以后要买什么直接跟我说,买不起的我给你买。”

这话他说过很多次,我每次听了都觉得心口有一个位置在发酸,酸得我想低头藏起自己的脸。

那尊假财神像最后没有扔掉。
我把它带回周荣家,放在客厅的书架上,和那一排从没翻过的精装书摆在一起。
他每次经过书架都会笑一声,笑得我浑身不自在。

 

08.
但我这个人,吃了亏是不长记性的。

假财神像的事还没过去一个月,方庸又当着我俩的面说那于月染的字是假的,妈的,我就说郑勇兵这傻逼不靠谱吧,都说了是干月染的字,非要给我搞副于月染的来,还跟我说有于月染的私印,还有创作年份的题款,说得有鼻子有眼。
我报了五十万的账,直接从公司的未分配利润里走的账,反正少的也是朗博文和陆一波的钱。

我们在方庸家门口拦住了他,他打开盒子,展开卷轴,对着光仔细端详了一会儿。那天阳光特别好,照得那幅字纤毫毕现——纸张的纹理、墨色的浓淡、印章的轮廓,全都暴露在无情的白光灯下,无处遁形。

然后方庸慢悠悠地开口,语气里带着一种好笑的无奈:“于月染的字?这框倒是挺好的,紫檀木的,值个千把块。可惜字是假的。”

这话把周荣弄的很尴尬,他看着我,像是要骂我、又想笑、最后只能叹气、但又想把我拽过来揉一顿。

方庸自然是没收这幅假字的,周荣把画塞回我怀里,自己打开车门上了车,甚至没等我给他开车门。
我正要跟着上去,他伸手把车门关了。
车窗慢慢摇下来,露出他半张脸。

“你自己打车回去,”他面无表情地说,“别跟着我。”

然后车就走了。

我抱着那字站在方庸家门口的马路边上,晌午的风热烘烘的,我还穿着绒面的外套,汗浸透了面料,风一吹,凉意直接贴在皮肤上。

我在马路边上站了一会儿,手机打开看了看。屏幕上跳出一条截图,是周荣发给我的,“支付宝扣款通知——亲密付,五千元”,他之前看到这条消息的时候大概是以为我去买了件新外套吧,我不由得笑了笑,把手机收起来,把脸埋进手掌里,然后我蹲在马路牙子上开始等。
我知道他气已经消了大半了,他一定会回来接我的。
大概蹲了半个多小时,腿都麻了,忽然一束车灯从远处打过来,晃得我眼睛疼,车停在我面前——是他的迈巴赫。

他推开车门走下来,西装革履,依旧深V外套,他看着蹲在地上的我,嘴角抽了抽,像是在忍笑,又像是在忍骂。

“你是不是傻?”他说,“让你打车回去,你就蹲这儿等着?”

我站起来,腿蹲麻了,一个趔趄差点摔倒。
他一把扶住我的胳膊,力气大得像是怕我跑了。他拿过那副字画又看了看,沉默了三秒钟,突然仰头笑了好几声,笑得肩膀都在抖。笑完了他用手背抹了一下眼角,看着我,像是又气又好笑又拿我完全没办法。
他把画递给司机,拎着我的后颈把我塞到车里。
我麻溜地爬上后座,他也挨着我坐了进来。
车里空调开得很足,我晕晕乎乎的脑袋终于清醒过来。

车开出去好几公里,在红灯前面停下来,他才开口。

“给你的钱够不够花?”

我一愣:“够的,荣哥。”

“够花还贪?”

我哑住了。
这话问的,让我怎么接?
够花就不贪了,那叫胡建仁吗?
那叫活雷锋。

“……荣哥,我以后不敢了。”我低下头,做出痛改前非的表情。这个表情我练过很多次——微微低头,眼睛向上看,嘴唇抿紧,眉头轻蹙。
一般来说,这个表情对他是管用的。

“建仁,”他叫我的名字,语气比刚才认真了很多,“你要什么,跟我直说。买不起的我给你买。去贪,你贪来的钱,最后还不是要我帮你擦屁股?你在方庸面前丢的人,我还要替你圆?”

我愣住了。
又忍不住笑了。
笑他这个人,明明刚才还在生我的气,气得把我扔在半路上,转头又心疼我累,喊司机调头回来接我,明明知道我是个小人、是个贪财鬼、是个满嘴鬼话的狗腿子。

周荣啊周荣,你说你这个人,到底怎么回事?

红灯灭了,绿灯亮起。司机重新发动车。
我靠在椅背上,偷偷把左手伸过去,搭在他的右手背上,他的手顿了一下,然后反手握住我的手指,攥得紧紧的,一路都没松开。

后来那个画框被放在了后备箱里,过了好几天都没人动。它跟后备箱里的雨伞、矿泉水、几份过期的报纸挤在一起,安安静静地躺在后备箱最深处。我每次打开后备箱拿东西都会看到它,然后心虚地把视线移开。

方庸找上门来要礼物那天,我把画从后备箱里又拿出来,想着反正放在车里也没用,五千块钱都花出去了也不能退货,干脆给这老小子算了。
“周总,你们俩有——”方庸说到一半忽然刹住,改了口,“还挺会过日子。”

方庸最后还真把框和画都收下了。那幅假字他留着了——他说写得不差,虽然不是于月染的,但也是个会写字的人写的。

晚上回家,我老老实实地把周荣的支付宝亲密付还了。转账记录上写着:还款5000元。附言:画框钱。他看到手机通知的时候正在刷牙,嘴角的泡沫还没擦,就笑了,笑得泡沫溅了一镜子。

“就五千?”他含着牙刷含含糊糊地说,“你那幅字报了五十万,就还我五千?”

“剩下的四十九万五是我的人工费。”我面不改色。

他把嘴里的泡沫吐掉,拿毛巾擦了擦嘴,转过身来看着我。他的眼睛在浴室暖黄色的灯光下显得格外柔和,没有了白日里的锋芒毕露。他走到我面前,低头看着我,湿漉漉的手指在我额头上弹了一下。

“你的人工费是挺贵的,”他说,“照你这工资,这辈子也只有我能开得起了。”

我朝他嘿嘿一笑,想着装傻算了。

他弯腰,在我的额头上落下一个吻。
带着牙膏的薄荷味,和他呼吸里淡淡的烟味。他的嘴唇在我的额头上停留了片刻,然后离开。

我站在原地,抬手摸了摸额头被亲过的位置。指尖触到一点点湿润——不知道是水还是别的什么。
我的心口有一个小小的东西在膨胀,像是春天泥土里刚发芽的种子。

我急急忙忙去客厅给他拿药,看到那堆华而不实的精装书中间摆着的那个财神像,忽然觉得想笑,我想起小时候在老家,村里有个老太太,家里供着一尊菩萨像,据说是假的,是泥巴捏的,不值一分钱。但老太太每天早晚三炷香,从不间断,有人问她,知道是假的为什么还拜?老太太说,菩萨不在那个泥巴像里,在我心里。

“荣哥。”我叫了一声。

“嗯?”他一边擦头发一边走过来,在我面前坐下。他的头发还在滴水,水珠沿着脖子流进领口,在锁骨上积了一小摊。客厅我开的是小灯,灯光是暖黄色的,把他的轮廓柔化了,少了一些平日的锐利。
他的眼睛在灯光下显得很深,深得像一潭看不见底的水。

我有些晃神了,张了张嘴,突然忘记刚才想说什么了,喉咙里像堵了一团棉花。
他叹了口气,伸手把我的手攥住,手心还带着浴室潮湿氤氲的热汽,我听见他说:“建仁,你吃的回扣不都花咱俩身上了吗?”

我想起冰箱里的菜是我买的,客厅里的花瓶是我挑的,他衣柜里那件最舒服的羊绒衫是我趁双十一抢的——标签上的价格是原价的三折,我抢了整整一个通宵才抢到,想起他生日那天,我用自己攒的钱买了一块手表——不是什么大牌子,但我挑了很久,表盘背面刻了两个字母,Z和H,叠在一起,像两个纠缠不清的字母在跳一支永不结束的舞。

他都知道。

我没有把手收回来,也没有说话,只是把额头抵在他的额头上。
他伸手扶住我的后脑勺,指尖穿过我的短发。
我们就这样安静地靠着,像两块被海水冲刷了千万年的石头,终于找到了彼此最契合的那个角度。

 

09.
日子就这样过着。
白天我是董事长秘书,西装革履,八面玲珑,跟在周荣身后三步远的地方。
他开会我跟会,他吃饭我订位,他发火我递茶,他摔东西我收拾。
公司里的人敬我三分怕我三分,没人敢在我面前造次。

晚上我在周荣床上加班。

他家的钥匙在我的钥匙串上,和他自己的钥匙串是一对——我在夜市上配的,挑了两个一模一样的钥匙扣,一个小狗一个小猫,我说这叫猫狗双全。冰箱里的菜是我买的,他的衣柜是我整理的,按颜色从浅到深排列,袖扣和领带夹分门别类地放在小格子里。他的药是我管的——早晚各一次,我把药片放在掌心里递过去,他接过就吞。
有一次他半夜睡不着,我起来给他泡了一杯热牛奶。他端着杯子喝了一口,皱了皱眉:“太甜了。”但还是喝完了。我接过空杯子放到床头柜上,正要起身去洗,他拽住我的手腕把我拉回床上。

“别走,”他说,声音被睡意泡得发软,“明天再洗。”

我躺回去,他把脸埋进我的肩窝里,呼吸渐渐平稳下来。他的手搭在我的腰上,手腕上的金镯子和我的金镯子在黑暗里偶尔碰在一起,发出极轻极细的声响,像两根琴弦在相互试探。我低头看着我们两个人手腕上的金镯子,一模一样的花纹,一模一样的颜色——之前他的镯子给了我,他自己的手腕空着,我后来又给他买了一个,当然,还是刷的他的卡。

做爱的时候,两个镯子也碰在一起。

那种事情发生的频率不高也不低。
他的欲望和他的脾气一样,来得快去得也快,但每一次都很投入。
他喜欢在上面,喜欢掌控一切的感觉。他不怎么说话,但呼吸很重,手指总喜欢掐着我的腰侧,那里有一小块软肉,白嫩嫩的,像刚出笼的糯米团子。他掐的时候不用力,只是轻轻揉着,像在捏一块上好的绸缎。我的身体确实有肉欲,天生白嫩柔软,皮肤滑得像是被牛奶泡过的。大腿根那块肉尤其软,他每回做到后面都喜欢把脸埋在我大腿内侧,嘴唇贴着皮肤,感受皮肤底下脉搏的跳动。

做的时候,他每撞一次,我手腕上的镯子就随之晃荡,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那声音清脆得很,像是风铃,又像是寺庙里铜钟的微缩版。他有一次说——那是他难得在床上话比较多的一次——说这声音好听。我当时两条细腕交缠搭在他的后颈上,手腕上的镯子贴着他的皮肤,随着身体的晃动在他后颈上轻轻敲击。

我从来不会拒绝他。
从一开始就是这样。
他让我往东就往东,往西就往西。
他要我的身体,我就给。
他要我的人,我就留。

我有时候会想,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的。是从那个他把自己的金镯子戴在我手腕上的凌晨开始?还是更早——早到那个冬天的网吧里,他把自己的围巾搭在我肩上的那一刻?我说不清楚。
我只知道,在遇到他之前,我是一条在人间流浪的野狗,没有主人,没有窝,没有骨头。他给了我骨头,还把自己的项圈套在我脖子上。
然后我就不再是野狗了。
我成了他的狗。
他最忠心的、最死心塌地的看门狗。

当狗有什么不好?有人管吃管住,有人摸头顺毛,最重要的是,主人永远不会抛弃自己的狗。

我的原生家庭,用我自己的话来说,不值一提,贫穷,无亲无故,学历不高,我十四岁就从老家跑出来,从此再没回去过。我爸死后村里没人愿意收留我——那个算命的瞎子说我是克星,克父克母克所有靠近我的人。我走的那天把院门锁了,钥匙扔进了鱼塘里。
我想,这辈子都不会再回来了。

我在三江口的头五年,活得像个透明人。没有人记得我的名字,没有人关心我今晚睡在哪里。我学会的第一件事是看人脸色——一个眼神、一个语气词、一个微表情,我就能判断这个人是想帮我还是想害我。我学会的第二件事是笑——不管遇到什么事都笑,笑得越灿烂越好,毕竟伸手不打笑脸人。

直到周荣出现。

他给我的东西,远不止钱那么简单。
钱当然重要——我这辈子最缺的就是钱,小时候饿肚子的记忆已经刻进骨头里了,永远改不了对钱的贪恋。
但比钱更重要的,是尊严。
跟在他身边,我是胡秘,是仁哥,是别人要递烟赔笑脸的对象。
他给了我想要的一切。

他也从来没有把我当下人,他和我一起吃早饭,让我先动筷子,不用等他,他和我一起看电视,为遥控器归谁吵得不可开交。他带我去钓鱼,两个人在池塘边蹲一个下午,钓上来两条巴掌大的鲫鱼,又放回去,说太小了养养再吃。他给我买衣服,买鞋,买手机,有一次还买了一条领带,和他的是一对,深蓝色的,有暗纹,在某个角度的光线下会看到对方名字的缩写。

这种感觉,我这辈子只遇到过一次,我知道不会再有了,所以我要拿命护着。
我那些贪来的钱,有大半花在了替他打点关系上,我从来没跟他说过这些,他也不问,我们之间有些账是算不清楚的,也不想算清楚。

他给我的是一种不可替代的感情。不是父亲,不是兄弟,不是朋友,不是情人,两个在人间吃过太多亏的人抱在一起互相舔伤口,是两棵在石缝里艰难生长的歪脖子树盘根错节地缠在一起,是两条在泥泞里打滚的野狗咬着同一根骨头谁也不松口。

我有一次躺在床上,忽然想到一个问题。
我翻了个身,趴在他胸口上,下巴搁在他的锁骨上。

“荣哥,”我说,“如果有一天你破产了,什么都没有了,你还会要我吗?”

他睁开眼睛。
他的眼睛在黑暗里是灰蒙蒙的,我看不清楚。

“你傻不傻,”他说,“荣城要是真被朗博文那群傻逼搞垮了,你第一个捡走就只能是我,你吃了我这么多回扣,我这辈子赖定你了。”

他把我的脑袋按回胸口上,下巴抵着我的头顶,手指一下一下地摸着我后脑勺上的头发。

“你要是跑了,”他想了想,又补了一句,“我就把你的腿打断。”

我笑了,把脸埋进他的胸口,把笑声闷在他的睡衣里。
他的胸口有我熟悉的味道——洗衣液、烟草、檀香、和我自己。
我也知道他不会打断我的腿。
他只会把我捡回来,擦干净,放在沙发上,给我盖一条毯子。像那个冬天,他把自己的围巾搭在一个冻得发抖的小网管肩上。
围巾是羊绒的,又软又暖,上面有淡淡的檀香味。
那个人后来跟着他回了家,再也没有离开过。

 

10.
三江口的秋天很短,短到梧桐叶子还没来得及黄透,就被第一场冬雨打落在地上,十月的风从西伯利亚一路南下,不带任何感情地削过街道,把行人赶进屋里。

他那天难得心情好。
没有人惹他,没有电话催命,没有报表出问题,连朗博文和陆一波都没有来办公室烦他。他坐在办公椅上转了半圈,看着窗外阴沉沉的天,忽然说:“去喂鱼。”

我从文件堆里抬起头:“现在?”

“现在。”

我们去了郊外的鱼塘。那地方是他自己搞的,不对外营业,纯粹是他个人的爱好。鱼塘不大,大概半个篮球场的面积,水面上漂着几片枯黄的荷叶,塘边种着两排柳树,柳条已经掉光了叶子,光秃秃的像老人家的胡子。池塘边建了一座小木屋,里面有几样简单的家具,一张桌子两把椅子,桌上放着一副象棋。

他蹲在池塘边,把鱼食撒出去。
红白相间的锦鲤从水底翻上来,争先恐后地抢食,水花四溅。有一只特别胖的红色锦鲤总抢不到食,被挤到外围,可怜巴巴地张着嘴巴。

“这只好欺负,”他指着那条红鲤鱼,笑了一声,“跟你一样。”

“我怎么就好欺负了?”我蹲在他旁边,不服气地从他手里抢过一把鱼食,专门撒到那条红鲤鱼的嘴边。红鲤鱼的嘴巴一张一合,终于吃到了几粒。

“那你还专门喂它?”

我翻了个白眼,懒得理他。
阳光从云层的缝隙里漏下来几缕,照在池塘上,把水面照得亮晶晶的。
锦鲤在水中穿梭,偶尔有一条跃出水面,在空中翻个身,又啪地落回去,溅起一圈水花。
水珠在阳光下折射出七彩的微光,像一个极其短暂的彩虹。

“你看那条红鲤鱼,跟咱们还挺像的,”他忽然开口,指着水里。

我看着那条红鲤鱼吃,那条鱼又被其他鱼挤到外围了,但鱼食从鱼群中间漏下来的时候,总有几粒漂到它面前。它张开嘴,一粒一粒地捡着,不争不抢,但也没饿着。

我忽然想起自己十四岁的那年冬天,在天桥下蜷缩着睡觉的时候,我想的就是这个——总有一天会有人丢下来一根骨头,我就捡起来,不管多难啃,我都会把它啃干净。
后来周荣来了,递给我个金镯子,像项圈一样,套住了我。

我低头看自己手腕上的金镯子,开口处的两个端头已经磨得很光滑了,镯子的内圈刻着他的名字,笔迹歪歪扭扭的。

可能是我想得太入神了,他突然看着我,叫我的名字,连名带姓的喊我“胡建仁”。
我抬起头,看着他。阳光从他的背后照过来,他整个人被光裹在中间,轮廓模糊了。

他说:“如果哪天我被抓了,你别犯傻,把镯子摘了,跑得越远越好。”

我愣住了。
这句话我听得懂,也听不懂。
好端端的,在这么暖和的一个下午,在这么平静的一个池塘边,为什么要说这么不吉利的话。

我想说“您不会有那一天的”,想说“要走一起走”……我有太多话想说,但到了嘴边全都堵住了,我发现自己说不出来。

因为我忽然意识到,他说的不吉利的话,很可能不是假设。它可能是预告,是倒计时,是他已经预见到却无力改变的结局。

“哥……”我的嗓子像是被什么东西卡住了,挤出这个字来都费了好大的劲。声音发出来的时候被风切成了两半,一半飘在鱼塘的水面上,另一半落进了自己的喉咙里。

“开玩笑的。”他忽然笑了,笑容淡淡的,像是茶叶在开水里舒展开来的第一下。他伸手揉乱我的头发,把我刚留起来的偏分头揉成了一个鸡窝。手指插在我头发里的时候,我能感觉到他的指节在微微发抖,但他掩饰得很好。

我低头看自己的左手腕,金镯子在秋天的阳光下闪着灿烂的光芒,像是把整个下午的阳光都吸进去了。
我忽然想起他第一次给我戴镯子的那天晚上,我那时候想,这镯子是他的护身符,也是我的。

“荣哥。”我叫了一声。

“嗯?”

“那个红鲤鱼,”我指着水里,强忍着泪意,不愿再去想既定的未来,“我们叫它建仁吧。”

他看了我一眼,笑了笑,蹲在池塘边,冲着水里喊了一声:“建仁!”

当然没有鱼理他。
那条红鲤鱼早就被鱼食吸引到池塘的另一边去了,尾巴在水面上翻了个花,留给他一个潇洒的背影。

“你看,它跟你一样,叫了也不理人。”他说。语气里有一种难得的轻松。

我们在鱼塘边待了一整个下午。
他带了一个保温杯,泡了茶——茶是他自己泡的,茶叶放得太多,苦得我直皱眉。我喝了一口,差点吐出来,但还是咽下去了。他问我好不好喝,我说好喝。他说你骗人,你的表情都拧成菊花了。我说真的挺好喝的,就是有点浓,下次少放点茶叶。他说还有下次?我说当然有下次,以后我天天给你泡茶,你学不会就我泡。他没说话,他把我喝完的那只杯子拿过来,自己喝了一口,然后也被苦得皱了眉。

“是有点浓。”他承认。

“我说了吧。”

“那你还说好喝?”

“你泡的嘛。”

他把杯子放下,转过来看着我。阳光从西边斜斜地照过来,把我的脸照得一半明一半暗。我比以前胖了不止一点,在监狱里掉的那些肉慢慢长回来了,周荣给我养的白胖白胖的。
金镯子在阳光下反射出暖融融的光,把我的皮肤映得更加白嫩。

他伸手,捏了一下我的脸颊。
拇指蹭过颧骨,在皮肤上留下一道浅浅的红印子。

“傻。”他说。

他又在池塘边蹲了下来,继续撒他的鱼食。保温杯里的苦茶被我们两个人你一口我一口地喝完了。

太阳落下去的时候,池塘边的温度骤然下降。远处的天际线被夕阳染成橙红色,倒映在池塘的水面上。他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土,说:“走吧,天冷了。”

我站起来,跺了跺蹲麻的脚。脚底的血液重新流通,带来一阵酥麻的感觉。
他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跟着。
走了几步,他忽然停下来,转过身,伸出手。我把手放进他的掌心里,被他攥紧。我们牵着手走过池塘边的那一排柳树,走过那副没收起来的象棋。象棋盘上的棋子还是上次摆的那个残局,他的红方只剩一马一炮,我的黑方还有双车。这盘棋下了两个多月了,他一次都没赢过,但他从来不让收棋盘。

“哪天我要赢了这盘棋,”他说,“我们就走。”

“去哪儿?”

“冈瓦纳。”

“行啊荣哥,我也最好准备了。”我有点小得意地跟他显摆。
“什么准备?”他说,把我的手攥得更紧了些,“学英语,目的就是为了By the time I with you 沟通没有problem!”
“冈瓦纳不说英语!”

后来我查了一下,冈瓦纳大概说的法语,没关系,我也认识一个来自法国的服装设计师,叫什么MAXUDONGHE,我跟荣哥说的时候,他翻了个白眼,说这群傻老外真是脑残,起的什么破名,又臭又长。

那天夜里我又梦见了三江口的雨。

黏糊糊的细雨落在车窗上,雨刮器吱嘎吱嘎地刮着,怎么都刮不干净。周荣坐在驾驶座,手搭在方向盘上,扭过头来看我,嘴唇翕动着,像是说了句什么。

但车窗玻璃是关着的,外面的雨声太大,我听不见。

我使劲往前凑,耳朵贴着他的胸贴,使劲听。他的嘴唇又在翕动,然后玻璃上忽然起了一层白雾,他的声音穿透雾气,像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

“建仁。”

我醒了。

周荣躺在我身边,睡得很沉。
窗帘没拉严实,月光从缝隙里溜进来,落在他的脸上。他的眉头在睡梦中微微皱着,嘴唇抿成一条直线,像是在梦里还在跟什么较劲。他的手臂搭在我腰上,即使睡着了也没有松开。

我低头看自己的左手腕,金镯子在月光下泛着微微的光芒,花纹沿着镯子蜿蜒流转,像是某种古老的语言。镯子搭在腕骨上,还是略大,被他的手指箍紧的那一块皮肤上,有一圈浅浅的红痕。

我把镯子往上推了推,让它卡在腕骨上面,然后把手贴在他的胸口上。他的心跳透过睡衣传到我的掌心,很有规律,一下一下的,像是某种缓慢而坚定的计时。

如果周荣现在醒了,他会不会问我:你摸我心跳干什么?

我会告诉他,我只是想确认你还活着。确认我们两个人都还活着,还在一起,还没走到头。

天快亮的时候我还没睡着。窗帘外面的天色从黑变成深蓝,从深蓝变成灰白,像一瓶墨水被水龙头渐渐冲淡。三江口的春天天亮得很早,再过一会儿就会有麻雀在窗外的树枝上叫唤,再过一会儿周荣就该醒了。

 

11.
后来的事情,发生得很快。

张一昂查着查着,就查到了编钟交易上,那笔交易经手的人太多,中间牵扯到的利益链条太深,深到一旦拔起来,底下全是带血的根。

听到张一昂去医院找朗博文那天,消息传到周荣耳朵里的时候,他正在吃早饭。白粥,油条,咸鸭蛋,我坐在他对面剥鸭蛋。我的鸭蛋剥得特别仔细,要把蛋壳剥得干干净净,蛋白上不能有一片碎壳。然后用筷子把蛋黄从中间戳开,金黄色的蛋黄油溢出来,滴在粥面上,凝成一个小小的油花。

电话响了。
他接起来,听了几句,脸色一点一点地变了。
我看着他的表情,手里的筷子停在半空中,夹着的那块鸭蛋蛋白颤颤巍巍地悬着,最终还是落回了碗里。

他挂了电话,沉默了几秒钟。他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叩了两下,节奏很慢,像是在倒计时。然后他的手落下来,盖在我的手背上。

“建仁,”他喊了我的名字

我的心往下一沉,反手握住他的手指,指腹贴着他的手背,一根一根地摩挲过他的指节。
他的手指很凉,像刚从冷水里捞出来的。

“怎么办?”我问。

他没有说话。
他把我的手拉到面前,低头看着我的手腕。那根金镯子还在那儿,在晨光中泛着柔和的光。他伸手转了转它,指腹蹭过镯子内侧刻的名字。那两个字歪歪扭扭的,笔画粗细不一,是他十七岁那年自己刻上去的。

“建仁,”他叫我的名字,“英语学得怎么样了?”

“都什么时候了您还考我英语?”我差点被粥呛到。

“随便问问,”他说,“怕你把学的东西都还回去了。”

“how are you, fine thank you and you. 没问题。”我脱口而出。
这是我在少年宫里背得最熟的三句话,倒着都能背出来。

他笑了,握住我的两只手,把它们合在自己的掌心里,他的手比我的大一圈,能把我的两只手全部包住,像包住一只受了伤的小鸟。

“如果,”他说,“如果到时候了,别犯傻,把镯子当了,跑。”

我看着他的眼睛。
他的眼睛在晨光里显出淡淡的灰色,像三江口冬天的雾。
我心说:你要我往哪儿跑,你把骨头给了我,我就不会跑了,你见过哪条狗叼到骨头之后会松口的?

我没说出来,但我把手翻过来,攥住他的手指,一根一根攥得很紧。
指腹贴着指腹,掌心贴着掌心。

第二天特别冷,三江口入秋以来最冷的一天。温度骤降到只有几度,风从北边刮过来,带着一股干燥的寒气,刮在脸上像刀割,路边的法国梧桐终于掉光了最后一片叶子,光秃秃的树枝在风里摇晃,像是在对谁挥手告别。

我们刚吃完早饭,和往常一模一样,外面传来警笛声的时候,他正坐在餐桌前喝今天早上的最后一杯咖啡。他喝了一口,把杯子放下,白色的咖啡杯在白色的托碟上发出清脆的一声响。然后他抬起头,看着我。

那一瞬间的眼神,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像是等来了终了的释然,像是等了一个夏天的雷暴终于落下来,虽然知道会砸得很疼,但至少不用再提心吊胆了。他的肩膀微微往下沉了沉,那是一个人在卸下了所有防备之后,身体本能的反应。

他站起来,走到我面前。
他伸手,把我往身后拽了一步。
那个动作很轻,很坚定,像是护住什么珍重的东西。

“从后门走。”他说,声音压得很低,只有我能听见。

我没有走。

他回头看了我一眼,眼睛里第一次出现了急切的情绪:“让你走!”

“我不走。”我说。
我的声音很平静,比我自己预想的还要平静。我把手从他手底下抽出来,反手握住他的手指,他的手指冰凉冰凉的,比平时任何时候都凉,像是血液已经不往末梢流了,我把他的手拉过来,贴在我的脸上,用脸暖他的手心。

“周荣,”我第一次当着他的面叫他的全名,“我从来没后悔过。”

他的眼睛闭了一瞬。

然后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卡,推到我面前。那是一张银行卡,他早就准备好的,用我的名字开的户头,里面有多少钱我不知道,但肯定够我在任何地方过一辈子。

“拿着,”他说,“密码是你生日。”

他的声音抖了一下。

我把卡推回去:“我不要。”

“胡建仁!”他吼了一声,眼眶瞬间就红了,他的嘴唇在发抖,手也在发抖,整个人像是一根绷到极限的橡皮筋,下一秒就要崩断。

我看着他,平静地说:“我不要你的钱,周荣,我要你。”

他呆住了。
他眼睛里的红像是被什么东西点燃了,燃烧得越来越烈,然后熄灭成灰,他慢慢站起来,走到我面前,蹲下来,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一样把头埋进我的膝盖里,肩膀剧烈地抖动着,哭得像个弄丢了最心爱玩具的小孩。

后来的事情,像是被按了快进键的录像带。
朱亦飞那边的交易安排在同一天晚上,周荣让我和陆一波去。他自己留在别墅里,跟方超刘直那两个笨贼周旋——他们手里有朗博文的手机,里面有卢正案的视频。其实卢正那个案子根本就不是周荣做的,朗博文拍了视频没说,整个帮都被朗博文玩得团团转。但周荣不知道,他以为那个视频一旦曝光,他就完了。

空气像被抽干了,只剩下灰尘在透过缝隙的阳光里慢慢飘浮。

去跟朱亦飞交易的时候我心里就隐隐有预感。朱亦飞那个人精得很,从来不做亏本的买卖,上次卖编钟就想黑吃黑周荣,这回交易也绝不会按规矩来。

果然,一见面他就翻脸了。他的人掏了枪,我这边也不含糊,霍正是个硬茬子,专业的,一招一式都不拖泥带水,但是他也是个一根筋,脑子不活络,被气枪打中了,不过他脑袋硬,居然没什么大碍。
警察赶到的时候我坐在驾驶座上,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还好枪留给周荣了。

 

12.
法庭上的灯光白得刺眼,照得每个人的脸都像刷了一层白漆。

审判持续了很久。我坐在被告席上,我隔壁的隔壁是周荣。我们之间隔着两个法警和一米半的距离。他穿着灰色的囚服,头发被剃得更短了,比我在监狱时的板寸还短,几乎贴着头皮。他的脸瘦了,颧骨凸得更明显,脸上的棱角更加锋利。但他那身气势还在——坐在被告席上也像是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背挺得笔直,下巴微微上扬,从头到尾没有看过任何人。

除了宣判的那一刻。

法官念到“周荣,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的时候,他放在腿上的手收紧了一下。手背上青筋暴起,然后又慢慢平复下去。
他的目光扫过旁听席,扫过朗博文,扫过陆一波,扫过李棚改,最后落在我身上。
他看了两秒。然后他的嘴唇动了动,无声地说了两个字。

我看得很清楚。
他说的是——“建仁”。

然后我的判决也被念了出来。
十五年。
这次没有人能帮我减刑了,他自己都需要被减刑。
我听到那个数字的时候心里出奇地平静。
十五年,我想,不算太久。

法警押着我们往外走的时候,他忽然侧过头。动作很小,法警没有注意到。他的嘴唇又动了,这次说的是:我等你。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腕。金镯子还在那儿,庭审期间法警让我摘下来,我拒绝。
我说这是私人物品,不涉及案件证据。法警向上级请示了之后,允许我继续佩戴。我把镯子往上推了推,让它卡得更紧。

我抬头看着他,无声地摇了摇头。

他的眼眶红了一瞬。然后他转过头,被法警押着走出了法庭的侧门。他的背影在门框里停了一下,然后消失了。

 

13.
十五年后。

三江口的春天终于像春天了。监狱门外的法国梧桐长出了新叶,嫩绿嫩绿的,像是刚从水里捞起来的青菜叶子。路边的野花从水泥缝里钻出来,黄的白的紫的,开得乱七八糟,毫无章法,但热热闹闹的。

我走出监狱大门的时候,太阳刚从云层后面露出来。我被阳光刺得眯起了眼睛,抬手挡了一下。阳光从我的指缝间漏下来,在我脸上投下细碎的光斑。我放下手,眯着眼睛适应了一会儿外面的光线——十五年了,我还不习惯这么亮的天空。

然后我看到一个人站在马路对面。

那个人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旧夹克,头发灰白了一半,脸上的皱纹比十五年前深了很多。他瘦得厉害,宽大的夹克在他身上晃晃悠悠的,像是借别人的衣服穿。但他的眼睛还是亮的,像冬天晚上的星星,和三江口初春微寒的空气撞在一起,化成了雾气。

周荣。

我们隔着马路对望。

我觉得自己应该跑过去,应该喊他的名字,应该做点什么,但我的脚像钉在了地上,一步都迈不动,我只是站在那里,让风吹干眼眶里的水汽。

他先动了。
他穿过马路,步伐不快,但每一步都走得很稳。风把他的头发吹乱了,灰色的发丝搭在额前,他伸手掠了一下,露出额头上一道新添的皱纹。他走到我面前,低头看着我。

我比他矮半个头,十五年前是这样,十五年后还是这样。但我现在的头发已经长出来了,不再是板寸,留了一个偏分,发梢有点长,被风吹得遮住了半只眼睛。我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老——三十八岁,鬓边已经有了几根白头发,眼角有了明显的细纹。

但我笑了。
一笑起来,又是那个在网吧里裹着军大衣、冻得鼻涕直流的男孩。

他低下头,攥住我的左手腕。将那个松松垮垮的镯子推上去的时候,我感觉到他的手在抖。不是那种剧烈的颤抖,是极其轻微细密的,像秋天的树叶在风中簌簌作响。镯子在我的手腕上显得更大了,搭在上面晃悠悠的。他攥着我的手腕,拇指在当年那条伤疤上蹭了又蹭,蹭了一遍又一遍,像是要把十五年的份都补回来。

“走吧。”他说。声音哑了,像是砂纸在玻璃上刮过,但语调还是那个熟悉的调调,不容置疑里藏着一丝只有我能听出来的温柔。

我低头看着手腕上的金镯子。
我的眼眶红了,但是终归还是没有哭。
二十四年前我在天桥底下哭干了最后一滴眼泪,从那以后我就知道,真正珍贵的东西不需要眼泪来证明。

我们并肩走在三江口春天的街道上。
路边新开了一家甜品店,门口排着长队。
一个骑小黄车的外卖员按着铃从我们身边骑过,铃声响亮。
三江口的天很蓝,蓝得不像真的,梧桐树叶在风中沙沙作响,阳光透过新绿的叶片洒在地上,碎成一地光斑。

荣城集团的那栋楼还在,只是换了招牌。楼下的粥店还在,老板娘老得头发全白了,看到我们进门的时候愣了好一阵,然后端着两碗白粥走过来,放在桌上,扭头去后厨抹了一把眼睛。

我低头喝了一口粥。白粥还是那年的味道,熬得浓稠,米粒在嘴里一抿就化,带着淡淡的米香和柴火味。咸鸭蛋还是那个咸度,蛋黄流油,蛋白弹嫩。我放下勺子,忽然说:“荣哥,你喝茶还放那么多茶叶吗?”

他正在往粥里加榨菜,闻言筷子顿了一下,抬起头。他的筷子尖上还挑着一根榨菜丝,悬在半空中。

“不放了,”他说,“苦死了,以前怎么喝得下去的。”

“那是你泡的,当然喝得下去。”我笑了笑。

他沉默了一会儿。他把榨菜放进粥里,用筷子搅了搅,没吃。然后他放下筷子,双手搁在桌上。他的手指比以前粗了,指节上有老茧,是里面干活留下的。指甲缝里有洗不掉的污垢,但指甲是干净的,剪得整整齐齐。

“建仁。”
“嗯?”

“那两张机票,”他说,“我还留着。”

我的勺子停在半空中。白粥从勺沿往下淌,滴在桌上,洇开一个小小的水渍。我想起很多年前他跟我说过的话——等这些事了了,带你去冈瓦纳。
“票根都褪色了。”他说,“航班号还看得清。座位号也是。”

我放下勺子。我没有说话,只是把手伸过桌面,覆在他的手背上。他的手背很凉,像是血液循环不太好。我的手覆上去之后,那凉意渐渐被体温捂暖了。

他把手翻过来,五指穿过我的指缝,扣紧。

窗外阳光正好,老板娘养的那只橘猫趴在窗台上晒太阳,尾巴从窗沿上垂下来,悠闲地甩来甩去。收音机里放着一首老歌,调子很慢很旧,像是从上一个世纪传过来的,夹杂着轻微的杂音。空气里有粥的热气、煎饼果子的油香、和雨后街道上蒸腾起来的潮湿泥土味。

金镯子在我的手腕上轻轻晃了晃。
我的目光穿过十五年的铁窗和更久远的雨季,看见某个凌晨昏暗的卧室里,他把金镯子翻出来又戴在我手上,我还看见十九岁的自己站在荣城集团顶楼的办公室里,对面前的男人说:“我不还。”然后那个男人笑了,说:“不还也行,那你就得一直跟着我。”

我跟着他。
从十九岁跟到三十八岁,从网吧跟到监狱,从三江口跟到——也许明天,就真的跟到冈瓦纳了。

他把我的手攥得更紧了些。
他说:“这次,别再走了。”

我低头看我们交握的手——一只有金镯子,一只没有。我忽然想起很久以前,我问过他,要不要再买一个戴上。他说不用,我的在你手上就行。我还以为是他舍不得花钱,现在我懂了。他的那一半,从一开始就给了我。用不着两个镯子,因为我们是同一个人。

“不走了,”我轻声说,“去哪儿都跟着你。”

他看着我的动作,忽然笑了一声,伸手把我嘴角没擦干净的油又蹭了一下,指尖碰到我的嘴唇时停了一瞬,然后收回去。

“吃慢点,没人跟你抢。”

窗外的梧桐叶又落了一片,打着旋儿掉在人行道上,被路过的行人踩了一脚,粘在湿漉漉的地砖上。
三江口的春天终于回来了,连风都是暖的。

而我低头看着手腕上的金镯子——它还在那儿,经过了那么多年的雨打风吹,还是好好的。开口处有点松了,被他用手指又紧了紧。他的手还在我的手腕上,没有松开。镯子在春光里微微反射着金光,像很久很久以前,那个漏风的网吧里,一个男人把围巾搭在一个男孩肩上时,眼睛里一闪而过的温度。

那时候我不知道他要带我走多远。现在我知道了——他从一开始就是来带我回家的。

他是我这辈子叼住的第一根骨头,也是最后一根。
我是一个在人间流浪了半辈子的野狗,是他给我套上了项圈,告诉我:你不用再跑了,这里就是家。
我低头,把嘴唇贴在镯子上。金属是暖的,带着他的体温。
我闭上眼睛,心想:周荣,你把我捡回来那天,有没有想到我们真的走了一辈子?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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